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平台

第一节 平台

媒体与生俱来的平台功能在社会互动时必然发挥组织作用。在《新闻广角》开播之前,《新闻特写:这位丢失的小女孩父母在哪里?》(记者:戴泉明,《泉州新闻》1997年1月21日)是泉州台最早以电视为中介、呈现媒体平台作用的报道。1997年1月21日下午,市文化局的一位干部在市政府传达室发现了一位迷路的小女孩,他在试图帮助她回家未果的情况下向110求救。此事正好被泉州台的记者碰见,于是即刻作了采访并在当晚的《泉州新闻》中播出。“110警员表示,他们将想尽办法找到小女孩的父母。记者同样怀着急切的心情希望小女孩的父母看到新闻播出后,尽快与鲤城区110联系。”第二天,走失的小女孩回到了父母身边。原来,春节将至,随父母上街买年货的孩子在人多拥挤中走失了。为此,记者在报道孩子找到父母的同时,不忘对社会进行提醒:“110希望年轻父母上街买年货时要看好自己的小孩,以免丢失。”(记者:戴泉明,《21日走失的小女孩已找到了父母》,《泉州新闻》1997年1月22日)新闻体现了媒体的公共服务功能。不过,根据文本分析,记者当时还未能意识到媒体的平台作用,报道重点不是呼吁人们帮忙寻找孩子的父母,而是从政治意识形态建构的角度对好人好事所进行的一种表扬。所以,记者没有采访丢失的小女孩,而是采访了捡到孩子的文化局干部和110警员。警员说:“我们接到报警以后3分钟就赶到了。现在我们要帮她找到家给她送回去。现在还没有线索。”值得注意的是,警员在接受采访时首先强调的是接警速度。在这则报道中,警员和公务员被作为政治文化符号,报道目的是为了赞同政治意识形态。这个报道延续了改革开放后歌颂学雷锋做好事的惯性思维因而充满了表扬性话语。在孩子回来后,孩子的母亲说:“看到孩子我很高兴,让你们很关心,我真的很感激你们(110)!”父亲说:“感到很激动!十分感谢大家对我们的关心!”在一个仅有30秒的短消息里连续用了父亲和母亲表达感谢的两个同期声,其政治意识形态的意义是不言自明的。这则新闻框架与《石狮新华居委会有支外来员工义务“清洁队”》(《新闻广角》2001年12月12日,见第四章第三节第三部分)如出一辙,都是用表扬性话语掩盖其背后的文化实质。在媒体普遍成为自收自支单位后,这种平台作用发展出一个新的形态就是公益性的“寻人启事”,城市电视台通过收取一定成本费用发布寻人广告。这不能不说是当代传媒意识形态兼顾了各方利益的一个表现,同时也说明其文化观念开始注重个体的人,发挥“宣传者+组织者”作用。值得关注的是,媒体在发挥组织作用时,其平台价值也开始显现了。

“平台”原指生产和施工中所设置的工作台或建筑物的开放部分。《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是:①晒台;②平房(用灰土做顶的平顶屋子);③生产和施工过程中,为进行某种操作而设置的工作台,有的能移动和升降。[1]因其开放性和空间性的特点,“平台”被借用来指某种操作环境,到泛指从事某种工作所需要的条件或环境,进而在人文社科中用来指人们进行交流、交易和学习的具有很强互动性质的空间,其内涵得到了丰富和拓展,具有如下特点:第一是空间性,即行为发生的所在地;第二是开放性,即平台是一个开放的场所,上面发生的事情是公开的,接受“围观”;第三是表演性,由于可能受到围观,使得台上的行为者有意无意地产生角色意识;第四是传播性,平台上的内容是由中心向四周扩散的对外传播;第五是互动性,台上的行为者之间、台上的行为者与台下的围观者之间存在对话、呼应甚至博弈等互动。当媒体不断平台化时,城市电视台也便不断地被赋予公共性、开放性、互动性和表演性的内涵。更确切地说,城市电视台作为一个深受政治意识形态影响的传统媒体,正在不断成为一个汇聚不同权力主体的公共平台,不同权力主体的竞技进而影响到城市电视台节目内容的生产和传播。从理论上说,媒体所传播的内容是由媒体自己来决定的,但事实并非如此。如前所述,城市电视台平台上目前至少同时存在着四股力量在左右其内容生产。第一股是政治权力。城市电视台因代表了城市党委政府而在城市里奠定其主流媒体地位,拥有广泛影响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喉舌作用决定了政治权力机关必将牢牢把握城市电视台的话语权。改革开放后,国家实行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政策,一方面为政治意识形态注入了经济内核,另一方面主张了个人利益。这时在媒体平台上出现了两股新生力量,即商业资本和市民阶层。市民阶层希望通过媒体发出集体的利益诉求,民生新闻特别是公共新闻的推出可以说是这一诉求的体现。第四股力量则是媒体自身的话语权,是其新闻理想的呈现,更多地体现为社会责任担当。

这四股力量并不均等,它们代表了各自利益在较量中处于一个动态的平衡。当政治权力、商业集团和市民公众阔步登场与媒体在城市电视台这个平台上一起“博弈”的时候,城市电视台这个平台所包含的政治价值、经济价值和文化价值也便水落石出。具体地说,政治权力、经济力量、市民公众和媒体自身都在积极抢占和利用这个平台,既有政治主张,也有经济主张,还有人文主张。

喉舌性质决定了媒体除了替党政宣传,还必须充当人民的舆论工具,维护公共利益。喉舌性质内涵的拓展强化了媒体的主体意识。新中国的媒体在充当喉舌时其实是代表真正的话语主体(党和政府)行使话语权力,成为替代性主体。虽然喉舌性质一开始就规定了媒体也是人民群众的喉舌,但是在改革开放前,党、政府和人民群众是一个同质化的概念,因此,在20世纪90年代把群众通过媒体实行舆论监督纳入了喉舌性质的内涵,是一次真正意义上的政治话语权力向市民的让渡。尽管这时的媒体角色是一个替代性主体,却由此独享垄断地位——公共信息资源的垄断及其文化权力的垄断。改革开放以来,公共问题进入党委政府工作层面,所以,公共性把新闻理想和政治意识形态联系在一起,媒体因而被赋予了更多的主体性。尽管信息发布是媒体的本质任务,不过新闻理想下的媒体责任意识即捍卫公共利益成为媒体的显性话语。它意味着政治权力为媒体独立性的解套,与此同时,媒体亦必须向其他利益主体开放,出让其文化权力,以此换取自身主体性建设和发展,替代性主体成为主体背后重叠的身影。就这样,在同一个平台上,城市电视台的主体性通过与其他主体的交换中而获得存在。然而,进入媒体的商业资本在利益驱动下有时却成为制约媒体公正性的力量。于是,以新闻理想为核心的媒体主体意识开始高涨,城市电视台高举捍卫社会责任和维护公共利益的旗帜,自觉成为市民公众的权利捍卫者。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闻理论框架里,其新闻理想彰显的是媒体的社会责任,即“政治责任、道德责任和文化责任”[2]。这种责任意识与媒体的主体意识相对应。媒体作为法律意义上的“责任主体”,自主的声音必然越来越响亮,新闻评论的兴起就是一个有力的证明。

在新的媒体环境下,所有的媒体都在张扬自身独特的优势,城市电视台拿什么来当杀手锏呢?在新时期,国内媒体的宣传本位正更倚重于新闻本位,更加强调时效和互动,以提升舆论引导力。目前城市电视台的新闻改革通过做最快的新闻和做有观点的新闻,追求新闻立台和新闻强台的理想。一方面,强化新闻,增加新闻节目在所有各类型节目中所占的比例。除了现有的新闻节目,把所有其他的社教、经济、对台对外宣传以及文艺消息类归入新闻,能做成新闻专题的归入新闻专题,这些节目由电视台自己负责,其他能够社会化的节目则尽量社会化,如服务类、娱乐类节目,利用、引入社会力量,丰富电视荧屏。另一方面,主动拥抱新媒体,率先在新闻领域实现媒体融合。为此,城市电视台需要进行流程再造,重构节目生产传播流程,打通与新媒体的信息聚合整合渠道,通过微博、微信等社交媒体和门户网站、手机APP等,进一步发挥、延伸媒体平台,增强观众(用户)与城市电视台(新媒体)的互动及观众(用户)之间的交往(黏性),形成舆论并引导舆论,同时在城市电视台和网上两个舆论场引导舆论,传统与新媒体互为补充,新媒体发挥平台优势、聚合优势、互动优势,传统媒体发挥整合舆论场的引导优势。不断“滚动”新闻和“刷新”新闻,通过拉字幕,随时插播新闻,第一时间满足观众的知情权,如山东齐鲁频道在城市电视台中首推Breaking News概念,即时插播突发新闻,抢占第一发布权。借用“刷新”这个网络用语,改变了人们对城市电视台新闻的刻板模式,体现了新媒体的影响,扩大了城市电视台的本体优势,使观众不但能看到最新的新闻,还有进行中的新闻、有观点的新闻。在信息社会里独家新闻越来越难得到的情况下,城市电视台参与竞争的手段除了快速之外,便是观点。一些媒体甚至打出了“观点强台”的口号,寻求独家视角、独家观点。2008年起,从中央到地方的新闻改革纷纷加大了“评”的分量,借助热线电话、短信互动以及网络等方式。即时连线,即时评论,即时互动,彰显“评”的功能。微博、微信的兴起,更是为城市电视台回归新闻本位和彰显评论功能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2011年被称为“微博应用元年”。微博只有140个字,难以描述新闻事实,更多的是观点。凤凰网CEO刘爽说道:“在微博里产生不了逻辑,没有事实,就是口水,就是观点。”[3]借助微博,城市电视台不但有第一时间的新闻,更有第一时间的观点。泉州台于2010年5月改版推出了以主持人郑实命名的新版块“今晚实说”,其最大特点是引入了微博以及网友在其微博里对当天的新闻事件或即将解读的新闻发表观点,每天总能有一些出乎意料的话,如“你领到高温补贴了吗?”、“高铁安全关键在谁”、“全民出操”、“早教价格值不值”、“疯狂的草鱼”等。“微博的碎片化和随意性使每个回复都带着网友个性化的体温。”[4]自从节目融入了粉丝的热情后,原本一档严肃有余、活泼不足时政新闻节目立即变得妙趣横生、智慧幽默,增强了电视与观众(网民)的深度互动,无论是新闻来源还是评论主体,城市电视台这种吸纳信息、观点的开放态度彰显了平台的公共性和参与性,由此进一步表明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必然趋势。这时候的城市电视台,与其说发出的是自己的声音,不如说是公众的声音,是公共利益的代言者。也正是通过新闻理想和政治意识形态的衔接和沟通,城市电视台媒体获得了独立的话语权。而这个话语权的获得,同样是因为契合了中国打造服务型政府转型需求所带来的政治权力的托付。

城市电视台通过开展活动制造媒介事件成为社会活动的组织者,体现的是平台的交往功能。与西方一些著名学者如李普曼、施拉姆等的界定不同,这里的媒介事件指“单一的新闻事实,经由多种媒介的共谋及追踪报道,造成轰动效应并制造大量受众,在引发强烈的反馈之后,激发社会反思、影响社会建构的事件”[5]。林隆强的这个概念立足于中国当下的现实,重点在于媒体的发动和社会的组织。如在“小舒维事件”和“小若莲事件”等弱势群体救助性报道中,市民的参与只是第一步,更重要的是在市民的互动中体现人文精神和公益情怀。城市电视台成为一个传递温情的交换平台,围绕这个平台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城市电视台发挥了组织社会、实现市民良性互动的积极作用。在新时期,借助新媒体,更是通过“关系传播”放大了社会组织功能,如“十元微爱”的推出。再如,农民工问题,它是城市化中的公共话题,也是一个民生问题和政治问题,同时还是一个文化问题。当城市电视台携手其他媒体以及劳动等相关部门帮助追讨农民工的欠薪时,此时的城市电视台不仅作为一个媒体进行舆论监督、关心弱势群体和体现媒体的责任意识,它还参与了城市文化的建构,起到了组织社会的作用,推动市民形成关心、帮助农民工融入城市生活的现代意识,从而打造有温度的城市文化。这些组织发动行为利用了媒体平台的交往功能,在交往行为中完成社会的良性互动。交往行为是哈贝马斯交往理论的核心范畴。交往行为通过以语言为中介的协调机制,去处理每个主体在现实生活中所面临且共有的三个世界,即客观世界、社会世界和主观世界的问题,就这样一方面把人们放在真实具体的相互交往的关系网络中,同时放到广泛而生动的人际关系网中去考察理性。在这里,正是平台的交往功能促使城市电视台成为社会活动和媒介公共事件的组织者。在城市电视台的话语体系中,市民与媒体一起共谋了媒介公共事件,并在这个事件中通过交往行为,在三个世界(客观世界、社会世界和主观世界)里进行物质、语言、意义的交换和分配。因此,国内的大众传媒是不是公共领域,并不是对照概念可以认定的,而是要看这个传媒是否具有公共性,是否致力于建构市民的公众身份,使之参与到社会公共事务中来,切实发挥媒体组织社会、促使民主进步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