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序 对一位年轻母亲以“三观不合”引发悲剧的反思
2017年1月11日,长江网以一条“一母亲抱两年幼孩子跳楼自杀”的消息引发全国关注。消息中称,1月6日晚上20时许,在湖南湘潭岳塘区纳帕溪谷小区,一位年仅31岁的妈妈,在自己生日前一周,抱着两个年幼的孩子从13楼一跃而下,该女子和2岁多的孩子当场死亡,只有几个月的幼儿送医治疗后也不幸身亡。
“一位年仅31岁的妈妈”、“2个幼儿”,这里面透露出多少同情和惋惜?又反映出多少痛恨与无奈?“而立之年”,一切才刚刚开始,有多少人的梦想是从而立之年才开始一步一步实现的;有多少家庭、社会的责任是靠而立之年的成年人去担当的;而“年轻妈妈”,又富有多少美丽故事、梦幻牵挂?教幼儿们学说话时一字一句的反复重复,领幼儿们学走路时一挪一步的提心吊胆,育儿的快乐,成长的陪伴,懂事的期望,母性独有的伟大和呵护……这一切在一瞬间化为乌有了。
消息称,当时该女子的婆婆和丈夫的哭吼声响彻整个小区,而闻讯赶来的旁观者都在思考,为什么当事人要以这样的方式结束自己和2个幼年孩子的生命?
据记者从湘潭市公安局宣传部获得的消息称,能够确定的是“该案并非刑事案件”,而从这位母亲生前在朋友圈里发出的遗书中[1],似乎能够找到一些让她走上绝路的原因:夫妻三观不合、老公出轨、家暴、产后抑郁、公婆不体谅……
以上原因中,或许不同的人会从不同的角度进行不同的解读,甚至会给予不同的评价,但对一个长期做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核心价值观教育工作的研究者来说,“三观不合”无疑成为最扎眼、最刺激的诱因,也成为笔者判断本次“悲剧”的最基本的标准——血淋淋的事实让笔者再次反思当今社会的“三观”建设——无论是对社会,还是对个人——无论是对大学生,还是业已为人父母的年轻朋友们——的紧要性与迫切性。
我们禁不住要从为人父母的角度,问一问当事人,是不是应该更加积极勇敢地完成一份社会担当呢?何况这是一种本可以享有更多人生幸福、更多天伦之乐的社会担当。可惜的是,两个幼儿刚刚来到这个世界,对这个世界是什么样子的都还没有机会去体验,就在亲生母亲的一念之差下,被剥夺了享有一切可能的美好的权利。
我们禁不住要从为人子女的角度,问一问当事人,是不是应该更加积极勇敢地完成一份社会担当呢?何况我们已经为人父母,我们最熟悉中国传统文化中“白发人送黑发人”这种最不能接受的人生不幸。可惜的是,这位年轻妈妈在做出选择时,毅然决然地将当年自己的父母亲含辛茹苦的付出,无微不至的呵护与保护抛之脑后,亲自导演并上演了一出“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现实悲剧,留下的只有亲人们无可言说的伤痛。
我们禁不住要从作为社会普通公民的角度,问一问当事人,是不是应该更加积极勇敢地完成一份社会担当呢?何况而立之年,恰恰是一个社会人完成学业、具备一定能力后,可以大展宏图、积极回报社会的人生黄金阶段。可惜的是,这位年轻妈妈忘记了自己是在同学、朋友、老师、同事们给予的影响、熏陶下成长起来的,也忘记了自己有困难还可以通过各级社会组织来解决,更不要说,应尽自己绵薄之力反哺于社会。
由此,我们看到了太多的不理解、不应该,我们有太多的切肤之痛,我们急需社会各界诚恳地、主动积极地参与价值观建设和建构——无论是个人还是社会的,无论是未成年人还是成年人的,既要在国家价值目标、社会价值指向方面,也要在公民价值准则方面,高度重视推动加强核心价值观建设;既要注重从外部推动和加强公民自身的“三观”建设,关心和关注公民的心理健康和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建设,也要高度重视从激发公民个体主动性、积极性角度,加强核心价值观建设。
面对正处于“三观”确立黄金阶段的当代青年和大学生,高等学校、各级各类教师更需要举全社会之力,用饱含正能量和积极效应的社会和舆论氛围,在引导和提升他们的核心价值观自信方面,实现更加富有针对性、实效性的责任和担当。
【注释】
[1]15页遗书看哭世人夫妻三观不合、婆婆强势逼死儿媳.长江网.2017-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