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由元入明

象山由元入明

象山县由元入明,可从两个层面作观察。一是大环境,即象山县是怎样从元朝治下,转为方国珍所据,后又成为大明皇朝的一个属县的;二是小环境,即在大环境转变的三个阶段中,象山县发生了哪些变化。

◎元朝授方国珍“以节钺镇浙东”

元代起事最早的方国珍,不想与群雄逐鹿天下,只想凭自己的海上优势,控制海道,从中掠夺财富。浙东洋面为南北海运必经之处,据此既能打劫海上商船,取得珠宝财货,又可控制全国自南向北的粮食运输,扼元朝咽喉。经过七八年的打拼,方国珍时降时叛,或匪或官,用了种种手段,包括贿赂自朝廷至江浙行省的层层权要,终于在至正十五年(1355),继占领台州、温州之后,长驱入庆元,迫使坐镇庆元的浙东都元帅纳麟哈剌开门迎纳。翌年三月,元廷不得不授方国珍为海道运粮万户。此后两年,中原及江、淮一带群雄割据,称帝称王,元朝军队处处挨打,疲于应付;而方国珍虽占浙东三郡,仍奉元正朔,还疏通关节请降。于是,就在至正十八年五月,元廷授方国珍为江浙行省左丞,兼海道运粮万户。到十一月,元朝失却了江淮各地,更需依靠方国珍所控制的海道以通南北。为长期羁縻,又赐爵衢国公,进太尉,以节钺镇浙东,成为割据一方的最高军政长官。

方氏兄弟在浙东建立了一个新局面。据《明太祖实录》载:“国珍以兄国璋、弟国瑛居台,侄明善居温,而留弟国琅自副(作自己的副手),居庆元。政刑租赋,任意为轻重。”浙东三郡,所属州县官吏,悉由方氏任免。

方国珍开府于鄞(庆元),俨然一方王侯。“每遇朝,金紫杂沓。国珍昆弟、子侄、兵客皆至大官,虽奴仆亦滥名器,永嘉丞达海,及乡进士赵惟恒,皆不与方氏。国珍恶之,并沉之于江。土有誉功德以媚之者,辄跻显贵。溪山啸聚之徒,荷戈来从,授以州县佐者甚众。又以粟至燕,交通权要,凡宣敕封赠,恣其所欲。三路土民,忘其为盗,惟知有方氏,更翕然附之。”(嘉靖《宁波府志》)

◎朱元璋不断敲打:浙东终于“归附”

其时,郭子兴部将朱元璋崛起。取得金陵之后,声势大盛,已奠帝王之业。朱元璋虽然与方国珍还隔着张士诚的地盘,但不能容忍方国珍称臣于元,坐收渔利。在方氏受命“以节钺镇浙东”的次月,即遣使诏谕投降。国珍不敢对抗,“姑示愿从,藉为声援,以观变”(《明史·方国珍传》)。其奉朱元璋之书云:

国珍鱼盐负贩,生长海滨,向者因怨家构诬,逃死海岛,遂有三郡,非敢称乱,迫于自救而已。惟公起义濠梁,东渡江左,奋扬威武,以制四方。国珍向慕风义,欲归命之日久矣。道路壅遏(中隔张士诚),不能自通。令闻亲下婺城,抚安浙左,成德所被,人心景从。不弃犷愚,猥加训谕,开其愚蒙,俾见天日,此国珍所素愿也。谨遣使奉书,上陈恳款,或有指挥,愿效奔走。因请以三郡内附,如钱鏐故事。岁贡白金,以给军资。(嘉靖《宁波府志》)

虽说“内附”,方国珍始终不受朱元璋所封之官,仍奉元正朔,与北方朝廷通贡如故。朱元璋因而又多次遣使招降,甚至一年两次敦促,方氏只是表面敷衍。因他已得悉,在至正二十三年正月(1363),朱元璋仍遣使与元掌兵大将扩廓贴木儿(王保保)通好,致书中有言:“薄以文绮若干,用酬雅意。自今以往,信使继踵,商贾不绝,无有彼此,是所愿也。”至正二十四年正月,朱元璋自称“吴王”,到二十七年四月,打出“驱除鞑虏,恢复中华,立纲陈纪,救济斯民”旗帜,公开与元朝政府对垒。此时,又移书数方国珍十二大罪。方国珍自恃与朱元璋之间还隔着张士诚,认定“彼安能越千里而取我”!干脆不作回答。但其为保日后退路,在修筑余姚城、庆元城的同时,“日夜运珍宝、治舟楫,作航海计”(明史·方国珍传)

征南将军汤和

深谋远虑的朱元璋早就认定目光短浅的方国珍是自己的囊中之物。十年中不断招降,不过是稍加“敲打”,施以威压。直到至正二十七年(1367)九月,朱元璋消灭了张士诚,就挥师浙东。参政朱亮祖攻下台州、温州。十月,征南将军汤和会同水师吴祯、廖永忠部,乘潮水入曹娥江,下余姚、上虞,逼近庆元。方国珍知大势已去,不可抗拒,命庆元守将封存府库,出城迎降,为日后预留退路;自己则率大队舟师,挈妻孥登大舶,遁入海中。

十一月,汤和与吴祯、费聚会师海上,追捕方国珍。双方激战半天,大败方氏之舟师,缴获其战船25艘。汤和所部,伤亡亦多,费聚之子即丧于斯役。方国珍趁夜色登大船,率余部扬帆逃逸。汤和回庆元,抚定所占诸州县,不再强攻,改为频频遣使招降。国珍本拟扬帆远走,以避兵锋,无奈部下诸将多有降意。方国珍窘迫不知所为,筹之再三,于十二月初五遣子明完奉表向汤和投降,献银印、铜印26方,银万两。此役汤和得方氏步卒9200人,水军14350人,官吏65。人,马190匹,海舟420艘,粮151900石。

汤和押送方国珍至建康(今南京)听候处置。浙东三郡所属州县,于大明建国之前夕,全部“归附”。

◎方国珍治下的象山社会

从方氏据浙东开始,象山社会及政治情况发生了许多变化,可惜史志中正面记述甚少。旧县志有一鳞半爪记载,亦多错讹。现经过初步考索,略述一二。

自元至正十五年到至正十八年(1355—1358),方氏在浙东先是军事占领,后得朝廷任命。其辖下诸州县官吏,在这三年中,亦经历了从留任、迁黜到稳定的过程。

元代象山最后一任达鲁花赤倒剌的牙儿于至正元年上任,其离任的时间,县志未载。按时局推定,当不迟于至正十八年。方氏当政后,县一级达鲁花赤都主动告退,恢复县令一职。象山县令则由至正十二年任县尹的杨用可替补。其依据是蒋景高于至正二十年撰的《象山县核田记》,文中称之为“象山县令杨用可”,当非虚语。接替杨用可的下一任是胡立。嘉靖县志云:“胡立,至正二十五年由儒士令邑”,并非《民国县志·职官表》中所说的“县尹”。

上文已经说到,方氏主政浙东之后,“政刑租赋,任意为轻重”,“三路士民,忘其为盗,更翕然附之”。方氏在海上依然打劫过往商船,元廷亦不过问,可是在内政上,却有所整饬。《象山县核田记》表明了方氏对于租赋,并非“任意为轻重”,恰恰相反,针对元朝“载籍无稽,隐漏泯绝,视而勿理”等田政不修的现状,以及“其田惟下上,其赋错上中,其民寡于蓄积,其产易于贸迁”的后果,方氏政权重新“考核官民之田,以稽户籍”,命农户先各自丈量,再派员复核,然后造册登记,发给“田券”,按实情定租赋。

《象山县核田记》写于至正二十年八月十五日,称方国珍为“江浙行中书平章政事荣禄方公”,方国琨为“佥书浙江行枢密院事亚中方公”,赞他们功比萧何,如汉之元臣,对县令杨用可亦赞誉有加。颂扬有过分之处,但事实却非虚构。此文开头还有一段方国珍的话,也意味深长。

天子命我众,靖夷是南邦,凡忠于国而利于民者则专之,施政行仁,唯思弗逮。今视其版图而不烛其理,修其职业而不究其由,四郊多垒(军事占领),而国君之须,因仍简陋,岂托付之意哉!左右寮采(同事),文武百执事(主持办事的人),其何以教予?

“核田”的目的是为了向朝廷多输军饷,话说得很堂皇,语气像擅政于一方的诸侯。浙东是“南人之邦”,“我众”指代方氏兄弟,颇似“南人治南”的土皇帝在朝堂上征询大臣意见的气度。不应该忽略的是,方国珍已在大明建国前十年结束了蒙古人在浙东的统治,从而也结束了浙东一带的民族歧视以及对南人的严酷专政。而且,在中原兵连祸结、民不聊生的时候,方国珍为浙东带来相对的安宁,也使民众得到了暂时的喘息。

一定的权力和短暂的安定已使方国珍开始重视文化。据《列朝诗话》载:“国珍招延士大夫,折节好文,与中吴(中原吴国公朱元璋)争胜,文人遗老,如林彬、萨都剌辈,咸往依焉。”方氏左右,一批文人如詹鼎、刘仁本等亲近用事,为之起草文稿,出谋划策。“刘仁本治师余姚时,曾作零咏亭,合瓯越来会之士四十二人同修禊事,取兰亭诗所缺者,各补其不足,日《续兰亭集》”。(《羽庭集》)

在“翕然附之”的浙东土民中,也有人劝方国珍进而图帝王之业。

黄岩幸子善,好纵横术,说国珍日:“元数将终,人皆知之。今豪杰并起,四海分崩。公若振臂一呼,战舰数千艘,十数万众,可立至也。溯江而上,则南北中绝,擅漕舟之粟;舟师四出,则青、徐、闽、广、辽、海,皆惟公所欲。审能行此,人心有所系属,则伯(霸)业成矣。”国珍曰:“君言远矣,智者不为祸始。朝廷虽无道,尚可以迁延岁月。今豪杰争雄,荚适为主。吾乃按兵保境,以待其定耳。”子善谢去。(嘉靖《宁波府志》)

方国珍颇有自知之明,结果支离后亡,投效者因为其无高远之志,无法获得封侯拜相的满足而离去。

象山钱唐,也曾想“投效真主”,拜谒过方国珍,就是因为方国珍缺少“雄才大略”,不合,辞去。

象山蒋景高,至正十七年(1357)中举人(乡进士)。所撰《象山县核田记》亦露投效之意。其父亲蒋邦直时任台州府学教授,景高常来往于庆元、台州间,《象山县志·先贤传》说过他与当时文人的交往:“至正末,中原盗起,四方宿儒悉聚庆、台间,与之谛诗文交,以学行相切磨,学者称丹台先生。”其《丹台外史集》从侧面留下了许多方氏主政时的史料。这类文章最遭朱元璋嫉恨,也许就是其后来罹表笺之祸被杀的远因。

地位已改变的方国珍,还算有些气度。在取得浙东之前,王刚甫是他的劲敌;此后13年,却在他的治下。方国珍没有刻意报复,而是听任他成为庆元路之“闻人”,“事难决者辄属以治”,在象山则更不用说了,威信远在县令之上,“相讼者不之邑而之东门,闻一言释憾而去”。可见方国珍还能宽厚容人,其雅量实在朱元璋之上。

有许多元末明初的象山文土,如钱唐、蒋景武、蒋公直、姜土周、黄思铭,以及樊公石壁之后人樊天民、樊牧斋、樊庆余,均生活于这一文化环境中,各具独立的人生见解,悉能为当政者所容忍。可见方氏主政的10年,也为象山文化的复苏,提供了一定的气候与土壤。

◎先后相继的两任县令:胡立和孔立

胡立之名,最早见于明嘉靖间县令毛德京所撰之《象山县志》。毛氏在序言中说:“至于人物一纪,余将独断直道,丛怨,吾其身之。”对于元朝的县令,毛德京只录胡立。其他诸人,均后世所补。“胡立传”寥寥数语,字斟句酌,略去了许多当时不敢直书的事,值得细玩。

胡立,至正二十五年(1365)由儒士令邑。自甘淡泊,抚民若子,卓著能声。政暇则长歌短咏,以自娱适。

元代主象山县政者,有达鲁花赤17人,以及方氏治下的县令2人。

在历代县志的编者中,毛德京距元代的时间最近,知道的情况最真,掌握的材料应该也不少。为什么舍去十八人,独取胡立?

毛德京重视民生。哪个县令能“抚民若子”?十七个达鲁花赤,均以征服者自居,视南人为下等贱民,为奴隶,为寇仇,固不足称道。而方氏所授的前任县令杨用可,本为旧衙县尹,阿谀奉承,习性难改,亦不足称道。胡立能“抚民如子”,其胸襟当然“自甘淡泊”。能“自甘淡泊”,就不急功近利,不趋炎附势,不为顶戴前程、功名富贵而不择手段。然而,胡立并非无能、无识、无才之辈,他“卓著能声”,可惜无具体记录。政暇作甚?“长歌短咏”,非为作秀,“以自娱适”而已。

一个末世的县令,能如此从容淡定地面对一切,亦属不易。方国珍能选择胡立,也说明他知人善任。

进入明代,象山的第一位县令是孔立。下面录嘉靖县志中对其的一段记述。

孔立,庐州人。洪武元年由秀才赍印来知县事。归附之始,百废未兴。立至,秉心廉直,庶政毕举。是年夏,兰秀山贼寇境,民甚惊骇,乃谋于邑人蒋公直(撰志者讳言王刚甫),设计歼其渠魁,余党悉平,民赖以安。有虎为害,以文告于圆峰神,虎患遂息。时大旱,苗皆就槁,百姓忧之。制文虔祷,雨应期而至,苗得以甦。故邑推善政,以(孔)立为称首。

上文云“庶政毕举”,所谓“庶政”,指日常政务,考嘉靖县志所记及者,有以下几项。

洪武元年(1368),知县孔立兴废起坠,创官吏宅舍。

洪武二年,建石浦巡检司、爵溪巡检司。

洪武三年,知县孔立重修社稷坛。

较此更大的还有三件事:一为歼兰秀山之寇;二为撰文告圆峰神,虎患遂息;三为制文虔祷,求雨得雨。第一件事“设计歼其渠魁”,“民赖以安”并非孔立之功。之所以讳言王刚甫之劳,是由于不敢触朝廷禁忌。后二者均属务虚之举,顺应民心而已,在今天来看很难说是什么实绩。不过于此可以看到,当时对一个新“归附”的地区,收揽民心是何等看重。

明嘉靖八年(1529),邑人陈文昌有《浚玉带溪记》一文,追述县令孔立于洪武二年浚玉带溪一事,为嘉靖县志所载,摘录于下。

邑之凤跃溪水,直由永安桥达南河,无曲折,无回抱。洪武二年,令扎公立于中市浚五带洪。引风跃溪水而东,经县治前,过黄门,入青龙桥,分二派入河。沿溪南为路,北开隙地阔五尺,一如今黉宫前式。溪上立七十二柱,以应七十二候。中市列二十四碶,以应二十四气。其说皆出自形象家言,谓如此,则可以益风水,占气脉。自是人才辈出,科第不乏。

上文开头说孔立“由秀才赍印来知县事”,句中“秀才”两字,倒要作些解说。此“秀才”并非明清科举中的“秀才”。元代科举无县试,何来秀才?原来朱元璋事事深谋远虑。鉴于元代地方官吏无才无德之失,早在立国之前一年(1367),就下令分文武科取土,令略日:

应文举者,察之言行以观其德,考之经术以观其业,试之书算骑射以观其能,策以经史时务以观其政事。应武举者,先之以谋略,次之以武艺。俱求实效,不尚虚文。然此二者,必三年有成。有司预为劝谕,俟开举之岁,充贡京师。

这就是所谓“察举”,后称“荐举”。察举的科目有“聪明正直、贤良方正、孝悌力田、儒士、孝廉、秀才、人才、耆民”等,凡大小官吏皆可举荐。被举荐者,以德行为主,而文艺次之。经考核中式,随时任用。朱元璋的分文武科取土令中有一句话:“必三年有成”,说明他预计三年之后,将得天下。不料形势发展飞速,一年后他就称帝立国。于是,一年前被举荐的秀才、人才,正合所用,被纷纷派到新近归附各县,主持一方政事。孔立就是由秀才而知县事的。孔立之后,象山还有陈相、刘思齐、陆维远等都由人才而知县事或任县丞。(民国县志《名宦传》)

朱元璋建国前如此重视民心与人才,于中亦可看到朱元璋能得天下绝非偶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