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诗学与中国文学及文明传统
中国人注重文明传统、崇拜文明传统,所谓三皇五帝,所谓祖述尧舜、宪章文武,就是被尊崇与不断重述的文明传统。“文王既没,文不在兹乎。”(《论语·子罕》)中华文明传统说到底,就是中国人的生活方式与生存价值秩序,而这种生活方式与价值秩序的自然正确性与自然整全性之所在,就是“文明”,就是“中国”。将这种生活方式“文而明之”、“明”之以“文”,或许就是出自中华文明传统的文学定义,与一个标准的“文明诗学”意义上的文学概念——这可以看成是超出美学的现代性视野与审美主义眼光,重新讲述的“美是生活”“文学反映生活”“审美意识形态”“日常生活审美化”问题,重新讲述的“文学”的故事。两相对照,至少可以看出“文明诗学”既非匪夷所思,也非无谓多事。当然何为“自然”,何为“自然正确性”与“自然整全性”,这都需要在中华文明的视野当中深入体认与重新界定——这不是几句话可以说清的,所以留待以后逐步展开。
在这里需要说明的是,这并不是从文字字面意义、字眼上来推求“文明”与“文明诗学”的概念与理论内涵:中国文化传统当中的“文”与“明”及“文明”意涵,与源于现代西方的“文明”观念,耦合为中国人的现代生活当中的“文明”语义、定义与概念,这不仅仅是一个概念术语的翻译问题,其中包含着必然性的问题性线索,而其与诗学问题及“文明诗学”的内在关联,也不能说是无关紧要的:在中国传统文论当中,“圣因文而明道”“心生而言立,言立而文明”(《文心雕龙·原道》)之类,在这里“文明”两字,并非只是在文字层面上偶然、巧合性地凑合在一起,同时也并非与通常意义上的“文明”概念毫无关系,它或许可以看作类似海德格尔的“去弊”“敞开”“光亮”等意味,或借此展开的某种理解进路:海德格尔在“现代性”格局当中,将西方传统进行了一次颠倒,因此可以相通于东方传统。20世纪八九十年代,这些概念在文艺理论和批评领域变成了口头禅,只是人们并未深究其中的东西方文化与文明意蕴。只要沿着这样的思路深入下去,本书这里的说法其实是顺理成章的。
文明诗学其实是中西古典传统,尤其是中国古典诗学当中的大传统,我们要做的,是重新体认与重新阐发传统的真正精神内涵,用以克服过度依附西方现代性视野与美学化的诗学格局造成的片面性与局限性。一方面,被称之为所谓“理论的世纪”的20世纪,对于中国文学来说,除了与西方共有的问题之外,又有别样的意味:沿着过度诠释的审美主义范式,将文学自我碎片化、废墟化为文明价值的颠覆者、解构者,外在化、客观化为生活世界的“审美客体”,这样,中国文学和文化与文明价值格局之间,经常就如同“理论”面对“审美物自体”的情形;与此同时,又缺乏那种将人类生活世界和生活方式整体纳入视野的通彻的问题性格局与认识深度,从而躲藏在各种片面的艺术理念与“主义”当中,理念大于实绩、主义代替实践的情形并不罕见。于是,理论大于实践,观念笼罩创作,理念规定现实,事实上并非通常的文艺理论所作的那种解释,而是20世纪中国文学文化本质当中的一种深层的“理论”化与抽象性倾向:带着“走向世界”“走向未来”的焦虑心态,把西方文学,尤其是西方的现代主义、后现代主义文学当成普世性文学标准,对西方亦步亦趋的那部分文学创作,并没有赢得西方的尊重;而希望靠着现代主义、后现代主义反复描绘的“本真”世界图景与废墟化的“生存体验”,走出人类面临的各种生存困境,解决人类生活的现实问题,得到审美“拯救”,最终证明同样不过是“审美想象”而已。
另一方面,诗学或者文艺理论的问题,不仅体现于理论本身以及对于当下文学创作与文学问题的认识上,同样也影响着对于自身文学与文化、文明传统的认知。曹雪芹的《红楼梦》对于宇宙人生、现实世界具有一种通彻的总体性理解与认知图景,但按照“审美”诗学的眼光,《红楼梦》当中所有的一切,都是出自作者的“审美想象”,凡是超出可“审美”地理解的“思想性”“思想主题”之外的,都是虚无缥缈的艺术形象和艺术虚构,或者是不符合“艺术规律”的东西。于是,在这种“审美”外壳当中,现实与虚构之间的关系发生了一次“名正言顺”的颠倒:“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得以“艺术”地“统一”,“无目的的合目的性”得以“审美”地生成。人们忘记了这些论调只是康德为了闭合他的哲学体系进行的凌空蹈虚的理论“虚构”,而将其奉为“美学”的不刊之论。曹雪芹可能继承孔子著《春秋》的微言大义的“索隐”精神,但总不可能是康德的信徒吧?出于康德他们的思考能力与推理能力,“美学”与审美诗学体系虽然客观上局部性地反映了一些艺术规律,但总体上是西方现代性文明价值图谱的体现。然而,经过一个世纪的激进的西式、“西学”启蒙,中国人不仅仅在文明价值认同、学术思想观念方面西化倾向严重,而且在心智方式和思维方式方面,也以我们没有意识到的程度和方式西方化了。因此,总有人觉得这些无所谓,理由是反正也找不到“纯粹”的中国传统与中国心智,甚至觉得这本身就已经是“中西会通”“中西合璧”的良好结果。但这事实上导致的不仅仅是文明与国家等方面的自我认同的困难,而且也导致中国人的问题性格局与思想方式的紊乱,从而将中国文化与文明的问题不断地延搁下来: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对于问题的提出与解决方式,以及所谓“中西会通”的结果,往往是于中、于西都不知所云、不伦不类,而今天如果仍然认为“中西会通”是件很容易做到的事情,那只能说明西化病症严重到了相当的程度。因此,在如今的情况下,无论怎么强调传统回归、文明复兴都不为过,其理由正类同于当年胡适提倡“全盘西化”时的逻辑:由于惯性的作用,无论怎么强调中国传统,最后都正好中和成为“中体西用”、中西交融的结果。
在此前提下,文明诗学不否认诗学或文艺理论问题在某些层面上跨越文明界限的普遍性,但文明诗学不会以简单地寻求文学跨文明的“普遍”规律为首要职责,更不会以此为终极努力目标。没有文明立场、文明质地的普世性(包括文学与文艺理论的普世性)是不存在的,而将西方的文明价值视为此种“普世性”,更是双重的错误。然而,不能因此就说文明诗学是一种特殊主义或者特殊论,因为事实上并没有可以从形而上学式的概念上、理论上来衡量一种文明秩序与文明价值之特殊性的“普遍主义”“普世价值”标准,在现实性的层面上,文明真理和文明价值是文明政治性的:中华文明不需要来自西方的尤其是西方现代性传统的理论理性与概念理性的审核,中华文明也从未以“特殊性”自居,某种内在的文明价值的普遍性是中华文明自来所追求的目标;文明诗学不接受西方式哲学、诗学、美学的“真理”标准与“真理”形态的规训,文明诗学具有一种中国人与中国文学内在的、文明性的真理性与价值普遍性。但文明诗学并不因此就是排外的、狭隘的:正因为它建立在对于文明价值内涵与文明标准构成的真切感知与深度体认之上,所以它在尊重中国文学与诗学自身文明价值标准与构成方式的同时,也尊重其他文明价值立场及其文学表达,而从知识性、学理性层面吸收借鉴其他文明的文艺理论与相关理论成果,更加不是问题。所以,“和而不同”的价值标准,正是中华文明价值与文明诗学真正的首要性的自然格局及观念前提。从中华文明立场出发,给出事关人类生活共同体与人类未来的普遍性方案,这是文学的优长之处,也是中国文学的优良传统,同时更是取之不竭的文学性资源。
因此,真正意义上的“中国诗学”,一定是一种“文明诗学”,源自真正的中国文化价值与文明精神:这种意义上的文明诗学,不仅仅是一种具体的文艺理论建构与诗学形态,同样应该是一种中国人文艺理论与诗学问题思考的普遍性的精神气质、思想格局、价值基底与实践场域。中国文学曾经在文学评奖标准等方面饱受西方的歧视,反过来,我们也不必为获得西方文学大奖、被西方“认可”而过度兴奋——这可以看成是文明诗学的一个浅层次的负面例证,还有很多更加精微、具体和更为关键的重大问题层次值得探讨。文学与诗学的“文明”品格不是一个外部标签,其核心要义,在于它就中华文明与中国人的生活方式建设及价值正当性护持方面,必须有所贡献。21世纪的人们,应该在这种或许是被文学与文学性所激发、扩展乃至重新发现的真理性品质与真理性领域当中,超越种种西方“现代性”的神话(这种神话的核心是西方是一切“现代”的标准),重新体认什么是人类生活当中最重要的东西,并重建自己的文明传统与文明生活方式。文明诗学将在此种传统与现代的连续性当中,致力于重新打造中国文学的文明品格。
国内的文化研究、文化批评、文化诗学的理论与实践,在“美学”与审美诗学的局限性方面,都有着自觉的意识及不同方式、不同程度的可喜的突破。文明诗学与它们相比,首先,在诗学作为一种理论形态的真理性、本真性、正当性来源上,将其明确归之于文明性与价值实践性的,而不是哲学性、科学性、理论性的真理。其次,文明诗学明确地表明在人类生活共同体与生活秩序探寻、建构方面的肯定性价值情态,而不只是批判性结论与批判性立场。再次,文明诗学明确地以文学修辞实践与诗性文明的问题性面对世界、理解世界,而不是将文学作为客体、对象来进行“审美”,或以各式各样的理论范式、理论立场来研判分析。第四,文明诗学不认为艺术性与认知活动、道德实践必定是隔离甚至对立、冲突的,反过来,也不认为艺术性就一定是虚无缥缈和缺乏现实性的:它的现实性既不能以哲学的、科学的乃至诗学本身的理论性(真理性)来加以界定,也不能以“审美本质”的、“艺术真实”的“真理”与“真实”性质来加以界定。总的来说,如果将文化诗学的逻辑与价值取向贯彻到底,必然成为“文明诗学”,而文明诗学也力求将文化研究、文化批评、文化诗学予以“完成”,它因而是“完成”于中华文明立场与文明价值抉择的文艺理论。
中华文明被称之为诗性文明,就是因为有一种深广的诗性品质,奠基于文化与文明机理的深层本质当中,反过来说,在中国文化与文明传统当中,其实从来就不仅仅从文体与审美客体、对象的角度来认识与理解文学,所以文明诗学实际上是中国诗学与文艺理论久远以来的传统。从这个意义上讲,文明诗学只是回到了一些更为基本的文明规划与文明经验基底当中,或者说回到一种更为基础与综合性的对于文学艺术的认知、理解与实践方式当中,而非完全另起炉灶的“理论创新”。面对文学性的“剩余”与枯竭,新世纪的中国文学与文艺理论没有必要继续唯西方马首是瞻,而需要从内部消化西方文学,尤其是现代主义、后现代主义文学传统,并超越其颓圮的文化与文明价值格局。文明诗学综合上下(理论与实践)、左右(中国与西方)、前后(传统与现代),打开文学修辞之文明价值的纵深格局与实践性的时空,至少可以成为探索中国文学与文艺理论传统、充实中国文学的文明质地与文明品格、在文学性匮乏的年代里寻求文学书写资源的一种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