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辛亥革命

第四节 辛亥革命

《辛丑条约》签订后,外国殖民主义势力经过几十年的经营,已经打开了中国的市场。在经济方面,中国的贸易已被洋人所控制。贸易业是帝国主义势力最早对中国进行投资的一个部门,中国大门打开之初,各国都在中国大设洋行,并逐渐控制了这一国民经济的重要部门。19世纪80年代,在中国的外国洋行已经有500多家,其中英国有350余家,德国有85家,美国有31家。著名的有英国的怡和、沙逊、太古,德国的礼和及美国的旗昌,这些洋行发展成为庞大的资本集团。这些洋行到中国来,用马克思的话说就是:“处在优势统治地位的商业资本,到处都代表着一种掠夺的制度。”[1]他们到中国不是进行和平贸易,而是进行武力掠夺,不满足于在本国进行贸易,而要求占领据点。

早在鸦片战争之前,英商怡和洋行就在中国沿海使用小型轮船贩卖鸦片,后又在中国成立了几家轮船公司。同治元年,资本100万两的美商旗昌轮船公司成立;同治十一年,英商太古轮船公司成立,资本97万两;光绪七年,英商怡和轮船公司以137万两的资本成立。这些轮船公司控制了中国的沿海和内河的航运。光绪十三年,外国轮船公司占各通商口岸中外轮船吨位的63%,十八年(1892)时达到了78%,有2200多万吨,从而使中国进出口货物的85%被洋人控制。

真正控制一个国家的经济命脉,就要控制一个国家的金融。早在道光二十五年(1845),英国就在中国设立了第一家银行——丽如银行,此后,外国银行如潮水般涌入中国。到20世纪初,英国的汇丰银行、美国的花旗银行、日本的横滨正金银行、德国的德华银行、荷兰的荷兰银行等已经在中国的金融业中位执牛耳。

外国银行在华资本积累的速度之快创造了世界之最。这些银行一方面吸收外国资本在中国投资所得的利润;另一方面,中国的达官贵人在外国银行存入大量现银,而外国银行不支付利息,中国人却要支付保管费。外国银行利用从清政府手里取得的特权,打击中国传统的金融机构。票号首先失败了,钱庄因资本小又分散于全国各地,反被外国银行利用雄厚的资金加以控制。外国银行可以在中国大量发行纸币,直接积累资金,破坏中国的币制。所有这一切,又是为了把从中国榨取的资金尽快再一次周转,从而获取更多的利润。

1906—1911年,清政府在当时国际潮流的影响和国内的压力下,上演了“预备立宪”的闹剧,使中国人民更清楚地认识了清政府的本来面目,从而加速了清政府的灭亡。

光绪三十四年9月,清政府公布了《钦定宪法大纲》,这是一个不折不扣的集权宣言,它的宗旨是“统治根本,在于朝廷”。宣统二年(1910),召开资政院会议。议员有200人,一半为民选,由咨议局选出;一半为钦选,即由皇帝指派,而且朝廷大发慈悲,给了资政院以议论国家预算、决算、公债、税法、制定法典、弹劾行政大臣的纸上谈兵的权力。

在“民主程序”完成后,清政府搞了一个皇族内阁。内阁中十三名大臣中,满九汉四,九名满人中七名是皇族,故被称为皇族内阁,引发人民的强烈不满。

然而清朝统治者没有想到,所有“新政”努力的唯一好处竟然是自己的对头——资本主义在中国的势力大增。由于新政的推行,清政府放松了对本国民族资本主义的压迫,从而使中国的民族资本主义得到了一定的发展。

1901—1910年,中国万元以上资本的工矿企业已有370余家,资本总额为8620万元,特别是纺织、食品、轻工业发展迅速。到1911年时,纺织厂已有75家,资本为1600余万元;食品工厂90家,资本1400余万元。

资本主义在中国的发展,使中国民族资产阶级人数也大为增加,中国出现了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群体。这个群体是由出国留学生和国内所兴办的新式学堂两个途径培养出来的。至辛亥革命前,出国留学生已达2万余人,国内新式学堂学生将近200万人,他们不同程度地接受了西方的教育,憧憬着资本主义,都有传统知识分子“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参与意识。这是一支不可忽视的力量。

光绪二十年,认识到在中国必须实行革命的孙中山,开始组织革命组织。这一年孙中山在檀香山联合当地华侨二十余人组织了革命团体兴中会,第二年又在香港成立了兴中会总部,以推翻清政府,建立资产阶级政权为目的。(https://www.daowen.com)

同时,一些革命志士也在各地开始革命团体的建设。浙江的革命党人组织了光复会,黄兴在长沙组织了革命组织华兴会。孙中山领导的同盟会提出了“驱逐鞑虏,恢复中华,创立民国,平均地权”的革命纲领。纲领印在每一个同盟会员的盟书上,内容是:“联盟人当天发誓,同心协力,驱逐鞑虏,恢复中华,创立民国,平均地权,矢忠矢信,有始有卒,如或渝此,任众处罚。”

1905年10月,同盟会创办机关刊物《民报》,在发刊词中,孙中山第一次提出了建立中国式资本主义的纲领——包括民族主义、民权主义、民生主义的三民主义。

早在1895年,孙中山就开始在广州酝酿起义,并在广州成立了指挥机关“乾亨行”“农学会”等,从1906年到1911年5年间,孙中山和革命党人组织了近10次武装起义。起义虽然都失败了,但革命党人的努力和牺牲预示着更大的风暴就要来了!

1911年5月,皇族内阁宣布修改“铁路干线国有政策”,引发了四川、湖南、湖北人民的保路运动。湖北人提出了“路存与存,路亡与亡”的口号;在四川,川汉铁路公司组织了保路同志会,数万群众在成都罢工罢市,并向四川总督赵尔丰请愿。9月7日,赵尔丰诱捕了保路同志会的领导,并向请愿的群众开枪,当场打死数十人,引起了人民更大的反抗,清政府急调湖北的新军前去四川镇压。

而湖北的革命形势在革命党的努力下早已形成气候。革命组织文学社和共进会通过在新军的艰苦工作,已经在新军发展了大量革命力量。1911年10月10日晚,湖北新军第八工程营的士兵熊秉坤等人打响了革命的第一枪。一夜血战,武昌城被革命军人攻占。第二天,汉阳、汉口的新军也发动了起义,“九省通衢”的武汉成为革命的大本营。

各省的革命党人纷纷行动起来,湖南在焦达峰等的率领下,革命成功了。一些清政府的封疆大吏也起来“响应革命”,江苏巡抚程德全下令手下用竹竿挑下几片砖瓦后,也宣布革命成功了。11月30日,各省代表在汉口通过了《临时政府组织法大纲》。12月25日,孙中山从海外回到了上海。29日,各省代表选举孙中山先生为临时政府的大总统。

1912年1月1日,孙中山在南京宣誓就职,同时宣布中华民国成立。1月3日,黎元洪被选为副总统。南京成立了临时参议院作为立法机关,林森为议长。以后的三个月中,临时政府颁布了一系列政策和法规。在政治方面,力主国家统一,反对民族压迫和分裂割据,公民一律平等,公民有选举、参政等基本权利。经济方面,保护民族工商业,鼓励人们投资实业,废除清代的一些苛捐杂税。教育方面,以资产阶级的教育制度代替封建的教育制度,将学堂改为学校,使用新的教科书。

3月1日,孙中山宣布《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以孙中山的民权主义为指导,明确要在中国建立三权分立的政治体制,建立议会制和责任内阁制的资产阶级共和国。《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规定“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这个宪法从根本上否定了宗法集权的专制制度,是人们争取民主权利的思想和法律依据。

1912年2月12日,袁世凯迫使宣统帝溥仪颁布退位诏书,中国两千多年来的君主制度宣告结束。中国进入了民国时代。

[1]《资本论》第三卷第二十章“关于商人资本的史的考察”,人民出版社1966年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