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1 数量型金融约束政策的主观初衷
2025年09月26日
4.4.1 数量型金融约束政策的主观初衷
中国证券市场初始设计了两个富有中国特色的证券发行制度:上市审批制和股权分置制度。这就是中国证券市场上的数量型金融约束政策来源。上市审批制规定了申请公开发行证券的股份有限公司须向地方政府或中央企业主管部门上报有关材料,经批准后再向中国证监会报送材料申请复审,经复审同意后方可发行证券。上市申请获批之后,上市公司股份被分成约占全部股份三分之一的、可在二级市场上市交易的流通股和约占全部股份三分之二的、不可在二级市场上市交易的非流通股,这两类股票的股份性质不同、价格形成机制不同、流通权力不同,但投票权和分红权又相同,这种独特市场机制与股权结构成为中国资本市场上的“股权分置”制度。从国际经验上看,严格的上市准入是为了保证上市公司的质量,防止泡沫的膨胀。而股权分置制度的建立则是为了保障国有资源不流失,这是在当时经济转轨过程中的一大创新,因为国有企业融资困境和银行业资金枯竭之间的矛盾已经到了白热化的状态,而股权分置制度可以为国有企业在证券市场上顺利融资的同时保障了国有资产的不流失。
从制度设计上看,上市审批制和股权分置制度都是作用于控制证券市场的供给数量,前者是控制一级市场上市规模,后者是控制二级市场流通规模,因此两者都从制度上人为地造成股票供给数量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