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4 创新股票上市流通新模式
化解限售股解禁冲击问题必须突破传统的股票上市流通模式,采取创新性思维,积极推出创新性的解决方案。
(1)存量发行
存量发行是指上市公司的原有老股东拿出手中所持有的存量股票,通过一级市场发行的方式卖给投资者,这样总股本并不会发生变化,但引进了新股东,老股东同时也实现了减持兑现。存量发行方式主要包括原有股东配股、公开增发、定向增发及其组合方式等。在境外成熟市场,作为IPO发行方式的一种,一直存在发售老股的形式。例如,工商银行的A+H股发行,在香港市场发行的407亿股H股中就有20%为存量股发售。只要科学合理地安排好二次发售的操作流程、规则制度、证券公司的承销方式等,这种方式将会很大程度上缓解限售股减持对投资者造成的巨大心理压力。
(2)大宗交易
对于单笔交易规模远大于市场平均单笔交易的股份减持,可以采取大宗交易的方式,即由该股份的持有者或购买者发起出售或购买需求,合格投资者作为响应者参加,委托中介机构通过交易所的大宗交易系统,采取协商、询价、投标等方式确定成交。大宗交易在时间上与正常交易竞价分开,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小信息传播对竞价市场的影响。同时,大宗交易为机构投资者建立专用通道,不仅交易时间与正常交易时间分开,而且不计入指数,可以很大程度地减小限售股减持的负面影响。
(3)备兑权证
备兑权证(covered warrant)属于广义的认股权证,它也给予持有者以某一特定价格购买某种股票的权利,但和一般的认股权证不同,备兑权证是由标的资产发行人以外的第三方(通常为信誉好的券商、投行等大型金融机构)发行的权证,其标的资产可以为个股、一篮子股票、指数以及其他衍生产品。
备兑权证可为欧式备兑权证和美式备兑权证,持有人的权利可以是买入或卖出标的资产。备兑权证的行使操作与股本权证基本一样,不同的是,交割方式可以是股票也可以是现金差价。如果是股票交割方式,当持有人行使购买股票的权利时,备兑权证发行人需要从市面上购买股票(或将自己原持有的股票)卖给权证持有人;当持有人行使卖出股票权利时,发行人必须按行使价格买下股票。因此,备兑权证的发行人承担着风险,需要一些对冲工具来避险。
这种模式可以充分发挥证券公司的创造性作用,通过发行以限售流通股为标的、不同期间结构的认股权证,能够在时间上平缓解禁股集中上市让市场难以承受的井喷式资金需求,使解禁股消化于短、中、长等不同期限的投资者中,从而使投资者对二级市场运行有稳定预期。通过发行备兑权证缓冲限售股解禁上市的冲击,可以由上市公司作为投资者关系管理的一项内容,征询老股东意愿,了解其转让的股票数量、减持期间和心理价位相匹配的认股权证。
(4)可交换公司债券
可交换公司债券(exchangeable bond,EB)是成熟市场存在已久的固定收益类证券品种,全称为“可交换他公司股票的债券”,是指上市公司股份的持有者通过抵押其持有的股票给托管机构进而发行的公司债券,EB赋予债券投资人在一定期限内有权按照事先约定的条件将债券转换成发行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可交换债券是一种内嵌期权的金融衍生品。
借此方式,“大小非”“大小限”可不必直接抛售股票便靠发债回收资金,在债券到期后,可交换债券的买方(主要是机构投资者)有权按照约定价格将债券转成相应分额的股票,“大小非”“大小限”手中的股票就过户到债券买方手中。这种方式可以降低“大小非”“大小限”直接抛售对市场造成的冲击,也不至于冲垮股市正常的估值体系。可转换债券存续期间将支付固定的利息,到期转股后也有获得溢价收益的可能。
可交换公司债券是以上市公司股东持有的上市公司存量股份为标的,因而不会导致标的公司的股本规模发生变化;而可转换债券是以上市公司未来发行的新股为标的,因而会扩大标的公司的股本规模,并摊薄每股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