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建立应急预案管理体系
1.预警系统
(1)建立联络。项目开工前,项目经理部应召开协调会议,邀请项目所在地的环保、环卫、管线(水、电、煤气)、电信、交警、消防、质监、市容监察、绿化园林、街道、派出所等机构出席会议,通过协调会议的形式,与各政府主管部门建立联络渠道,以便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
(2)建立项目监控信息中心:通过在工地和生活区设置摄像头,派遣专门管理人员24h对工地实施全方位监控,一旦发现安全及文明问题或消防隐患,通过网络连接现场的广播通知现场安全员,及时进行改正。
2.实施系统
(1)当项目经理部发生突发事故时,应根据事故类型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如发生人员伤害,及时采取救治措施并迅速送往附近的相关医院,同时上报公司办公室。
(2)项目部接到上报信息后,须立即向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组长汇报。由组长决定是否启动突发事件(事故)工作预案(组长不再由副组长决定)。
(3)启动预案,由领导小组组长通过口头或电话发布命令,由专人立即通知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成员,并迅速到现场指定地点集合。
(4)工作小组成员在接到通知后,根据事件(事故)的性质、大小,按分工的职责分头行动,并组成工作网络,形成整体,迅速开展工作,如调集人员、准备相关物资,等等。
(5)在预案启动实施过程中,做到统一指挥,协调行动。与事发单位、项目保持沟通,动态掌握、了解事发情况和发展趋向、处置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提供信息使领导小组做出正确决策。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对事态发展趋势做出预测,拟定下一步行动方案,指挥各职能有序开展各项工作。
(6)突发事件(事故)处置完毕,要开展深人细致的调研,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举一反三,积极落实防范措施,并写出专题报告报公司主管部门或公安机关。
3.后处理系统
(1)针对紧急情况的严重程度及影响采取不同的善后处理和总结。
(2)总承包部项目经理召开专题会对紧急情况的产生原因性质进行调查分析,为后序施工过程中避免出现类似的情况,积累经验,做好相关的预防措施。
(3)在明确紧急情况产生的原因及性质后,总承包项目部以书面形式向上级有关部门及业主递交一份关于该事件的情况说明和对造成该紧急情况的相关责任的处理报告。
(4)若紧急情况造成周边居民生活,总承包项目部将派专职对外协调负责人与该小区居委会联系,对受到影响的小区居民进行上门慰问和相关补贴,尽量做到施工不扰民。
(5)若紧急情况造成人员伤亡,总承包项目部会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建筑法》的规定照章办事,并对伤亡家属做好适当的安抚和抚恤工作,确保今后工程施工的正常进行。
(6)若紧急情况造成的社会危害较大,事故责任较大,将公开向周边居民和有关单位书面道歉,并作出相应处理,对有关责任人追究刑事责任(图6-30)。
图6-30 应急事件处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