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道体论修辞与文学对文明生活的内涵性诠释
2025年08月10日
第五章 自然—道体论修辞与文学对文明生活的内涵性诠释
文明诗学的思想或哲学核心,如果用中国思想传统当中的概念系统来表述,或许可以称之为是一种“自然—道体论”的视野。在这种“自然—道体论”视野当中,文明本身具备一个低处的“自然”的基础,同时具有企望(诸如《周易》《老子》当中发皇的)“自然之道”高度的“自然”正确性与“自然”价值性诉求;与此同时,这二者之间的人类文明生活秩序本身,是处于不同的自然价值阶梯之上的“道”之“体”或“本体”,而非“道”之“用”或“道”之“属性”,更非作为理念的“道”的影子。因此,在文明诗学的意义上,不能舍弃文明生活与文明理性秩序去寻找“道”,并从此出发来理解文学与修辞,文学修辞只能是一种具有文明格局与文明理性的修辞。于是在这里,文明修辞即是“自然—道体论修辞”,而“道体论修辞”就是“自然—道体论修辞”的简称。道体论修辞不仅仅是将生活世界与生活形式看作修辞形态与修辞领域,同时,修辞理性也深入生活的内涵与本质,从而让生活本质、世界本质(“道”)通过修辞性展现出来。这也就意味着,道体论修辞不仅展现修辞之修辞性,同样呈现修辞之非修辞性,并在接纳这种修辞之非修辞性的前提下,仍然重视修辞的意义:道体论修辞是对于修辞之修辞性的自觉,也是对于修辞之非修辞性的自觉。这两个方面一起展现与完成了文学修辞的全方位的文明性本质,但这都非仅仅盯住修辞“本身”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