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越国时期象山的寺院和神庙

吴越国时期象山的寺院和神庙

◎寺院

清雍正《浙江通志》载,宋代以前,象山有寺院16所。其中2所兴建于象山立县前二百年的南朝时期,14所兴建于立县后二百年的五代吴越国期间。

南朝时期象山的寺院

凤跃院是象山最早的寺院。据嘉靖《象山县志》载,南朝(刘)宋元嘉初(425),有禅宗僧人号凤跃者,云游到蓬莱山,在此建院。于是便名“凤跃院”,其后山亦因之称凤跃山。宋治平二年(1605)改赐“等慈禅寺”额,明洪武二十四年(1391)立为“丛林”,《浙江通志》将之列为禅院之一。此寺俗称“西寺”,因与东寺(宝梵讲寺)分居象鼻山东西两侧,有“大象两目”之说。立为丛林后,有四次重建记录。第一次在明嘉靖四年(1525)。

等慈禅寺今貌

普明禅寺今貌

第二次在清乾隆三十四年(1769),历三年始成。第三次在民国十二年(1923),当时僧明耀率徒传常等重建大殿及西廊,以金刚殿、大雄宝殿和玉佛殿为中轴线,布列东西偏殿、方丈室、藏经室、寮房等,平面布局呈长方形,占地5000余平方米。第四次是20世纪90年代前后,释可成住持重修并扩建殿宇,先后重建或新建天王殿、药王殿、玉佛殿、地藏殿、大雄宝殿、斋堂、东西厢房、宾客楼、放生池等,占地13500平方米。1999年兴建的大雄宝殿,通面宽31米,进深19米,高23.5米,雕梁画栋,金碧辉煌。玉佛殿内供奉着坐、卧两尊玉佛,由整块汉白玉精雕而成,洁白光莹,系缅甸华侨百岁信女傅凤英捐赠。

等慈禅寺处象鼻山东麓,于群山环抱之中,前临一泓碧水,风光清幽秀丽。历代文人墨客,多有题咏。寺额由中国佛教协会赵朴初会长题写。

普明院为象山最早的律寺,在黄土岭之东。初置时,名涌泉院,宋治平二年(1605)改赐“普明广福院”额。南宋庆元六年(1200),临济宗杨岐派著名禅僧虚堂智愚披剃于释师蕴座下。后来,虚堂名重一时,从者如云。日本几代高僧尝来华拜谒虚堂,参学佛旨。上世纪80年代,仍有日本友人来华参拜虚堂智愚祖师墓。《浙江通志》将之列为律院之一,在上世纪50年代废弃,1990年村民募捐重修。

吴越国时期象山兴建的寺院一览

续上表

根据以上一览表所示,从钱氏辖治象山的第三年开始,直到纳土归宋之前一年,79年中兴建寺院14所,而且宗派纷呈:属禅宗的有宝庆院、蓬莱禅寺、延寿禅寺、智门禅寺等8所,属律宗的有新安禅寺、伍师禅寺、瑞龙广福院等3所,属天台宗(教院)的有宝梵讲寺、保宁讲寺、玉泉讲寺等3所。象山东、南、西、北、东北、西南四面八方都有寺院,覆盖面很广。这里的原因有主政者的倡导,但主要还是民众的自发行为。佛教主张庄严国土,利乐众生;诸恶莫做,众善奉行;不杀生,不偷盗,不淫邪,不妄语。佛教文化的普及,在当时来说,对于引导民众敬畏天地、约束自我、净化心灵、构建和谐都有潜移默化的作用。特别是禅宗的六祖慧能,不识字而成一派之宗,其直指人心、顿悟成佛的佛学观点和修行实践,更易为缺少文化的信众所接受,所以禅宗的寺院也最多。

吴越国时期象山十六寺院常住田、山统计

说明:以上数据均出自宝庆《四明志》。从其常住田、山之数量,可以想见当年寺院之盛况。

◎神庙

神庙原来是一种民间信仰的承载形式,世界各国都有。中国的神庙几千年来受佛、道文化的影响,原来非佛非道,后来渐成亦佛亦道。

柞圣庙及其传说

庙在东门岛官基山东,为象山最早的古庙之一。现占地380平方米,大殿3间,旁屋8间,建筑面积180平方米。宋乾道《四明图经》谓:“象山祚圣庙,旧载其神号天门都督,未详事迹。尊敬其神,行旅往返,无不致祀,随其诚怠,咸有感应。唐贞观中,有会稽人金林,数往台州买贩,每经过庙下,祈祷牲醴如礼,获利数倍。永徽中,又有越州工人蔡藏往泉州造佛像,获利数百缗,归经此庙,祀祷少懈,遂遭覆溺。”据此,祚圣庙之建置当在唐初以前,故有贞观、永徽间两事。

传说宋建炎四年(1130)正月,金兵占明州、定海,追袭宋高宗至东门海界(今大目洋、猫头洋一带,史书无记我),遇大雨,金兵退回明州,宋高宗脱险。同年,县令赵举之奏请高宗题“东门庙”名,宋高宗赵构赐“祚圣庙”额。清道光间,村人重修。后年久失修,日趋破败。1982年秋,村人又集资重修。

姜毛庙及其传说

祚条庙天门都督塑像

姜毛庙

姜、毛二公的传说,最早见于明嘉靖《象山县志》:“姜毛庙县南四十步。二人皆贾(商)人,卒而有灵,乃庙于此,多著灵异。病者祷神,多授以药,次日服之即愈。邻火四及,见朱衣者立殿屋上,飞瓦掷之,火遂灭。有一人泛海遇寇,呼神即得脱。皆近时事也。民因匾日‘护国庇民’云。”到清雍正《象山县志》,二公的出身经历变作了“古传为唐进士,弃官隐此”;且于“皆近时事也”后加了一段应验之事:“至今渡海者,或遇风涛,号神望救,即浪静波平,获济无恙”。清道光《象山县志》谓“嘉庆十八年(1813)重建庙,以县南一百步旧绿野馆为行宫”。1994年重建姜毛庙时,发现了《公禁碑》背面的旧镌嘉庆十八年碑记,尚有六十余字可辨,其中云“……粤自后唐永通二年隐迹……忽一夕二氏同长逝……赫名江左……”

从历代县志记载来看,可以形成这样几点看法:

一、姜、毛二公的事迹,属于传说。“皆近时事也”一句,明白说其应验在明代,始建庙亦在明代。县志古墓考中首录“姜毛神墓”,云该墓在“县北宝梵寺址前”。今神墓尚在,二公合一墓。

“一夕二氏同长逝”一语,或即由此推出。

姜毛庙二公雕像

二、姜、毛二公身份,嘉靖县志谓“贾人”,雍正县志云“古传为唐进士”,并无确实考据作证,似应采信较早的记述。

三、嘉庆旧碑云“后唐永通二年隐迹”。考中国历史上无“永通”年号,恐有误读。但五代中“后唐”一朝,起自公元923年,亡于公元936年,当时正是吴越王钱镂在世。在此前后,闽粤之人避乱来象山者屡有记载,如章仁肇、陈挞等。历史上姜、毛二公来象时间,似应在五代时的“后唐”,亦即吴越国中期。

注释

[1]据倪氏后裔倪象占在《蓬山清话·倪氏上古世系》一文中考证,倪氏祖先另有其人,亦名倪九畴。非招讨副使倪九畴。

[2]仲春十月,原文如此,疑错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