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田之开禁与围垦

南田之开禁与围垦

南田古称“东仙源”,指的是住在这个地方的人,可以像仙人一样自由自在,无拘无束。姜炳璋曾就这一点作过具体描绘,并加上了文化、文明的色彩,“葛天之民无怀国,桑田也酿诗书色”。本书《元代象山·元季南田的“蕃盛”》一文中作过阐述,这里就不重复了。

可就是这样一个好地方,在明清两代,成为最不自由的“封禁”之地。从明洪武二十年(1387)起,到清光绪元年(1875)止,历时近五个世纪。

◎惨痛的大遣徒

两次封禁,当时官方都为了“坚壁清野”。第一次在明洪武二十年,汤和奉旨,迁舟山、南田、玉环等大小46个岛屿民众十余万,分散至内地居住。堂皇的理由是为了“防居民引倭”,连诗人顾田也信以为真,说什么“安得天朝诛日本,风波恬静好还乡”。其实是朱元璋出于一种阴暗心理,防“赵宋遗族”的“包蘖之萌”,担心元朝之前的宋朝,有人复辟。其惨状于前《汤和封禁南田》中已有记述,兹不赞。到嘉靖四十一年(1562),东南沿海的倭乱已经肃清,封禁已失却理由,仍不肯明白颁布“开禁令”。当然,老百姓也不买账,为了生计,“渐有入南田种植捕捞”者。

第二次在清初顺治十八年(1661)。明清之际,张名振、张煌言以南田为根据地,抗清19年,在南田自有一番经营。为了切断沿海人民对抗清义军的支援和联系,根据施琅等的建议,又来了一次“坚壁清野”,强令浙、闽、粤等沿海居民,内迁30里。南田八岛,即南田及附近之高塘、花岙、檀头山、对面山、坦塘、南渔山、北渔山,同在封禁之列。

这次内迁,做得更绝,烧尽沿海民居和船只,港湾树以木栅,禁民众出入,虽海错皆不得取,越界者无论远近,皆立斩。竺桂良先生在纂修《石浦镇志》时,发现各家族宗谱中对此还有零星记录。如番头岙《葛氏氏族宗谱》有序云:

辛丑(顺治十八年)七月,皇上又下起迁之诏,凡田地山园及先人庐墓,一旦抛弃殆尽,涸辙之鲋,鱼不能支。而吾族兄弟子侄,出污泥而不染辈,因而死亡者半,流离者半,仅存者不过十分之五。家族式微,户丁星散,英甚于此。

竺桂良先生还保存了励家坪黄一鼎先生的一首《遣徙歌》,很有史料价值:

遣徙歌

鼎革难,遣徒艰,倏忽又遭耿逆变。抛却田舍迁靡常,朝不保夕苦何言。

鲸鲵鼓浪扰海陲,海边苍生遭仳离。朝廷令下安边策,东南附海尽迁移。

一炬烧尽沿村屋,划界编桩谨扶持。军民不许潜透越,墩台营察密如棋。

大人屡出巡边汛,随山砍木茸藩篱。苦哉筑界几时休,熬熬度日无归期。

初时尚有移来果,老幼犹有旧衣披。日久衣食无人问,流民塞道哭声低。

富到穷日苦不胜,贫到疲时更难忍。姿容美者嫁营兵,丑陋为奴忍作婢。

嗟彼鳏寡无所靠,寒昏暑午填沟渠。春夏秋冬常流徙,鸠形鹄面仅存皮。

悲我被迁历尽苦,难赡父母救儿妻。人道读书能荣祖,我读书兮遇此际。

来珠薪桂口难度,那见文章可疗饥?含悲赋作起徒歌,歌未开喉泪先坠。

皇天有眼苏残殍,何日归家觅旧基。(转载自《象山方志》总第一期)

明代是武力胁迫,对内迁者还有安置;清代则是血腥镇压,对不肯内迁或迁后越界者格杀不论。这一招还果真有效,与民众感情深厚的抗清名将张苍水,也只得散兵隐居,终至被执。

到了康熙二十三年(1684),沿海的抗清武装均被消灭,台湾亦告统一。

海禁稍宽,海上航行已开放,沿海封禁荒芜的田地相继“展复”,但对于所封禁岛屿,朝廷迟迟不准开禁。

◎南田终于开禁

清政府的省、部级高官中,固然多顽固守旧、昏庸腐朽之辈,却也不乏目光深远、明智清醒之土。自乾隆十七年(1752)起,就有御史欧阳正焕奏请开垦南田岙田亩;道光二年(1822)浙江按察使朱桂桢在实地调查后,又建议开禁设官,可惜均被顽固昏庸的大员所否定。直至光绪元年(1875),才允准了浙江巡抚杨昌浚“请开南田山”的奏折。南田开禁从初议至终开,前后竟相隔了125年。

乾隆十七年,欧阳正焕奏请开禁,其奏疏略云:“乾隆十五年奉差至浙,询及地方人稠田少情形,待闻南田岙可垦之土甚多。南田现属象山,初不等海外弃地,国家承平,海疆宁靖,一经开垦,则居民所在,更成土著。”事关重大,乾隆帝先将奏疏交闽浙总督喀尔吉善等复议,意见是:“应禁,不应开。”又将两种意见交军机大臣议论,军机处传唤欧阳正焕当面进行询问,结果对皇帝的回禀是:“查该御史虽有所见,实未身履其地,明初封禁至今,已历四百余年。前督臣李卫奏请开垦玉环,此处未经讲求,亦确有不便之处。臣等愚见,似无庸再行查办。”这份回禀无任何站得住脚的理由,对欧阳正焕的唯一指摘是“虽有所见,实未身履其地”。

嘉庆年间,生齿日繁,解决粮食问题成当务之急。沿海各地大兴修塘、围塘之风,大泥塘围垦已成功。穷民入南田私垦者日益增多,要求开禁南田以供垦殖之呼声甚为高涨。定海、玉环诸岛早已展辟。“地势不可不审,而民生亦不可不安”。于是浙江巡抚委派按察使朱桂桢于道光二年入南田实地查勘。朱桂桢于七月三十一日至八月一日查勘南田本岛,后又渡海查勘附近七岛。见穷民入南田私垦已成潮流,很难阻挡。朱桂桢提出:当时南田已有男妇老幼四五千人,草屋1500余间,垦种山地平田共约三万余亩。若必执封禁成案,尽数驱逐此等无业穷民,一朝失所,生计全无,恐致流为匪类,兼虑散而复聚。而“外来游棍”每于秋以后聚集匪徒,肆行强割。而“因在封禁山内私垦,有干例禁,穷民不敢控官究治”。应移置同知一员,作为南田海疆直隶同知。对于最凶横之游棍金某等,宜严行查拿,以息争端。

调查结果,朱桂桢作《奉抚札查勘南田山开垦状》,建议开禁、设官。而封疆大吏闽浙总督赵慎畛、浙江巡抚帅承瀛不同意开禁,上了一个《督抚合奏南田疏》,强调南田海涂与定海不同,“平坦沙涂,质性坚实,潮退之后,即可照常行走,又岛屿丛杂,无险要可防”,故仍应严禁。还加了个“善后”方案。

怎样处置已在南田私垦的1500余户和四五千男妇老幼?《督抚合奏南田疏》中提出了一个办法。巡抚帅承瀛派出通判二员,分赴象山、临海、宁海、天台、太平、黄岩等县,督同各县地方官确查妥办。如在原籍有恒业(田产)的,回籍编入保甲严加管束;无产业的贫民,各县分给其荒山土地,就地搭寮居住。办法似乎很好,施行起来却很难。县志中有一句话讲得很实在:“然以一海岛故,牵率文武官弁奔走不遑,能不虚应故事乎?”虽然此疏“奉旨照行”,也只是“虚应故事”,在石浦加设了一个同知衙门,“山中大小一百八岙,各如瓯脱,无殊明代”,即仍和明代一样,照旧私垦,无人管辖。

一个没有政府治理的社会,就会产生黑恶势力。道光二年(1822)朱桂桢查勘南田时,就提出应查拿凶横游棍台州人金某等,当时朝廷未予置理。据同治志稿载,到同治四年(1865),这些凶横游棍,发展成匪帮。“金得利、金开相、邱才清等据南田,掳人勒索,放火劫掠”,其关押人质之处在法云洞。据当地长老言,在未建法云寺之前,洞口枯骨成堆。南田岛上私垦者多为赤贫户,盗匪无财可劫,必然祸延四邻。因此,“是年六月,浙江巡抚马新贻饬宁绍台巡道史致谔,调集水陆两路会剿,获匪首邱才清、金开相、李加整、少老五等四人正法,金得利逸去,余党尽散”。

光绪元年(1875),浙江巡抚杨昌浚奏请南田山开禁。略曰:

我朝康熙二十四年(1685)始开(禁)舟山,更名定海;雍正五年(1727)复辟玉环,仍循其名。惟南田一隅,乾隆道光年间,屡议开辟,卒未果行。咸丰末年(1861),腹里诸郡,兵戈扰攘(指太平军事)。沿海尚称乐土,士民皆窜匿其间(指南田)。事平之后,各归故土;而无业编氓,以力为活者,留恋于此,亦复不少。同治四年(1865)匪徒邱才清等,聚集千人,麋居何刧。经前抚臣马(新贻)派兵剿除。

惟该处上性饶沃,易于耕作。每有附近穷民,潜往搭寮开种。虽经随时禁逐,兵至则逃,兵归复至,实有防不胜防之势。无知愚民,开垦捕鱼,由渐而入,亦难尽绳之以法。比年海禁大开,舟师按时巡缉,轮艘行驶如飞。洋盗固已敛迹,奸民无虞接济。况南之玉环、北之定海,皆距内地较远,久成熟地;南田一区,不隔大洋,周围约计二百余里,大小一百八岙,其中立可耕种之田,不下三四万亩。海滩鱼盐花息,尚不在内。此实天地自然之利,弃之可惜。徒袭封禁之名,后患难防。不若昭示章程,用固吾圉。现值筹办海防,是处亦林要隘。不先招民耕作,以实基地,难保无不退之徒,引外人窥伺。臣细加访察,僚属舆论,成以开禁为宜。

十月十六日,奉旨“着照所请”,即行开禁。于是先委派候补道唐树森查勘南田情形,并酌议办理章程。光绪四年(1878)正月,饬石浦同知杨殿材将南田开禁事宜妥善办理。光绪五年四月,宁绍道台瑞璋奉省令,委派玉环同知杜冠英前往南田建设衙署,方始实行开垦事务,名曰“南田垦务局”。当时“省章”规定,“只准穷民开垦,不准绅矜富豪强行筑塘”。当年吴承墡、黎鹤鸣诣省,即为禀请允许筑塘一事。是年冬,杜冠英调镇海。署遂安知县易镜清,奉省委派,至南田专办垦筑事宜,称为“专员”。

南田开禁后,将南田八岛分为四乡十都。即:

桃源乡 含一至四都,在鹤浦本岛,后为鹤浦大塘所在地。

蓬莱乡 五都、六都在高塘岛,后为龙泉大塘所在地。七都为花岙岛。

三山乡 八都在对面山岛。九都在檀头山岛,南、北渔山岛。

瀛州乡 十都,在坦塘岛。含白玉湾塘、罗汉塘等。

原有土地立即可以耕种者占十分之二,须人力围垦成田之海滩,占十分之八。诸塘大小不一,区域最广、工程最繁者为鹤浦、龙泉两大塘。

◎鹤浦与龙泉两大塘之围垦

鹤浦大塘

鹤浦大塘海涂场包围南田本岛。其地三面环山,独北面一带临海,东西两端距离2400余丈,成为大缺口。此外,面阔底深,潮流湍急,各山溪流,都注入此处出海。内而山洪,外而海浪,遇大潮时加台风来袭,奔腾汹涌,堵截甚难。

鹤浦大塘一角

此塘开始时由宁波、台州两帮人筹款协筑。宁波帮以陈庆安为总董,施瀛芳、吴承墡管理财务。台州帮以王学博为总董,陶登宝、黄载清管理财务。双方于光绪七年(1881)遵垦务局照会,择吉动工。围筑年余,塘堤禊石等已完工八成,唯筑堵北面大缺尚无寸进。宁波方面已耗银洋五千,台州方面亦耗银洋三千,因款巨工繁,无力续办,几至半途而废。

至光绪八年四月,垦务局易公镜清更章选董,责成施瀛芳独肩其任,一手筹办;陈庆安、王学博协力赞襄。事务、财务,另委鄞县包象泰、象山苏良彝负责。于是施瀛芳往来甬上,向有实力者筹款参股,再度购料鸠工,筑塞港缺。不料垂成之际,潮飓为灾,掀憾冲崩,前功尽弃,万金血本,化为乌有。

众皆谓巨海难填,施瀛芳决意坚持,竭尽心力,百计筹资,加厚土石,加深椿木,偕襄助诸君,日夜督察,分段赶筑,始成厥功。凡塘堤筑而旋坏者,亦复一律返修完竣。总计塘岸在右者日门扇后,长300余丈,有单眼楔一座;在左者日大湾塘,长400余丈,有单眼碶一座;又大塘西端折而向南,横亘一塘,日小湾塘,长100余丈,单眼楔一座。居中直长者即鹤浦大塘,长1600余丈,塘身高1.2丈,底宽3丈有奇,面阔1丈。东首筑巨石七洞碶门一座,以资启闭而保水利。共计塘岸长2400丈有奇,经丈量得田地8400余亩。

光绪八年十月初九日告成。施瀛芳为建此塘心力交瘁,积劳成疾,在塘建成前一月赍志而殁,王学博亦因筑塘焦虑成疾,先一年病故。两家后人均承乃父遗志,与经办人员一起完成善后事宜,至光绪九年十一月止,实耗银32000元有奇,每亩合银4元。然后,视出银之多寡,为核分田地之标准。

龙泉大塘一瞥

龙泉大塘

龙泉大塘地形与鹤浦塘不同,四围皆塘,均依山脚,东、西两侧濒海,东面塘岸长430余丈,南面塘岸长100余丈,西南塘岸长1000余丈,北方塘岸长750余丈。又箸鱼山背面一小塘,计塘岸长340丈,名玉梭塘,自成一局,亦附于龙泉塘内。各方塘岸高1.2丈,底宽2丈有奇,面阔一丈。

此塘由鄞、象两县分筹股东,合作完成。卸方总董为史久铭,象方总董为吴承墡。工程于光绪六年(1880)十二月初动工,七年五月二十一日完竣。因该年七月十七日台风异常猛烈,各方塘堤均有损伤,而西南与北方尤甚。乃集鄞、象两方股东添筹资金,重新修筑。共计先后耗筑资24000余元,丈得田地15000亩,每亩合银1.6元,即按投入资金分给田地,作各户世业。

两塘田地丈量后都划分为十二字号,大号中再分数十细号,然后将细号入户。鹤浦塘之字号为“士、食、旧、德、民、氏,农、服、先、畴、畎、亩”,龙泉塘之字号为“杏、树、坛、边、渔、父,桃、花、源、里、人、家”。两塘分田入户之前,均按成例,留十分之一为公益田,用于修桥、修碶、铺路、浚河、义渡、瘗露、义塾等。

南田四乡,桃源、蓬莱、三山、瀛洲,均以仙境命名。鹤浦、龙泉两大塘筑成之后,有人赋短章极赞其美:

龙泉湖长,鹤浦霞飞。云幕七娘床顶,雷鸣千步沙头;月照佛头峰上,夜窥番客船来。天寒则白雪虾肥,秋老则黄金橘实。水竹居幽,梅花村古。果由胜得名,抑由名传胜耶!

50年后,南田县知事吕耀铃有《南田竹枝词》,其中一首回顾50年间沧桑变化时云:“五十年前水拍天,渐从斥卤变桑田。向来海底沉礁处,今在竹篱茅舍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