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身份:培养公共意识

第七章 公众身份:培养公共意识

与社会发展相对应,城市电视台自身的文化观念也正在经历转变。这种转变从两个方面表现出来:一是作为一个文化机构,无论是党政喉舌或市民群众的代言者,还是成为文化的话语场,城市电视台更多地认识到自己作为公共平台的功能,难以再独享文化权力,需要向市民开放并出让一部分,促使市民通过对城市电视媒体的介入从而参与城市文化的建构。二是城市电视台从更广泛的意义上培养市民的公共意识,正在推动新的公共空间的建立。城市电视台积极介入城市生活,围绕公共事件促成市民的互动。这时,我们看到了城市电视台不但朝着成为公共舆论平台或者说公共领域方向发展的一个趋势,并且超过了作为新闻媒体所可能产生的政治舆论场的作用,进入了经济、科技和文化等领域,对城市文化产生深刻影响。

在传播技术上,作为主流传统媒介,城市电视台具备了由点到面向市民扩散的手段;在文化认同上,城市电视台被市民及城市管理者认为是“自己的”电视台。这两点都使城市电视台具备了公共属性。这种公共性使之进入到了“公共领域”的范畴,但中国媒体的公共性与哈贝马斯的公共性有区别。哈贝马斯认为,大众传媒的公共性具有两个特点,一是由与统治阶层相分离的知识分子阶层组成舆论公众;二是与公共权力机关抗衡的评判功能构成大众传媒的自身属性。而国内媒介公共性的表现,就是媒体上所表达和传播的公众观点及公共利益。个体利益即使和公共利益不同,但是个体的正当利益仍然是得到保护的。这时,新闻媒体在权力机关与市民之间具有沟通协调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