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1 创新点

1.4.1 创新点

第一,首次从金融约束的视角全面研究了我国股票市场金融泡沫的形成机制,国内有不少文献对中国股市的管制问题诟病颇多,但将管制政策提升到金融约束层面来认识的很少见。这方面代表性的文献是艾洪德和武志(2009)将证券市场置于金融约束框架下的研究,但他们的研究忽略了金融约束在泡沫形成中的作用,而这恰恰是金融约束政策最大弊端,也是迄今为止对股价的干预往往无功而返的原因。我们选择从金融约束视角探讨其对股票市场、对投资者利益的影响具有开创性,并就金融约束政策产生泡沫的机制及其后果逐一进行分析。

第二,根据金融约束理论的本质把其分析框架拓展到股票市场,并提出我国股票市场存在两种形式的金融约束政策,即价格型金融约束政策和数量型金融约束政策,并采用A股限售股解禁的全部样本,实证检验了股票市场需求曲线倾斜这一命题,为论证数量型金融约束政策对A股市场泡沫的形成提供了事实根据,完善了金融约束政策框架在股票市场的拓展。

第三,测算了股票市场上金融约束政策的租金规模、对一般投资者利益的损害。我们首次从一般均衡的框架下研究了A股长期均衡估值中枢,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一个金融约束条件的下的股票市场的租金测算方法,并对租金规模进行了详细测算,虽然假设建立在完全竞争市场的均衡状态下的一般均衡框架不一定完全适合中国的现实,可能会导致长期均衡估值中枢测算不一定精确,但是该测算方法在方法论上较为严谨。

第四,实证分析了中国股权分置改革的金融约束租金效应,并通过测算得到的合理对价率与实际对价率的偏离度程度核算出了非流通股股东对流通股股东侵占的政策租金规模,得出股改并没有很好地保护了中小投资者免受解禁供给冲击。

第五,揭示了股权分置改革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上市公司“融资圈钱”、大股东掠夺中小投资者的政策格局,“大小限”解禁套现造成的大股东对小股东政策租金掠夺的现象仍然存在,一方面造成广大投资者的财产性收入没有得到增长甚至是减少,另一方面打击了广大投资者对中国股市的信心。这在一定程度上解释了中国股市多年称“熊”全球的部分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