4.4.6 消防管理

4.4.6 消防管理

1.危险品仓库管理

由于第一八佰伴地处闹市且不停业施工,综合第一八佰伴周边环境考虑,确定将危险品仓库放到北广场,危险品仓库为集装箱式(图4-59、图4-60)。

图4-59 危险品仓库

图4-60 危险品安全周知卡

对于危险品仓库设置以下的规章制度:

(1)危险品仓储必须按相关规定专门存放,设立警戒区域,明显警示标志。

(2)危险品仓库设专门的仓库管理员,仓库管理员应经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3)危险品申请、采购与发放,必须严格执行申购、领用审批手续,根据控制和限定数量的原则:用多少、申购多少、领用多少。没有部门领导签字不准发货。

(4)入库严格按验收要求,核对进库物品规格、质量、危险标识和数量后方可入库。对无检验合格证和无危险标识的物品不得入库。

(5)建立仓库物资明细台账,做到危险品入库必须登记造册,要做到账目清楚、日清月结。严密把锁、专人负责保管。并做好危险品及其危险品容器的领用和回收工作。

(6)危险物品的储存要严格执行危险物品的配装规定,对不可配装的危险物品必须严格隔离。

(7)禁忌物不得同库存放。对性能相抵触的危险物品、钢瓶不得同库存放。

(8)部门贮存的危险品,必须分类贮存在专门的储存室或储藏柜内,存放的支架、垫板必须用钢材或不燃材料制作并落实专人管理。

(9)油漆、香蕉水等易燃液体必须专库储存;氧化性物质要与易燃液体或酸性腐蚀品分开储存。

(10)氧气、乙炔、二氧化氮瓶必须按规定存放在保护架内。空瓶和有气瓶要有明显的标志。

(11)危险物品贮存处防火间距内,不得存放任何易燃物。通道、安全出入口以及通向消防设施和火源的道路应保持畅通。

(12)危险品仓库应有明显的危险品标识,并按贮存物资的性质配置合适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并经常检查,确保灭火器材的完好无损。

(13)每种危险物品都要按垛分别存放(特殊情况应用定制的铁箱,并保持2m以上的间距分类储存),并做好通风、防潮、遮阳、降温、防火等安全措施。

(14)垛堆距离应符合要求,货堆应距离地面15 cm,堆距,10 cm,主通道距离,180 cm,支通道距离,80 cm,墙距,30 cm,柱距10 cm。

(15)危险物品存放的支架、垫板必须用钢材或不燃材料制作。搬运危险品时必须轻拿轻放,严禁抛、扔、掼、滚,防止散落,注意按危险品标识要求放置。

(16)库房严禁火种和明火,库房周围10 m之内不准堆放其他易燃、易爆物品。确需动火必须经安全办审核,经主管领导批准。并在安全办消防核实、确认安全之后方可动火作业。

(17)物品装卸、搬运应做到轻装轻放,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倒和流动。

(18)保管人员应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器具。

(19)包装容器应在国家定点厂家采购,容器应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泄漏、残缺、变形、变质,及时进行安全处理。

(20)危险品的领用,必须填写专用领料单,领料单上必须完整填写用量、使用地点、范围、使用时间、领用人等。

(21)库房内不准设立办公室、休息室,每天工作结束后,应进行安全检查,关闭窗户,切断电源方可离开。停止作业后,应及时将用剩的易燃、易爆或有毒化学危险品送回仓库。使用后的废溶剂不得随地乱倒,必须用专用桶及时回收,并加盖密闭,及时送危险品仓库集中处理。

(22)对于危险品库房当天发出的危险品做好记录,并在当天用完之后撤回危险品仓库,危险品不得在施工现场过夜,必须当天用当天归还到仓库。

2.动火作业管理

(1)审批程序。施工现场内的动火作业应报总包安全部门审批备案,并由总包单位开具施工动火证后方可进行施工,施工过程中需由安全员监督操作,操作时应配备消防器材,监护人,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电工、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有操作证和用火证,动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用火证当日有效。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用火手续。凡是进行电、气焊作业的,必须先填用火申请表,安全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生效,否则不准进行作业。施工单位对动火操作、监护人员进行“动火交底”并做好记录。

(2)审批内容。用火审批证明中必须注明施工单位、工程名称、用途、用火部位、用火人、看火人和灭火器等内容。

(3)动火审批人员要求。动火作业的审查批准人审批动火作业时必须亲自到现场,了解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确定是否需作动火分析,审查并明确动火等级,检查、完善防火安全措施,审查《动火作业许可证》的办理是否符合要求。在确认准确无误后,方可签字批准动火作业。

(4)动火人员要求:

①必须持有动火作业证及焊工有效证件。

②没有办理《动火作业许可申请》和审批,不得动火。

③没有明确作业内容不得动火。

④现场没有安全防护措施不得动火。

⑤发现违章或不具备安全作业条件时,需立即终止动火作业。

⑥动火作业后应清理作业现场,解除相关的隔离设施。

(5)动火作业时间点。商场营业结束后(经过协商8:00),规定每天22:00—24:00为可动火作业时间,其余任何时间严禁动火作业。

(6)动火作业监护。施工现场设置固定的动火作业点,动火作业点周围布置足够的消防设施,总包针对动火作业配置专门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监督。

(7)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①由申请单位提前一天通知并告知总包楼层消防专职人员共同对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进行检查,审查并明确动火等级,检查、完善防火安全措施,审查《动火作业许可证》的办理是否符合要求。

②每日中午11:30—12:00为动火证签发时间,由楼层消防专职人员和申请动火人员(持操作证原件)及监护人员至总包处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动火人员需具备有效焊工证,特殊工种操作证方可进行施工。

③作业前应检查焊机、线路、焊机外壳保护接零等,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动火前应检查周边环境,确保电焊周围无易燃易爆物后方可作业。在现场焊接时,应在焊件下方加设按火斗,以免发生火灾。

④必须认真检查氧气瓶、乙炔瓶阀门关闭严密无泄漏,氧气、乙炔足量,压力负荷达到要求;氧气瓶、乙炔瓶间距不得小于5m,二者与动火点之间的距离均不得小于10 m;气瓶不准在烈日下暴晒,乙炔瓶禁止卧放;动火作业过程中,遇如跑料、串料和易燃气体,应立即停止动火。

⑤监护人应熟悉现场环境和检查确认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具备相关安全知识和应急技能,与岗位保持联系,随时掌握工况变化,并坚守现场;监护人应随时扑灭飞溅的火花,发现异常立即通知动火人停止作业,联系相关人员采取措施。

(8)冷却塔拆除。由于第一八佰伴裙楼顶部的冷却塔包含在本次施工范围内,所以对冷却塔的施工必须严格控制安全,冷却塔拆除更换时要注意做好防火措施,在周围布置灭火器,拆除更换前做好交底签收工作。

3.人员管理

(1)北广场设置闸机系统,对进场工人进行安检,防止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施工现场。所有施工人员进场前必须交出火种(图4-61、图4-62) 。

图4-61 施工人员进场闸机

图4-62 进场安检仪器

(2)施工人员进场时,向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每一名施工人员能开展防火检查,会使用灭火器材,熟悉灭火工艺或其他一般手段整改火险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清楚消防逃生路线。在工人进场施工前进行消防知识方面的考评及消防设施的演练,不能熟练掌握消防知识和消防设施使用方法、消防逃生路线的工人不得进场进行施工,对于这种工人进行消防安全方面的继续教育,直到施工人员掌握为止。

(3)总包组建一批专职消防队员,施工区域的消防安全配专人值守,杜绝消防事故,每个施工楼层配置1名专职消防安全负责人以及2名消防安全员,每天24 h分两岗进行施工楼层的巡查,每个施工楼层每一个小时巡查一次。在商场货梯厅以及施工人员和顾客人流进口位置都设置保安,保证安全有序(图4-63) 。

图4-63 保安设置分布图

(4)每周一召开消防安全例会,宣传消防安全的重要性以及消防知识,提高管理人员对消防安全的重视性。

(5)维护和保养好消防器材设施,经常检查消防器材,保证消防的可靠性,发生火灾时迅速报警,积极扑救。做好消防设施检查记录。

(6)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消防管理组织,实行防火责任制,消防领导小组在工程开工前组织一次消防演练(图4-64、图4-65) 。

图4-64 消火栓日常检查

图4-65 消火栓检查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