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个案记录法
个案记录法是评定官兵心理活动状态、判别心理问题的基本方法。它主要依靠收集有关个案资料,通过综合系统分析,查清官兵心理异常的表现及产生原因,从而对官兵的心理状态做出判断。这是基层经常性心理工作中比较方便使用的方法。
运用个案记录法,要广泛详尽地搜集资料,做好有关内容的记录。个案资料的来源是多方面的,主要包括直接了解和间接表达的内容。直接了解的内容是指由评估对象自己提供,或有关机构、他人提供的与评估对象直接相关的资料。间接表达的内容是指求助者的日记、作品、书信、绘画等有关资料所隐含的信息。其主要对象是:主动寻求心理帮助的官兵个人、基层干部骨干发现心理和行为表现异常的官兵、心理测验结果显示需要进一步关注的个人、为特殊岗位需要重点考察的个人等。(https://www.daowen.com)
确定个案对象后,要围绕对象收集相关的资料。一般来说,运用个案记录法评估官兵的心理状态,需要收集的相关资料主要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一是身份资料。反映个体面貌的基本信息,主要包括姓名、年龄、性别、民族、籍贯、文化程度、入伍时间、职务、工作岗位等等。二是个人既往史。反映个体的成长经历,包括童年成长情况、学习工作情况、人际关系情况、人格特征、曾患过哪些严重疾病,特别是中枢神经系统、传染病、颅脑外伤、昏迷抽搐等,弄清既往重大疾病过程、性质以及病后有何改变等。三是家庭情况。反映个体的家庭结构及主要家庭成员的基本情况,包括年龄、受教育程度、职业及健康状况及人格特点等;家庭成员的关系,尤其是家庭成员与官兵相互之间的态度;家庭中有无重大挫折及意外遭遇等。四是社会生活状况。反映官兵在社会生活中的基本表现及其适应状况。包括官兵对其工作、学习及管理的态度,例如对所从事工作的满意度、与自己愿望的符合程度等,人际关系状况,工作岗位的性质特点及其可能对心理产生的影响。在工作中的现实行为表现,如完成任务情况,受奖励或处罚情况、工作或岗位的变换经历等。五是心理现状。主要了解目前心理异常的表现,出现心理异常的可能诱因,产生心理异常的初期情况及后来的发展变化情况,表现特征及性质、程度、发生环境和背景情况等。
在掌握充分资料的基础上,要进行客观、科学地分析,特别要注意分析评估对象叙述的情况是否真实、提供资料的人员与评估对象之间的关系和态度等。关键性问题要反复调查核实,力求准确无误。涉及评估对象的异常心理表现,必须弄清楚其产生的背景和环境。在去伪存真、由表及里、仔细分析研究的基础上,进行个案整理,做出系统记录。个案记录要描写细致、内容丰富、叙述准确、重点突出、文字精练、符合逻辑。根据心理问题诊断标准进行综合分析,写出简要结论,提出初步的诊断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