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办银行纸币发行概况
中外合办银行发行纸币,除清末的华俄道胜银行外,民国建元以后创办的中外合资银行发行纸币,都曾经呈请中国政府批准。中国政府同意中外合办银行发行纸币是有条件的:(一)规定将来中国政府统一纸币条例颁布后,这些银行应即停止发行,政府取消其发行权,并分期、分批收回销毁所发行的纸币。(二)纸币发行数额由中国政府核定。(三)由币制局派监理官一名,驻行随时检查各项账目。(四)所有纸币须先由币制局批准,才能照原请数目订印。印就后,应由币制局派员监视点验封存,启用时须报局核准,饬监理官分批启封发用。(五)每星期须将准备及发行数目列表呈报财政部、币制局存查。
中外合办银行发行的纸币,其种类有银两票、银元票、铜元票及辅币券。银两票有一两、五两、十两、二十两、五十两、一百两六种。银元票则有一元、五元、十元、五十元、一百元五种。铜元票有十枚、二十枚、三十枚、五十枚、一百枚五种。辅币券则有一分、五分、一角、二角、五角五种。票面印有中西两种文字,均由国外印制后运华发行。发行方法一般为各分行领回发行,多为地名券。因此,中外合办银行纸币的流通区域,均以各自总分行营业区域为限,流出外地者为数甚少。
兹就主要的中外合办银行纸币在华发行情况,分别论述如下:
(一)华俄道胜银行在华发行货币的种类
华俄道胜银行在中国境内发行的纸币,种类繁多,既有卢布纸币,也有以元、两为单位的纸币。其纸币种类有金卢布纸币、银两纸币、银元纸币、金币券、鹰洋纸币和无钱纸币等。
1.金卢布纸币。该纸币以卢布为单位,是金本位纸币。根据不同政权时期,分为罗曼诺夫票、克伦斯基票、鄂木斯克票、霍尔瓦特票,这些都是俄国国家银行发行的以金卢布为本位的信用券。罗曼诺夫票,又称老帖或旧帖,因罗曼诺夫王朝(1613—1917)时发行而得名。面值有1卢布、3卢布、5卢布、10卢布、25卢布、50卢布、100卢布、500卢布八种。25卢布以上四种面额的纸币上分别印有亚历山大三世、尼古拉一世、叶卡捷琳娜二世、彼得大帝的头像,背面印有双头鹰国徽。华俄道胜银行在中国东北极力推行罗曼诺夫票。这种纸币在中国东北、新疆地区长期流通,对中国经济产生了深刻影响。
1915年卢布贬值,1916年每一银元合1.8卢布,1917年合8.3卢布。卢布贬值给中国人民带来巨大灾难,“山中工人以数年积存血汗之工资数千克券,一夕化为废纸,有情急自尽者,被害何止千百万人”[91]。1919年,卢布剧烈贬值,银行拒收卢布,商店停售货物,在哈尔滨直鲁两省工人“今岁因卢布跌价,势不得不郁郁居此,至冬则无所事事,寄身客栈,消费亦不得了。昨见若辈,相对泪下,频呼奈何!苦工人等因每日所获不得温饱,亦纷纷逃往他处”[92]。卢布贬值成为废纸,中国人民遭受巨大损失,单是黑龙江克山县、库玛尔河金矿局、肇东县、海拉尔、龙镇县就损失了239.9万余元。沙俄通过滥发纸币,大量掠夺了中国人民的财富,给中国人民带来了深重的灾难,尤其是历时六年之久的通货膨胀,致使成千上万人倾家荡产。
各种卢布纸币在中国流通,从不公布准备金数额和发行额,总数无法统计。据欧洲战争初期统计,卢布在东北的流通量约在1亿卢布以上,其中哈尔滨有4000万卢布,中东铁路沿线有6000万卢布,其总额约占全俄卢布流通量的1/6以上。日本在1917年9月的调查报告中称,卢布的发行额达4亿元,滨江一埠约为2亿元,其他如黑河、满洲里等处也不下2亿元。马寅初认为,“中国受羌帖的损失”“至少总在二万万元以上”,其中“受罗曼诺夫帝俄政府所发行的羌帖损失为最大”[93]。
2.金币券。1913年后,华俄道胜银行在没有征得中国政府许可的情况下,在新疆伊犁、塔城、喀什的三家分行发行金币券。面额有一分、二分、一钱、五钱、一两五种,上面有俄、汉、满、维四种文字。发行总额为800万~900万两。后来因不能兑现而发生挤兑风潮,又因国内局势和欧洲战争的影响,金币券迅速贬值。
3.银两票和银元票。沙俄把东北、新疆纳入沙俄的金融市场后,为问鼎中原,渗入内地金融市场,华俄道胜银行根据中国内地习用银两的特点,发行了银两票和银元票。银两票以中国银两为单位,分一两、五两、十两、五十两、一百两、五百两六种。银元票以中国通用银元为货币单位,有一元、五元、十元、五十元、一百元五种。两种票发行的确切时间、数额均无详细记载,仅有一些年份的折合成卢布的发行额数据。两种票主要流通于北京、天津、上海、汉口、牛庄等地。
日本驻上海总领事有吉明在大正四年(1915)11月28日的情报中,说华俄道胜银行在华发行的纸币数量1911年为123万卢布,1912年为143万卢布,1913年为277万卢布,两年之间,增发了一倍。[94]
(二)北洋保商银行纸币的发行
19世纪40年代天津开埠以后,华商在对外贸易中,屡有亏折,数十年间积欠洋商款项达1400余万元两之巨。宣统元年经北洋大臣倡议,并征得华洋商人同意,共组华洋商务理事会,以谋挽救,并建议华洋集资创办银行,由银行发行债票偿还欠款。银行以维护华商在贸易中的利益为宗旨,故定名为“北洋保商银行”,于宣统二年4月16日开业。
该行资本总额为库平银400万两,华洋各半,洋股主要有德商礼和洋行(股银34000两)、瑞记洋行(股银1872250两)共缴股银1906250两。华股来源主要由直隶省银行、清度支部拨付,民国后北洋政府财政部先后拨银160万两,又以该行产业作华股资本金40万两。到1918年时,该行以历年盈余,将华商积欠洋款全部清偿完竣后尚余60余万两。至此,北洋保商银行由华洋合办变为完全华资银行。1920年7月1日经过改组成为完全商业银行,清末民初的十余年中营业极为发达,是当时颇有影响的银行之一。该行成立时即取得纸币发行权,与其他商业银行发行纸币不同之处,是1912年4月起,“代政府发行兑换券事宜”。
北洋保商银行于1911年由清度支部核准发行银两票、银元票两种银行兑换券,核定发行额合银元130万元。银两票计分一两、二两、五两、十两、五十两、一百两六种;银元票计分一元、五元、十元三种。不久因辛亥革命爆发发行停顿,银两票、银元票两种纸币发行量总计不过十余万元。
1912年北洋政府成立后,接办北洋保商银行,几经筹拨该行华股银两,使北洋保商银行的资力不断增厚。此后北洋保商银行的纸币发行逐渐增加,1913年时由原来的十余万元(辛亥前后已收回一部分),增加到30余万元,1914年复增加到40余万元,而且大部分纸币集中在天津、北京地区流通。据1915年1月中国银行的调查,该行纸币在京师流通数额不下一二十万元,这不过是约计数,实际数额远远超过此数。
(三)中华懋业银行兑换券的发行
中华懋业银行是中美商人合办的银行,“由发起人朱佩珍(朱葆三)等呈请财政部币制局于民国八年(4月12日)批准立案,有发行钞票之权”[95]。在1920年2月开业时即计划发行钞票200万元,票面分一百元、五十元、十元、五元、一元五种。但实际发行的只有一元、五元和十元票。据该行有关资料记载,该行五十元和一百元面额兑换券的设计样式不符合要求,因而没有发行。现在所见的五十元和一百元票只有样本,上面并无发行地点。按规定这些发行的兑换券既可在本地随时兑现,也可在该行指定银号兑换。在已发行的一元、五元和十元三种票券的票面上,均有美国自由女神像和中华民国五色旗的图案,或为左右并列,或为前后共存,当为象征“中美合办”之意。
◆中华懋业银行壹圆
中华懋业银行截至1921年底发行兑换券总数额为500000元,1924年底为2046866元。因为发行准备金不足,手续烦琐,利益又不大,此后中华懋业银行所发行的兑换券便“日见减缩”。加上有美国人入股的中外合办银行信誉较好,吸引国人存款甚多,因而银行方面不太注意发钞。后来中法实业银行、华俄道胜银行两行相继倒闭,洋商银行的发行信用大受影响,这就是20世纪20年代后期外商银行之所以发钞业务“皆已收缩”,而“我国市面流通之纸币则大部分属于中交两行”的原因。
表30 中华懋业银行历年在华实际发行兑换券统计表[96] 单位:银元或美元
这些钞票分别在北京、上海、天津、汉口等地发行,其中在上海流通的金额较多。从时间上来看,该行的货币发行额以1924年为最多。[97]
(四)美丰银行兑换券的发行
美丰银行在华共有三家,分别在上海、四川和福建,均发行纸币,而以上海一家中外合办时间较长。
从1918年到1934年,上海美丰银行一直都发行兑换券,以中国银元为本位。上海美丰银行发行的兑换券面值分为一元、五元、十元、五十元、一百元五种。所发兑换券全部在中国流通。
表31 美丰银行历年兑换券发行额[98]
由上表可见,该行1924年和1925年发行额最大,超过了200万元,这和外商银行在1925年发行数量最大,1926年后出现明显下降的总体趋势是一致的。因在1925年后,外籍银行频频倒闭,“国人屡受其害,方始觉悟,知外国银行之不可恃”[99]。中国华资银行业却在这个时期发展壮大起来,中国纸币信用增强,所以1926年后,外资银行发行额都有了紧缩的趋势。1933年以后,该行陆续将已发钞票收回,在市面流通的不及10万元,1935年该行倒闭后,大部分所发纸币已被收回。
目前发现的该行纸币实物有1919年版五元的两种,十元和一百元的各一种,以及1924年版的一元、五元和十元各一种。这三种纸币中心处都有轮船图案,由美国钞票公司印制。它的分行天津美丰银行也曾发行纸币,只在天津流通。目前发现的纸币实物只有1924年9月16日发行的五元券,正面在多重色背景下有黑色图案,背面图案为橘红色,中心处有轮船图案。
(五)中法实业银行纸币的发行
中法实业银行成立后,依据《中法实业银行章程》第三条规定:“发行兑换券于中国或某省,至中国政府颁行纸币则例之时为止。”[100]该行在天津、北京、上海等地的分行先后发行了银元兑换券,计有一元、五元、十元、五十元、一百元、五百元六种;其版式共四种,即1914年版、1915年版、1916年版、1920年版;各分行在发行上各有规定,并加印地名以资区别,上面分别加盖北京、上海、天津、奉天、汉口、广州、汕头、济南等地名。这些纸币都由英格兰布拉德布里威尔金森(Bradbury Wilkinson &Co.)印钞厂印制。
中法实业银行的钞票印制精良,图案色彩俱佳,在市民中间颇受欢迎,因而发行量相当大,通行于我国通商大埠。在1916年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两行停兑以后,该行趁机在北京、天津两地增发大量纸币,进一步加强了自己的势力。
中法实业银行利用当时北洋政府财政困难及币制混乱的局面,攫取了中法实业银行的经营管理实权和在中国发行纸币的特权。中方所付的1/3的股份是由法方出借抵冲的,就连历年偿付这笔借款的利息也是从中法实业银行借来的,因此中法实业银行名义上虽为中法两国合办,但实际上该行的管理大权完全落入法方手里。
(六)中华汇业银行纸币的发行
中华汇业银行是段祺瑞的北洋政府官僚和日本垄断资本合资建立的银行。袁世凯称帝失败后,国务总理段祺瑞为武力统一南方革命党人势力,向日本提出了一系列借款,史称“西原借款”[101]。这一系列借款通过政府、银行、其他机关等进行,总计有16次之多,总额在3亿日元以上,其中由西原和交通总长曹汝霖经手的8次就达1.45亿日元。其贷款的代价则是山东、河北和东北的矿山、铁路、森林等资源和工业的开发权,甚至包括以中国的国债作担保。为安排逐次运作的借款,由中日双方合办了中华汇业银行。
中华汇业银行初办时规定资本1000万日元,中日各半(第一期各股实收一半)。日本股东主要是三菱银行、三井银行、台湾银行、朝鲜银行等日本大财团;中方股东除交通总长曹汝霖指定中国、交通两银行入股外,大多是北洋政府大小文武官僚。段祺瑞、黎元洪、冯国璋、倪嗣冲、曹汝霖、陆宗舆、章宗祥等都以各种化身入股。前驻日公使、交通银行股东会长陆宗舆任中华汇业银行总理。
银行于1918年2月正式成立,随后立即请求发行纸币。由于日本在明治时期就实行了金本位制,按日本方面的想法,发行纸币应按日本金元为本位。西原龟三甚至炮制了一个中国的币制改革方案《中国税制及币制改革论》,其中主张为使中国逐步使用金本位,应在保留银本位的条件下,发行一种金兑换券“金券”,与旧币同时流通。日本的舆论就鼓噪中日采用共同货币单位,交通兼财政总长曹汝霖就果然炮制出一个《金券条例》。《金券条例》一出,舆论大哗,纷纷揭露个中内幕,英美财团也表示强烈反对,此事终于没有成功。中华汇业银行仍以中国银元为本位发行纸币。
到1928年停业整理期间发行的纸币都是银元票。按当时的币制规则发行一元、五元、十元、五十元、一百元五种银行券。1928年又得到财政部的允许,发行一角、二角的银元辅币券。
表32 中华汇业银行历年发行纸币金额表[102] 单位:日元
从上表可知,中华汇业银行1918年发行额在历年中排位第二,备受非议的银行成立之初发行额并不低,原因尚不清楚。由于和政府之间的特殊关系,1919年4月,中华汇业银行得到政府的照顾,交通部所属交通银行饬轮路电邮各局一律通用中华汇业银行发行的钞票。[103]但是同年5月爆发的五四运动对中华汇业银行的钞票流通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到1928年北洋政府倒台,国民政府不承认北洋政府与日本签订的合约,银行无法支持,只能停业。
(七)华威银行纸币的发行
1922年1月7日开业的华威银行(Sino-Scadinavia Bank),系由中国和挪威资本家合办,中国方面发起人为江大肆、宋发祥等人,挪威方面为哈罗德·斯格博和曼德等人,总行在北京,上海、香港等处设有分行。1924年财政部对华威银行资本情况的调查结果是:额定资本1000万元,实收资本250万元。
华威银行采用分行区域独立发行纸币的办法。1922年北京分行最早发行纸币,额定发行额仅为25万元,而且中国方面监督得十分严格,币制局的批复是“暂行先发一万元”。次年批准发行数为15万元。然而不久该行发行纸币的数额大增。1924年财政部调查该行总分行发行纸币数额情况是:前经请准发行额100万元,北京分行已呈准启封50万元,前月流通市面额38万元。但在根基不甚稳固之下,银行增发纸币过快,致使1924年该行纸币发生严重挤兑。此后,发行量迅速减少。到1924年9月18日,该行流通市面纸币仅3.5万元。流通额迅速降到不足原来的十分之一,信用大受损失。
1925年,为了扩大纸币的流通,华威银行曾进行兑换所的建设。为了便利持票兑现者,该行重新委托各银号为之代兑。由于银行多方努力,为发行钞票做了十足准备,信誉得以恢复。1925年,华威银行呈请添发25万元纸币,得到财政部批准。1926年,又上呈财政部请准发行大洋辅币券,计一角、二角两种,每10角兑大洋1元,在京津地区通用。
◆华威银行壹圆
1927年4月,华威银行的纸币在北京又发生挤兑,致使银行资金周转不灵,于1927年底停止兑付。1928年,天津分行也因挤兑而发出停兑告示。1928年底,相关的机构派代表清查该行发行情况时,竟然找不到银行发行兑换券总数目,理由是“该行系分行”[104]。挪威学者认为现已发现25~30种不同的兑换券。在票面上常见的签字是曼德(Johan Wilhelm Normann Munthe)和宋发祥(Fartsan T.Sung)。大量兑换券的存在表明该行在没有收回的情况下就破产倒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