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领域与大众传媒
“公共领域”源于西方,指介于国家和社会(即国家所不能触及的私人或民间活动范围)之间的一个形成公共意见的社会生活领域。它是德国学者尤根·哈贝马斯提出的核心概念。哈贝马斯从高度发达的希腊城邦社会,到中世纪世俗领主、骑士、教士,再到早期资本主义,分析了历史上不同时期公共领域的结构类型,如以直接讨论、平等为特征的古典时期的公共领域、代表型公共领域和资产阶级公共领域等。在哈贝马斯看来,资产阶级公共领域存在的基础是国家和社会的分离,它是在国家化和社会化进程中形成的。公共领域由汇聚成公众的私人所组成,但却不同于私人领域,更不属于私人领域。这个领域的公众,依据公开性及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公共事务进行评判,所以说公共领域一开始就是作为与公权力并列的独立性存在。他们的意见观点有时也会有交锋,但最终会形成舆论指向。哈贝马斯指出:“有些时候,公共领域说到底就是公众舆论领域,它和公共权力机关直接相抗衡。”[1]从这个意义上看,公共领域应当拥有不受国家控制以及市场操纵的相对独立性,是公众可以自由表达及沟通意见,对公共事务进行批判的一个社会空间。公共领域的这个特点,与西方新闻专业主义中对媒体独立性的要求相当一致,由此说明,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大众传媒成为公共领域是迟早的事情。到了晚期资本主义阶段,咖啡厅和沙龙等公共空间已经无力承担公共领域的功能,这时的公共领域被大众传媒所替代和统领。“一种新的影响范畴产生了,即传媒力量。具有操纵力量的传媒虢夺公众性原则的中立特征。大众传媒影响了公共领域的结构,同时又统领了公共领域。”[2]
到了资本主义晚期,国家开始介入私人的经济领域,而这个领域原本是完全受市场规则支配的,现在受到了国家的干预和调控,再度国家化。面对复杂的市场关系以及国家权力对经济生活领域的侵蚀,私人在交往中只能通过联合组成利益集团,进行集体的政治诉求。于是,国家化的进程引入了公共权力,社会化的进程引入了资本权力,这样原本的公共领域就失去了私人公众的性质,从私人观点的激辩而变成国家权力、公共权力与资本权力的博弈场所。[3]哈贝马斯认为,随着资本主义的政府越来越倾向于干预主义,市场和垄断资本主义的势力也越来越强大,这些都把公共领域挤压得越来越不重要,公共利益也就重新变为了封建的领地,或者说,公权力沦为国家权力或资本权力的附庸;同时,大众传媒延伸了早期资本主义公共领域的范围。“与自由资本主义时代的报刊业相比,一方面,大众传媒的影响范围和力度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公共领域本身也相应地扩展,另一方面,它们越来越远离这一领域,重新集中到过去的商品交换的私人领域。它们的传播效率越高,它们也越容易受某个人或集体的利益的影响。”[4]从19世纪末开始,大众传媒影响和控制的公共领域,既汇聚着无数的个体,同时又起到了组织社会的作用。现代社会,国家化与社会化进程同时展开,通过大众传媒来建构起包括各种权力博弈的公共领域,成为社会的组织形态。
哈贝马斯以欧洲社会为蓝本研究公共领域的转型问题。这种情况使人很容易联系到国内大众媒体的现状,于是便产生了中国大众传媒是否有公共领域的讨论。并且“对传媒公共领域角色的探讨不仅仅局限于传媒本身,而是触及传媒与大众舆论、传媒与政治权力、传播与民主、传媒与市场、传媒与法治、传媒与娱乐等众多层面”[5]。然而如颜纯钧所说的:“在中国,大众传媒的公共领域是一个经验的事实,而不是概念的判断和推理。”[6]城市电视台的平台化在一定程度上验证了颜纯钧断言的“经验的事实”,或者说,媒体的平台功能使城市电视台成为公共事务和社会活动的组织者。城市电视台作为城市最有影响力的大众传媒,不仅在传播上,更重要的是在社会组织上发挥了独特的作用(这也是其影响力的体现),从而成为城市的一个公共领域影响了城市文化的发展。同时,作为一个公共领域,它也是各种文化权力试图占领并且必然要产生激烈争夺的阵地。
按照颜纯钧的说法,中国的大众传媒作为一个公共领域目前正处在一个转型的过程中。这次转型是在新意识形态属性下把服务公共利益设定为最高目标。作为替代性主体,城市电视台既是党政喉舌,也是事业单位,它还是市民的代言者。改革开放以来,包括城市电视台在内的中国大众传媒正是在各方权力的博弈中实现公共领域的建构。“大众传媒并不仅仅被政府所控制,甚至不得不采取向社会公众出让文化权力的态度。作为权力的综合体,它包含着与公共权力机关、与商业资本、与社会公众的权力关系。”[7]特别是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来,各方面的利益诉求促使大众传媒既是这些利益主体表达意见的平台,又是其了解公共事务的渠道,由此大众传媒成为一个中介的角色的成分加强了。“大众媒介是中介者,并在以下一些意义上起着中介的作用:它常常存在于我们(作为受者)和那部分无法为我们直接感知或接触的潜在经验之间;它可能存在于我们自己和我们常打交道的其他机构——法律、工业、国家等之间——它可能成为连接不同机构的纽带;媒介也是别人接触我们或我们接触别人的渠道,它常为我们提供了解其他群体、组织及事件的材料。”[8]因此,城市电视台作为一个中介者,便表现为一个裹挟着各方权力的信息交汇流动平台,这里既有传播学意义上的信息传递,又有社会学意义上的交往互动,还有文化政治的权力博弈。而正是社会学的交往互动,才使得大众媒介的传播有了目标和目的。下面,我们将以“小若莲事件”为例,分析媒体平台上是如何汇聚各种力量的,并试图通过泉州台的传媒镜像,分析其传媒意识形态及其对城市文化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