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意逆志”与孟子诗教的问题性格局

(一)“以意逆志”与孟子诗教的问题性格局

孟子的义理系统,不是从形而上的概念和思辨体系出发,把“道”当成抽象的理念和遥不可及的彼岸性存在,而是要现实地、具体地理解与完成“道体”之整全性和内涵性在场,并在这样一个层面上,实现从“实然”向“应然”层面的越升。具体来说,孟子并未完全否定告子“生之谓性”的人性之原始自然性层面,也即并未完全否定“寡人好货,寡人好色”层面[9],这类似于董仲舒“道者万世之弊”,或天台宗义理系统当中的“贪欲即道”的思理。这一思路与思维方式的特征,都在于其考虑的是“道”的实存和在体,而非作为形而上学的概念层面的“道”:孟子的“道”具有肯定性、内涵性、价值性的内容,而不仅仅是一种限制性、限定性的抽象规范,在这一点上它不同于汉代诗教;它追求“应然”方面的超越性,但同时正视而不回避世界与人性构成之“实然”的现实状态,在这一点上它不同于宋儒形而上学的理学思路。在这一交汇点上,孟子学说的基本特征,就是中国上古以来诗教传统的体现:“诗教是指以诉诸人们感性的诗歌音乐艺术为媒介的道德品性教育,它既是封建政治的有机组成部分,又是中国古代艺术生活中的重要内容,是中国作为礼仪之邦、文明古国的核心内涵”[10]。但孟子并非一般意义上的诗教传统的继承者,既能够符合孟子的学说格局与社会理想,又能够具有现实的教化作用的,是孟子出于他自己的时代历史条件,综合“王者之迹”体现的儒家政教理想与孔子作《春秋》的现实精神而来的、从个体心性层面上弘扬与重建的诗教传统:“王者之迹熄然后《诗》亡,《诗》亡然后《春秋》作。”

这样,综合起来看,孟子最擅长的两件事项,“知言”与“养浩然之气”(《孟子·公孙丑上》),之所以看似毫不相关但孟子却把它们放在一起来说,就在于无论是“知言”还是“养气”,事实上都是在力求把握人生命存在之“实然”的自然状态下的现实性,从此出发,就是握捉摸不定的心性问题的某种具体着手之处。这样的义理系统与取向,体现在诗教与文艺理论问题上,“诗”与“言”就属于人的心性之“实然”的自然状态,而孟子“以意逆志”的论诗、解诗方式与方法,由此就具有了存心、养性的修养、教化方面的积极意图。从心性角度看,“性”是“心”之本然、本体,“心”是“性”的实存形式;同时,“意,志也,从心,察言而知意也”(《说文解字》),“志”是“意”的统属,而“意”是诗中之义、言中之义,是“志”的具体化。但总体而言,“天命之谓性”(《中庸》),对于孟子来说,只有渊源自“天命”之“性”的道义责任担当,才能称之为“志”,所以一方面,“志”和“性”是同属一个“应然”层面的东西,而“意”和“心”属于“实然”的现实具体性,另一方面,“志”和“意”又分别对应着“性”和“心”的道德化、伦理化的具体内涵。

附—1 孟子诗教范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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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诗”与“言”,一方面可以看成是作为“性”之实然的“心”迹之所“存”,另一方面,它也包含了“志”之具体化的“意”。于是,“诗者,持也,持人情性”(《文心雕龙·明诗》),在一定的情况下,心性教化问题可以转化为诗中之“意”、诗人之“志”的问题,“存心养性”问题可以转化为“以意逆志”问题。也因此,从诗教的角度出发,“存心养性”当中的心、性不再是空洞的概念;而从诗教的层面来“以意逆志”,则心性教化、存心养性易于着手,可以按部就班、循序渐进地展开。“告子曰:‘不得于言,勿求于心;不得于心,勿求于气。’不得于心,勿求于气,可;不得于言,勿求于心,不可。夫志,气之帅也;气,体之充也。夫志至焉,气次焉”(《孟子·公孙丑上》)。这其间,多出来一个“气”或“养气”的问题,这对于“以意逆志”问题恰恰很关键,它至少包含以下这几层的意思:

(1)根据朱熹《四书集注》的注疏,“气”与“心”之间是本、末关系,而“心”与“言”之间是内、外关系,因此两者不能简单类比和等同。但无论如何,含“意”之“言”、存“心”之“迹”,虽非道和天性之实体、本体所在,却是“志”与“性”的具体存在方式和体现,要想将其全然泯灭,不仅不符合天道与人性,而且也是根本不可能的,所以只能因“言”以知“心”,从“心”之形迹入手养“心”之本性、本体。这个过程是一个心性修养与教化的过程,而所谓的“言”(“诗”)和“心”,正是孟子诗教的具体实践领域,是诗教展开的基础,也是“以意逆志”的出发点。所以,舍本逐末自然不值得提倡,但“不得于言,勿求于心”却也是不可以的,因为舍此无从着手或至少是很不容易着手。

(2)于是,据此可以清理出孟子的两条思想线索:

“外”(以意逆志):“意”(“诗”“言”)→“气”→“志”

“内”(存心养性):“心”→“气”→“性”(“天”)

孟子对告子的点评,节略性地指示了这两条线索当中有关内、外、本、末的一些关键之处,而非全部问题。一方面,“志”为“气”之帅,说明“志”高于“气”,是孟子所谓“养气”的目标与指向;但另一方面,如果将“以意逆志”归结于“存心养性”(如上文所说“以意逆志”是“存心养性”的一种方式)的话,其实也只有经由“养气”的生命化、具体化的修养过程与修养方式,“养性”的目标才能实现。所以,“意”与“心”属于“末”的层面,“志”与“性”属于“本”的层面;就道德伦理内涵而言是“意”“志”,就人性的构成与归属而言是“心”“性”。但总体而言,“意”与“志”不是凭空而来的,道德、伦理不是自本自根的,而是“意”“志”在“心”“性”中,道德、伦理在自然性(“天”)之中。因此,前者表现为“外”在的道德伦理属性与习得技艺,后者为“内”在的人性自然基础领域。

(3)“气”因此不仅是这两个过程当中各自的“纵向”的中介程序,是将生命之本末、内外沟通而使以意逆志、存心养性得以实现的中间环节与必要条件:“志一则动气,气一则动志也”(《孟子·公孙丑上》);同时,它也是“横向”连接这二条教化进路与思想线索的连通器,“气”是人的现实生命、现实生存的特征,“意”“志”“心”“性”及内、外、本、末,统一于以“气”为特征的士人个体生命的现实生存,统一于以“气”与“养气”的循环形式构成的士人生命仪轨:“气”不比“志”“性”更高,却比“志”与“性”具有一个超个体,但却又是具体的、可以措手其间的自然性底盘——孟子将“养气”与“知言”并列,或许就意味着它们同样具有具体的可操作性,所以才为他自己所“善”长,也正因此,“气”超越生命个体本身,将更加浩大的生命价值格局(“浩然之气”)包络进来,整合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