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在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的联合压迫下,旧中国的经济极端落后,社会生产力水平十分低下。在国民经济中,个体农业手工业占90%,近代工业只占10%。工业的成分主要是轻纺工业、食品工业,缺乏重工业的基础。1936年,在工业总产值中,生产资料工业产值仅占23%,消费资料工业产值占77%。基本上没有机器制造业,汽车、拖拉机、飞机等都不能生产。中国虽称“农业立国”,但农业生产水平很低。新中国成立前粮食最高年产量只有2774亿斤,不仅远远落后于西方发达国家,而且也落后于曾经是殖民地的东方大国印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时,由于帝国主义的掠夺、国民党时期的腐朽统治和长期战争的破坏,与历史最高年产量相比,全国的钢产量只有15.8吨,下降了83%;生铁产量只有25.2吨,下降了86.4%;煤产量3090多万吨,下降了49.9%;电力只有43亿度,发电量下降了27.7%;棉布3000万匹,下降了32.9%;全国铁路被破坏一半,只有1.1万公里能通车;粮食比历史年产量最高的1936年的2774亿斤下降了25%,棉花差不多减产一半。[47]面对这种严峻的形势,在短时期内恢复国民经济,并在这个基础上进行社会主义工业化建设,是一项极其艰巨的历史任务。我们在主要依靠自己力量的同时,也还需要争取别国的援助。
在新中国诞生前夕,中国共产党力图积极发展同外国的经济交往。1949年9月29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在平等和互利的基础上,与各外国政府和人民恢复并发展通商贸易关系。”但是这一基本政策在实行中遇到了阻碍。美国等一些西方国家,企图继续扶植国民党集团,从政治上孤立中国,从经济上对我国实施封锁、“禁运”、“冻结”,某些西方国家也追随美国对我国不断实行各种歧视政策。中美贸易中断。我国同其他许多国家的贸易以及引进新技术受到极大限制,同时也没有可能从西方取得进行建设的资金。
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一成立,毛泽东即于1949年年底访苏,以谋求中苏两国关系的发展,特别是苏联对华的政治经济援助。毛泽东在莫斯科同斯大林就中苏友好同盟条约问题、苏联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贷款问题、两国贸易和贸易协定以及有关两国利益的若干问题进行初步会晤后[48],周恩来于1950年1月20日率中国政府代表团抵达莫斯科,进行具体的谈判。
通过会谈,双方除签订了《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关于中国长春铁路、旅顺口及大连的协定》外,还签订了《关于苏联贷款给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协定》。这个协定规定:苏联以年利1%的优惠条件,向中国提供3亿美元的贷款。当年苏联即开始用这笔贷款向中国提供第一批大型工程项目50个,帮助中国进行国民经济最重要部门的恢复和改造。这50个项目就是156项工程中的第一批。
这些项目主要是煤炭、电力等能源工业,钢铁、有色、化工等基础工业和国防工业。
这50个项目具体是:
1.9个黑色冶金与有色冶金企业,其中包括鞍山钢铁公司、本溪钢铁公司、1个特殊钢厂、制铝厂及铝合金加工厂的第一期,此外还有铜网厂、铁合金厂、镁矿厂、电极厂。
2.9个矿井、1个露天矿(阜新)。
3.13个机器制造厂,其中包括锅炉制造厂、工具机厂、量具刃具厂、风动工具厂、电缆厂、电表仪器厂。
4.1个汽车制造厂,即长春第一汽车制造厂。
5.4个化学厂,其中包括1个氮肥厂、2个染料厂、1个电石炭氮化钙厂。
6.11个电站,其中包括丰满水电站、抚顺水电站、阜新水电站、吉林火电站等,设备能力在100万千瓦以上。
7.2个造纸厂,即佳木斯造纸厂与牙克石造纸厂。
新中国成立初期,对如何清理战争的废墟,迅速恢复生产秩序和建立新的生产秩序,发展国民经济,我国还缺少技术设计力量,缺少资源勘测资料,缺少统计资料,更缺少生产建设的经验。因此,第一批上马的50个项目,更多地听取了苏联方面的建议。
经过三年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的艰苦努力,到1952年末,新中国在经济上站稳了脚跟,经受住了抗美援朝战争和帝国主义的封锁禁运的严峻考验,工农业主要产品的产量已超过了旧中国最好的历史水平。这就为我国进入大规模的经济建设阶段创造了良好的基础和有利条件。
为了进一步加速国家的经济建设,除应动员全国的人力和财力,还必须加强国家建设的计划工作,使大规模建设能在正确的计划指导下进行,避免可能发生的盲目性。为此,自1951年春开始,在周恩来、陈云的领导下,中央财经委员会着手编制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由于当时抗美援朝战争仍在进行,按照中央“边打、边稳、边建”的方针,“一五”计划在编制过程中,是以抗美援朝和国家建设并重为出发点来考察国家工业建设的投资、速度、重点、分布和比例的。经过两个多月时间,中财委编制出了第一个五年计划的轮廓草案。
草案所提出的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基本任务是:集中力量发展重工业,建立国家工业化和国防现代化的基础,保证国民经济中社会主义成分的比重稳步地增长。也就是说,发展国家的重工业是五年建设的中心环节。
为了确保“一五”计划制订的科学性及其有效贯彻,同时也为了争取苏联的帮助,以及商谈其他一些有关两国利益的问题,1952年8月17日,周恩来再次率领中国政府代表团带着有关“一五”计划的设想和轮廓草案的大批材料抵达莫斯科访问。[49] 20日,双方举行了第一次会谈,斯大林表示愿意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在资源勘探、企业设计、设备供应、提供技术资料、派遣专家和提供贷款等方面给中国以帮助。关于军事装备和军事工业,他强调中国应自己生产飞机、坦克、雷达等武器,从修理经过装配到制造,从小到大,以利培养干部,否则只有工厂没有人才,绝对不行。他建议最好是中国派人到苏联学习,培养自己的干部、工程师及技术工人。中国方面将《三年来中国国内主要情况及今后五年建设方针的报告提纲》、《中国经济状况和五年建设的任务》及八个附表、《中国国防军五年建设计划概要》等译文材料送给斯大林。9月3日,斯大林与中国代表团举行第二次会谈。这次会谈的重点是五年计划问题。斯大林表示愿意为中国实现五年计划提供所需要的设备、贷款等援助,同时派出专家,帮助中国进行建设。[50]在双方大的原则确定之后,周恩来、陈云等先行回国,李富春等留下来继续与苏方商谈对我国经济建设援助的具体细节。经过8个月,在对每个项目都进行了极详细周密的研究之后,双方于1953年5月15日签订了关于苏联援助中国发展国民经济的协定和议定书,苏联承诺援助中国新建和改建一大批规模巨大的工程项目,即在1953—1959年,援助我国建设与改建91个企业,具体包括:
1.2个钢铁联合企业(包括采矿、选矿、炼铁、炼钢、轧钢等厂),即大冶钢铁厂与包头钢铁厂。(https://www.daowen.com)
2.8个有色冶金企业,其中包括制铝厂、铝合金加工厂、云南个旧锡矿厂、镁厂及钨矿厂。
3.9个煤矿、3个洗煤厂,其中包括抚顺煤炭联合加工厂。
4.1个石油炼油厂。
5.32个机器制造厂,其中包括5个重型机器制造厂、1个汽车制造厂(第二个厂)、1个拖拉机制造厂、1个滚珠轴承厂,还有一部分国防工业企业。
6.16个动力机器及电力机器制造厂。
7.7个化学厂,其中包括2个氮肥厂、1个合成橡胶厂,还有几个国防工业企业。
8.10个火力电站,其中包括大冶、包头、兰州、太原、西安、武汉等火电站。
9.2个生产磺胺、盘尼西林和链霉素的医药工业企业和1个淀粉厂。
协议还规定,连同1950年签订的50个项目共141个企业,将在1953—1959年分别开工。当时预计,141个企业建成后我国的工业生产能力将大大增长,在黑色冶金、有色金属、煤炭、电力、石油、机器制造、化学工业等方面,都将超过现有生产能力一倍以上;我国将有自己的汽车工业和拖拉机工业;机械方面和国防工业方面将有许多新的产品出现。到1959年,我国的钢铁、煤炭、电力、石油等主要重工业产品,大约等于苏联第一个五年计划时的水平,将接近和超过日本全面发动侵略中国战争时1937年的水平。即钢的产量超过500万吨,煤达到1亿吨,电力在200亿度以上,石油250万吨左右[51]。
为了合理地规划这些项目,苏联派了5个专家组来中国。一是黄河、汉水的综合规划组,针对解决总体利用黄河、汉水水利和水力资源问题,对现有资料给以鉴定,并帮助中国政府指导规划勘测工作计划;二是电气化组,帮助中国制订电气化的远景计划;三是黑色冶金与有色冶金组,帮助中国制订发展黑色冶金与有色冶金的远景计划;四是机器制造工业组,五是造船工业组,这两个组帮助中国研究与制订机器制造业与造船业的计划。
为了保证我国国民经济各部门的互相配合及海军建设的需要,并根据苏联派来的5个综合专家组对发展各部门工业远景计划的研究,一年后,我国政府认为还须请苏联政府增加设计和帮助建设某些必要的企业。因此,1954年10月在赫鲁晓夫率苏联政府代表团到中国访问、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5周年庆典期间,中苏两国政府代表团就旅顺口问题、中苏科学技术合作问题以及苏联政府帮助中国新建和扩建企业等问题举行了会谈,双方共签署了10项文件。10项文件之一就是《中苏关于苏联政府帮助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新建十五项工业企业和扩大原有协定规定的一百四十一项企业设备的供应范围的议定书》。这15个企业是:
1.造船业7个厂:渤海造船厂,高速柴油机制造厂,中速柴油机制造厂,哈尔滨蒸汽透平制造厂第二期设计与建设,哈尔滨锅炉制造厂第二期设计和建设,鱼雷制造厂,在哈尔滨或上海电机制造厂增设船用电机车间。
2.石油工业方面有3个企业:抚顺东露天矿,抚顺第二制油厂(扩建),炼油设备制造厂。
3.新建1个小型拖拉机厂。
4.有色金属2个公司:云南东川有色金属公司,云南会泽有色金属公司。
5.钢铁工业方面,扩大两个企业的生产能力:一是提高鞍钢冶炼系统的生产能力,二是对齐齐哈尔特殊钢厂进行第二期的扩建设计。
通过上述三次协议的签订,苏联援助我国的工业建设项目总共达到156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