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身份建构

第四节 公众身份建构

“小若莲事件”说明,把一个孤立的真实事件策划成媒介事件,这是电视媒体最有优势的传播方式。通过媒介事件,扩大了事件的关注度和影响力。此外,从消费的角度来看,在媒介事件的制造中,更突出了对市民受众的影响,通过多种手段去吸引受众的持续关注和积极介入,通过提升收视率来博取广告收益。更重要的是,通过“小若莲事件”,泉州台也在市民中建立起自己作为一个公共平台的形象,不仅市民的问题得到解决,而且也反映了市民的呼声。“媒体必须为政治讨论提供一个公共平台,促进公共舆论的形成,并把舆论回馈给公众。而且这个平台必须为反对意见预留空间,做不到这一点的话,谈任何民主共识都毫无意义。”[37]它对城市文化的影响是深远的。因为公共平台的建构既是形成公众舆论的载体,又是公共领域的存在空间。更重要的是,通过对公共事务的参与,他们所认同的是自己作为公民的一种身份。这时候他(或她)不再是以性别、家庭、阶级或种族的身份现身,而是以同一个城市的市民身份介入城市的公共生活,发表自己对公共事务的意见,并渴望和意见相同或相近的市民建立精神上、文化上的联盟。在这种情况下,市民的身份就被建构为公众身份,而这种身份是培养公共文化的基础,进入现代社会,民主政治运行很大程度上有赖于公众身份的建构和公民意识的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