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视野当中中国传统文论的“古”与“今”

第四节 文明视野当中中国传统文论的“古”与“今”

重建中国文学的文明视野与理解文学的文明心智,还需要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如何面对自轴心时代以来包括《诗》《书》《礼》《易》在内的文明经典或传统文艺理论思想资源的问题。中国传统文艺理论是一个伟大的思想宝库,传统文论的现代转化以及它对于中国当代文艺理论建设的重要性自不待言。不过,实事求是地讲,在当今的文艺理论研究与文学批评领域,在有意无意之间,认为中国传统文论整体上处于当代文学实践之外、缺乏当下文学现实解释能力的认识,也有不小的市场:在当今的文艺理论研究与文学批评领域,有一种明言或不明言的相当普遍的认识,就是认为中国传统文艺理论整体上已经丧失了对于当下文学实践的解释能力;这言下之意,就是要有效理解和研究今天的文学创作实践,只能靠对于西方文论的“拿来主义”。不可否认,将传统文论用以直接面对时下的文学作品,在不少情况下确实有其实际困难和不适应的情形,人们对于这二者之间关联的认知也还有不充分、不恰当之处,但就此宣布中国传统文论的整体失效,却未免太过轻率与简单。这里带来的问题,其实就是如何理解中国传统文论的当代性的问题,或者说中国传统文论意义上的“古”“今”关系、也即“古今之争”的问题。

这里首先需要摒除的,就是在不少人心中可能仍然存在着的一个等式:中国的等于过去的、古旧的、特殊的、地域的,西方的等于现代的、时髦的、普遍的、世界的,于是中、西之间的平行比照关系,被直接等同于古、今之间的时代历史落差,所以才会有这种传统文论的整体“失效论”或者“无效论”。西方学者经常有类似这样一种认识:一部西方哲学史就是对于柏拉图的注释史。这样略带夸张的认识,其实也适用于中国文化当中儒释道等伟大思想传统——它强调的是对待传统应有的态度。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的一些文艺论断,仍然是我们文艺理论教科书当中的经典观点,人们不会觉得它们已经失效和无效;康德、黑格尔的古典美学著作,按其产生时代置入中国文论史序列也属于不折不扣的“古代文论”,但它们至今也还是人们热衷研究和引用的对象;美国当代著名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家杰姆逊具有广泛影响的后现代主义文学与文化理论,也对于黑格尔式的思维辩证法进行了创造性的阐释,而不是简单地将其当作“死狗”、宣布其“无效”了事……伟大的原创性思想之所以伟大,就在于它包含了远远超越一般的认知高度、恒久的价值规范能力,以及几乎无限的阐释空间。这并不是说应该亦步亦趋地寻章摘句,不能越经典的雷池半步,但以敬畏之心对待包括中国传统文论在内的经典著作,虔诚地向其学习是一项基本的、起码的功课。

中国传统文论是一个丰富的思想系统,研究它首先要深入其内部,认真体会它的内在构成、思维方式、对于理论与实践关系的理解,以及解决问题的思路与方式。在认定传统文论无效的人眼中,中国传统文艺理论只是一些浮在表面上的概念、范畴,因此,如果所谓中国传统文艺理论只是一些具有中国传统色彩的概念、范畴,而这些中国式的概念、范畴既然与当今文学实践领域出现的一些观念、问题“对接”不上,那传统文论自然也就无用了。这其中的关系,就像让习惯了西医思维的医生来接受中医的理论,确实有其不适应、不习惯之处,但这正需要文艺理论研究者去进行创造性的阐释、会通、转换工作。在还没有透彻领会中国传统文论的真精神、真问题的情况下做出其“无效论”,就像是认为中医没有体温表、血压计就治不了现代人的病一样肤浅——这就将问题极度表面化了。所以,这种简单、武断结论背后的另一个问题,就是它将文艺理论仅仅当成是抽象的、形式化的文学作品释读工具,而它本身也是一种缺乏价值关怀、价值思维能力的工具性思维方式。

这就涉及一个问题,即什么是构成文艺理论真正核心的、最重要的因素。文艺理论诚然有其作品解析工具、分析模型的作用,但除此以外,更重要的,它是一种文化与文明对于世界、人生及文学的总体性理解。中国传统文论背后,是中国人与中国文学对于生活世界与生活方式的根本性认识与文明价值理念,概念范畴、理论范式、认识工具层面上的中国传统文论,也许有现实针对性和适用度的问题,但这个层面上的中国传统文论,却是不会轻易“过时”与“失效”的,也不能用“拿来”的西方文论替代:除非认为中国人以文学方式展开的世界认知、价值思考不值得认真对待,否则中国传统文论研究的首要任务,就是这方面的深入考究与深度体认——这是中国文艺理论话语体系创新的基本前提。反过来,如果缺乏这种文化与文明价值层面上的深度思考与根本认同,也很难想象能够建设真正具有原创性的文艺理论。事实上,中国当代文艺理论在创造力、原创性方面的不如人意,或许正是由于工具理性背后这种总体性的价值理会能力与价值原动力不足导致的。

受到康德以来的“审美”主义幻象或“文学本体论”观念的影响,也许有人会说,中国历史上以儒家“经学”为主体的主流思想传统,以及深受其影响的中国文艺理论传统,不是对文学有许多牵强附会的“曲解”吗?事实上,人们所期待的那个纯粹的“审美”对象,以及所谓“文学本体论”,从认知上是悖谬性的,从价值上也是一个虚无的漩涡——这些问题留待在别的章节当中展开。更何况,实践当中的错误不等于原则本身的不合理。孟子深深懂得“不以文害辞,不以辞害志”而力求践行“以意逆志”的文学理解方式;《文心雕龙》虽然以“原道”“征圣”“宗经”开篇,但并不影响它对于文学规律的深刻认知和尊重。反过来,西方号称现代、后现代的那些文艺理论当中,看似“理性”“新潮”实则荒唐不经的理论方法还少见吗?如果说某位西方理论家将第三世界文学统统当成“民族寓言”的“高论”尚属容易辨识,那么人们主动或被动接受的、潜藏在貌似抽象晦涩或无关大体的时髦文艺理论当中的各种西方价值寓言,其表现形态则要迷离和复杂得多,也更加难以分辨,人们因此深陷其蛊惑当中而不自知。这些方面的问题,也正是需要在文明的总体性视野当中,以高度的文化自信加以认真反省与严肃检讨的对象,而非将其当成理所当然的结果接受下来。

退一步说,即便传统文论在解释当今文学实践时确实存在隔膜和不适应的情况,那应该反思与检讨的,也是理论与实践双方的问题,而不是简单地直接宣布理论的“失效”与“无效”。这也就是说,需要检视究竟是当下文学创新确实超越了理论的可理解范畴,还是其“创新”与“创造”走上了歧途:并不是存在的就是合理的,文艺理论不能一味地“顺应”文学创作领域的“现状”、好话多说,而是需要确实具有自己理论上的真知灼见与价值定力。正因为(如上文所说)文艺理论不仅仅是一些形式化的批评工具、解读范式,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我们一味地拿西方文论作为中国当下文学研究、文学批评的“主心骨”,当下中国文学在此种“导向”作用下,是否无论在艺术形式上还是在文化品质上,都有沦陷为西方文论所包含的认知与价值立场之“海外殖民地”的危险?西方文论不是一个孤立的存在,而几十年来西方文论对于我们的影响,恐怕也不仅仅是“文学知识手册”“批评方法手册”“文学术语辞典”层面上的影响。这种对于西方文论的过度依赖,很可能本身就是出自在相当程度上已经“沦陷”了的文学视野——这自然是真把西方文论当成关于文学的“普遍真理”与“普世价值”了。在这种情况下,一些西方汉学家对于中国当代文学的严厉指责或许并非危言耸听,它至少有一种促使人们反省的警策作用:人们应该认真反省,这种对于西方文论的过度依赖症,是否本身就是出自在某种程度上已经“殖民化”了的文学视野?是否在潜意识当中真有把西方文论当成关于文学的终极真理与“普世价值”的倾向?

事实上,这些年来,经常“被无效”的不仅仅是中国传统文论,也时常包括“昨天”的文论。这反映了人们对于文艺理论研究远离中国当下文学实践、空洞思辨倾向的不满,但人们是否认真考量过,这样的倾向在多大程度上,本来就是脱离中国文化传统与文学传统,以各种方式简单移植与模拟西方理论的显在化的结果?而上述这一切当中包含的更大的问题,是对于理论、以及理论与实践关系的一种深度误识:文艺理论包括中国传统文论在内,不应该被看作是一种已完成的、封闭的概念、范畴体系和知识体系,而应该看作是建立在对于世界与文学本身的正确认知及价值判定基础上的、一种力求解决现实问题的理论思维。文艺理论包括中国传统文论面对现实问题的困境与不适,同样是理论思维的对象本身,或不如说正是理论思考应该着力解决的一个具体的、重要的现实问题:理论在反思自身、战胜问题当中超越自身、介入现实,同时也就是在实践、发展与完善自身,这才是理论的基本存在方式与解决问题的实践方式。人们所说的中国传统文论的所谓现代转化问题,事实上并不外在于这样一个过程或程序。

建设中国特色文艺理论话语体系,当然不是只有传统文论就够了,但由于上述理由,传统文论在这其中的重要性,实际上要远超人们的想象。概念、范畴与范式工具层面上的中国传统文论,只是思维的完成结果与思想的外在形态,而非其真正的精神与智慧之所在。就一种健康的、健全的、完善的中国文艺理论话语体系来说,不能把“中国传统文论”与“文艺理论”看成两样事物、两种东西、两个“学科”,不应该把中国传统文论看作是一个外在的、起某种装饰性作用的“概念仓库”:中国传统文论是文艺理论思维当中活跃的、积极的、规定性的东西,它从文艺理论的文化质地与理论家的文化灵魂深处,决定着中国文艺理论的文学认知、思维方式、价值判断与实践方式;同时,以此为中介,也间接地决定着中国文学的文化精神与价值取向。中国传统文论因此是人们需要时时回顾、检视、参证的不可须臾去身的东西。所以,先不忙着宣布中国传统文论的“失效”与“无效”,首先应该检视一下的,恐怕是不少人时至今日还没有得到有效清算的历史虚无主义认识与后殖民心态。

文学的“文明”心智或者说文明诗学视野,将中国文学从现代性文化支离破碎的“理性”秩序与虚无化的价值网格当中拯救出来,重建文学的总体性、本真性的存在格局、文明本质与认知视野,无疑正是文明诗学的出发点和初衷,当然更是其归宿和目的。从这一意义上说,文明诗学可以看成是对于中国传统经学式的文学观念与文艺理论思维的一种新的继承与阐发。当然,中国文艺理论文明诗学视野的重建,并非简单地复古和固守“家法”,更非回到那些迂腐和过时的教条当中去;这种重建的重点,在于重建中国传统学术当中的真精神、真情怀、真格局:这样一种称之为文明诗学的学术视野或者说文学的文明价值实践模态,是在切实地理解、靠近和尊重中国人的生活方式与文学的文明经脉的基础上,重建学术理性的文明价值感和文明实践意志,将文学置入生活世界的文明坐标与文明价值宫殿当中,从总体上重新加以定位和审度;反过来,文明诗学又以其广义上的政治性,来为中国人与出自中华文明传统的生活方式作正当性的价值辩护,并就此走向自身的文明性的真理性。


[1]庄有可:《诗蕴》(下),见柯小刚主编《诗经、诗教与中西古典诗学》(《古今通变文集》第一卷),同济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第17页。

[2]庄有可:《诗蕴》(下),见柯小刚主编《诗经、诗教与中西古典诗学》(《古今通变文集》第一卷),同济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第12页。

[3]正如尼采所说:“对于现代人来说,非理论家是某种可惊可疑的东西,以致非得有歌德的智慧,才能理解、毋宁说原谅如此陌生的一种生活方式。”见[德]尼采《悲剧的诞生》,周国平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6年版,第77页。

[4]刘小枫:《海德格尔与索福克勒斯》,见刘小枫《重启古典诗学》,华夏出版社2010年版,第180页。

[5][美]施特劳斯:《关于马基雅维里的思考》,申彤译,译林出版社2003年版,第473-474页。

[6][美]施特劳斯:《苏格拉底与阿里斯托芬》,李小均译,华夏出版社2011 版,第327页。

[7][美]施特劳斯:《修辞术与城邦——亚里士多德〈修辞术〉讲疏》,伯格编订,何博超译,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第551页。

[8][古希腊]柏拉图:《理想国》,王扬译注,华夏出版社2012年版,第58页。

[9][美]布鲁姆:《人应该如何生活——柏拉图〈王制〉释义》,华夏出版社2009年版,第20页。

[10]刘小枫:《古典学与灵魂政治学》,见刘小枫《古典学与古今之争》,华夏出版社2016年版,第31页。

[11][美]罗森:《诗与哲学之争》,张辉译,华夏出版社2004年版,《中文版前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