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美现代性当中的诗学理论困境
中国当代文艺理论发展历程,在前三十年总体上是狭义的政治化文艺理论占据主导地位;新时期以后,“美学”与审美诗学成为文艺理论建构的主导范式(“文艺美学”“审美意识形态”“日常生活审美化”“生活美学”等)。除了“美的本质”之类一般性问题探讨之外,人们在此是将“美学”理解作一个外延上比之文艺理论范围更大的、中立性的文学与艺术理论的总称。然而事实上,即使在中国语境当中,“美学”也不可能不带有其诞生的特定时代、历史背景当中的思想方式、问题方式的烙印:诸如真善美三分的意义化世界、审美主客体关系、审美“超功利”、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统一……在无限复杂的艺术性构成与艺术实践面前,这些观念并不是放之四海皆准的“普遍真理”与文学艺术的永恒“本质”。文学和艺术在“美学”诞生之前已经存在了几千年,关于“美”的问题的讨论也是古来就有,但“美学”却是18世纪下半叶,鲍姆嘉通与康德等人的特定理论建构,这背后是西方特殊的社会历史问题与特定的文明价值格局所决定的“现代性”道路:“现代性”不等于我们通常所说的“现代化”,更不等于日常用语当中的一般性的“现代”概念,康德等人以审美与美学的“现代性”思路,来解决哲学体系的建构难题,只是反映了对于人性与人类生活于其中的意义化世界构成的一种特定的“现代”理解方式。
从20世纪80年代至今,尽管有大量西方现代主义、后现代主义新潮理论的涌入,但西方所谓现代、后现代主义文艺理论,从总体上并没有突破美学与审美诗学的文艺理论格局,它们事实上只是对于美学背后的“现代性”问题困境的进一步极端化,而非对于“现代性”视野的超越。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与文学相关的文化生活领域出现了很多新的问题、新的趋向,再用美学和审美的观念来加以解释,人们感到力不从心。于是,文化研究、文化批评、文化诗学的理论与实践,着力于突破美学与审美诗学的局限性,扩充文艺理论的理论涵盖力,回应现实问题,重塑文艺理论的现实关怀与解释能力,成为一种具有广泛的包容性与影响力的文艺理论学术走向。不过文化诗学所关注与力图重新整合的审美与文化的割裂,本身正是“现代性”的理性化的意义世界规划,以及艺术与文化、理论与实践在一个纷乱的世界上各行其是、背道而驰的现代思想格局本身的产物,因此,文化研究、文化批评、文化诗学最好看成是一个集合性的问题论域,而非对于问题的系统的理论解决方式与理论重构。
近年来,在中华文明伟大复兴的历史大势面前,受到西方相关领域启发,以超越西方“现代性”视野的偏见与局限性(后者尤其表现为对于中华文明、中国文化与中国文学的认知偏见与局限)为目标,重新审理中西文明,尤其是中华文明大传统的“古典学”与“古典诗学”的学问路径,一开始就带有重构“国学”与“城邦学”的文明自觉及重新为文明奠基的努力方向[3],引起各个学科领域的普遍关注,产生了广泛的影响。西方的古典学学派,以及具有古典学作风的学术派别(比如施特劳斯学派),都非常重视对于经典文学作品的研究与解读。因此,古典学事实上包含着一种文学观念系统与文学认知方式,它背后是关于包括文学在内的“前现代性”的整全世界观念,其核心是“何为美好生活”“人应该如何生活”的文明与政治关怀,从而“古典学”与“古典诗学”的重心,可以说就是“文明诗学”的维度。在此,“古典”之为“古典”,不同于我们一般意义上的古典文学、古代文论纯客观时间刻度的“古典”与“古代”之处,就在于其根本上带有明确的反思西方现代文明危机的目标意图[4],就此而言,它也不同于乾嘉朴学。与小处精明、大处糊涂的审美诗学相比,“古典诗学”有助于我们认识西方文明与文艺理论自身深陷其中的“现代性”困境,摆脱对于西方视野的捆绑性依附关系,恢复对于中华文明、中国文学与文艺理论传统的整全认知,以及克服“现代”困境、解决现实问题的文化自信。
因此,文明诗学并非是要回到古代,守卫原封不动的古典传统,或者用古典文学的标准来衡量今天的文学,而是力求以谦恭、虚心的态度重新理解、学习传统当中的大智慧,反省“现代性”视野的困境与局限,回应和解决现实问题。文明诗学并非是一个全新的“发明”,虽然之前并没有这样的称谓,但就其实质而言是中西文明当中的大传统,或者说是中西文明大传统当中的诗学主流传统。只是在西方进入“现代性”传统之后,在中国文艺理论思维受到西方现代性哲学与诗学传统的支配性影响之后,才在康德式的“美学”理论格局当中被肢解。因此,这就需要在文明诗学的理论史、理论脉络的清理与发掘当中,重新整合其问题视野与理论格局。针对当下通行的文艺理论范型在理论与实践方面的一系列现实困难,文明诗学提出的一些文艺理论构想不可能解决所有的问题,但它是构筑解决现实问题的新的学术视野与学理基础的努力尝试,它是回应历史发展与文明复兴的时代大势,同时吸纳中西学术发展的新动向、新观念,对于中国文学、包括文艺理论大传统的重新发现与重新阐发。下面随便列举几个例子,说明一下它针对现实问题的学术关怀与实践价值:
1.出于中国传统文学概念,即便是比如《昭明文选》《文心雕龙》这样似乎是非常“纯粹”的“文学”选本与“文学”理论著作,都选取或者论述了大量在今天看来是非“文学”、非“审美”的文章与文体,但它们从古至今都同样被当作文学作品来阅读与欣赏,这不能看作是一个偶然的例外情况。这也并非是一个新问题,而我们就此从“美学”与“审美”的现代观念出发给出的种种解释,理由其实从一开始就并不充分,或者说很牵强。与此相关的,是通常的文艺理论著作诗歌、小说、散文、戏剧的文体“四分法”,在20世纪50年代,就有人就此提出过系统的质疑意见[5]。它事实上只是出于“审美”和美学的“现代性”成见,肢解和扭曲亚里士多德诗学更为通达、合理的抒情、叙事、戏剧三分法的结果[6],是迫于“审美”性的文学本质观念而采取的某种不得已的折中办法:或许只有这种兼有抒情性与叙事性、审美性与非审美性的不伦不类“散文”概念,才能处理中国古往今来大量缺乏“审美形象”[7]与“审美虚构”性质的“文章”。
2.对于当下与“非文学”“非经典”化趋向联系在一起的大量文学现象与文学现实,则审美批评、美学视野与文化批评、文化研究双方的解释都有其局限性。前者从(其实是出自某种特定观念视野的)审美本质、艺术品质出发,认为它们是低层次、低水平的,缺乏艺术品位与经典品性,而后者认为它们只是特定社会历史条件的衍生物与伴随现象,其所关注的是对于这一现象背后的经济、社会、历史具体性成因与起源的还原与考究,对于其艺术性存而不论,也缺乏这样的评价尺度与标准。面对这种困境,产生了“审美文化”的概念。不过,“审美文化”这样的概念,还是难以回避“审美”与“文化”的关系以及如何用“审美”界定、规范“文化”的问题,“审美文化”可能只是将艺术的精神性、目的性与主体的感官性、自发性之间的悖论放大与尖锐化了——这种悖论是原本存在于“美学/感性学”(aesthetic)的这个“现代”观念与理论结构本身当中的悖论,而并非是解决了问题,这只要看看当下人们对于“审美文化”的理解与认识上的分歧,以及现实当中“审美文化”两极分化的客观情形就清楚了。
3.沦陷在孤独的个体心灵当中的“荒诞”的文学世界图像,无助于人类灵魂的完善与生活的幸福,割裂的文学理论与实践,同样不仅仅是一个学术问题与作家的知识结构问题。现代主义与后现代主义的激进审美突破、审美反抗、审美表现,如果不将其引导、整合进一种有益生活的文明性价值关系与价值秩序当中,无论对于社会生活还是对于作家艺术家本人,都是破坏性的:“诗人之死”、诗人自杀等现象,只是一种显在的、极端的表现与个体层次上的现象,其隐性的、日常性的以及对于整个社会生活、社会伦理的影响,都属于无法评估的范畴。更严重的是,除了情绪化的感慨、同情或心灵鸡汤式的指责,目前还没有一种真正能够就此进行客观的研究、观照的理论视野,对于此种文学艺术与此种生活、此种人生,还没有一种艺术伦理或者社会伦理给予认真严肃的考量、权衡;在一般的美学化的文艺理论当中,更是没有位置。如果文学艺术导致的就是这样的结果,那么无论它如何精彩与高明,我们是否一定还需要这种作为“蚌病成珠”“坟墓后的辉光”“死神唇边的笑”的文学艺术?对于这样的文学生活与艺术人生除了“尊重个体选择”这一“现代”价值视点之外,我们还有没有可以系统、全面、客观地思考与面对此类问题的理论视野?如果文学艺术的“现代性”价值选择就是这样的结果,那这样的“现代性”文学艺术与文学艺术理论、诗学理论,究竟是更“文明”还是更野蛮了?
4.“现代性”和美学视野是一个“人是目的”的理论与文明价值视野,它将“人性”的标准绝对化,从而文学艺术之“现代性”焦点集中在所谓“永恒的人性”上面。然而,一种没有了参照系统与考量标准的纯粹“人性”,本身变成了一个抽象空转的观念陀螺,它可以根据不同的需要指向任何方向,这不仅使得文学艺术自身失去了思想与价值评判的尺度,而且也使得文艺失去了艺术观照的距离与间性,变成一种深度实证主义的、凝视对象的“出神”与“眩晕”状态——这是一种容易催生幻觉、走向幻觉的状态。当下,人们普遍感到日常生活当中文学性与文学写作资源的匮乏与短缺,“文学终结论”“文学消亡论”以各种各样的形式,以显形观念与潜在意识的形态,影响着人们的学术思想、价值判断与写作实践。那么文学是否确实已经到了“终结”与“消亡”的边缘,还是人们的文学认知方式、理论范式、价值标准本身的困境与局限性带来的一种连带反应?如果不是真的只能由此走向“终结”与“消亡”的话,人们还可以从什么样的价值视野出发、向何处寻找文学资源与发掘“文学性”?
关于美学的问题,以后会不断地涉及和随时提及,这里只是初步揭示它的一些似是而非的显著困境。从文明诗学的角度看,这些问题其实都是美学化、审美化的文艺理论认知视野的局限性所在,以及由此产生的问题困境,是现实问题本身对于理论范式的提醒与挑战。但这些大体仍然只是一些边际性的问题,而非问题的核心和主体。文明诗学致力于比较全方位地、彻底反思现有文艺理论范型的局限性,正面地、积极地理解与回应此类问题。文明诗学将“美学”与“审美诗学”的视野加以相对化,重新整合被西方的“现代性”视野所刻意制造的艺术与文明的二律背反,将中华文明经验与中国文学传统、包括文艺理论传统的宏伟视野,作为根本性观念与价值立场:康德式的以“审美物自体”为核心的“美学”观念,标志着人类认知的黑夜与价值虚无的黑洞,跳出审美现代性的“美学”与“审美诗学”的阈限,将文化与文明研究视野,作为积极的、生产性的、实质性的而非仅仅作为一种批判性、解构性的维度,纳入文艺理论的理论框架,建立起对于中国文学传统以及从最古老到当下的中国文学经验,具有充分与宽博的解释能力的基本理论核心与问题格局。在此前提下,文明诗学应该尽量打破文、史、哲、政、法、艺之类的“学科”的分界,希望由此不仅仅是视野上的“量”的整合与叠加,而且也能由此带来一些“具体”的新认识和新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