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拟定的银元国币
白银既已成为中国货币体系的核心,则统一自然要先自白银始。
晚清以来在中国市场上的白银,花样之繁多,已经令人眼花缭乱、头晕目眩。大而话之有银两、有银元。若以银两论,形而下者有元宝、有方宝、有马鞍、有大翅等;形而上者有足银、有二四、二六、二七等;有库平、有漕平、有市平等;还有虚银者纹银、规银、炉银、洋例等。若以银元论,外国银元最为常用的就有本洋(西班牙美洲殖民地)、鹰洋(独立墨西哥)、站人(英国)、日本贸易银、美国贸易银等(其成色又各不相同);中国自光绪十五年后多省又纷纷仿铸银元,而各省自铸的银元,其重量、成色又往往互有参差。这些花样繁多的白银在国内的商业经济活动中已经成为一大障碍,无论商家还是官家,都感到有改变的必要。
与古代不同的是,自从道光二十二年(1842)开埠以来,中国不可避免地和世界发生了愈来愈紧密的联系。除外国银元大量涌入外:
以商务论,由于开埠,外国商品大量涌入中国,洋油、洋布、洋火、洋钉等日常洋化的用品渐为中国民众接受;中国的生丝、茶叶等农产品出口规模也越来越大。开埠后各处设立海关,进出口关税皆以白银缴纳。
以金融论,外国银行一个接一个地进入中国,由香港而广州,而上海,而天津,以至深入九江、汉口,它们的业务也由汇兑而投资,放款生息,日益扩大,多以白银计算。
以建设论,无论是官办、商办、官商合办,中国的铁路、工厂、电报等项目也在逐渐开办,大多向外购买机械设备,而且往往向外国借款,多以白银进行。
还有历次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多以白银规定赔款。特别是1901年的《辛丑条约》,赔款白银4.5亿两。由于列强各国已相继实行金本位,条约明确规定赔款须将白银换成各国金币,分39年还清,利息另算。
执此之故,西洋各国也都非常关心,并且主张中国应当实行货币改革,以统一货币,在订立一些通商文件时,也都明确要求设定国家统一的“国币”。清廷也有意识地邀请一些英美人士帮助出谋划策。这些外籍人士在“走马观花”一番后,站在本国利益的立场上也会指手画脚一番。其中尤以美国康奈尔大学政治经济学教授精琦[116]所提最具代表性。他主张中国按英、美等国方式也实行金本位,铸造金币;设立司泉司,以洋员为正司泉官等。且不说中国金产量不高,即以洋员主中国币政,就使中国官员无法接受。
其时中国已经有了一批官员和知识分子,或出使,或游历,或读书,或创办近代实业,对西方的社会、政治、经济有了些“一日看遍长安花”的知识,为改变货币状态,各自提出了些似是而非的主张,互相辩驳,煞是有趣。仅在自铸银元应取重一两还是重七钱二上,双方就你来我往争个不休。主张枚重一两的说“我国传统的两钱分厘行之已久”,主张重七钱二的认为与外国银元重量接近而便于贸易结算。这种分歧与个人经历无关,比如中国早期赴美留学幼童、清末驻美公使唐绍仪主张重一两,而一班地方督抚却主张重七钱二分,颇为热闹。
朝廷也已经意识到确立一个基准货币对统一货币、对外交往的重要性。要统一,首要的是有一个全国各个地域、各个领域都认同的基准货币,由国家以法定权力规定,具有无限法偿的能力,在近代国际货币语境中称为standard money,即本位货币。几经犹豫、摇摆,终于在宣统二年四月十六日发出上谕公布了《币制则例》。这一则例计有二十四条,最主要的内容是:
一、大清国币单位定名曰圆。在拟定时关于“圆”有个解释:“中国古制号称圜法,圜者圆也。现铸新币,拟请沿用九府遗法,定名曰圆,于复古之中隐寓象形之义。”
二、国币种类:
银币四种:一圆、五角、二角五分、一角。(https://www.daowen.com)
镍币一种:五分。
铜币四种:二分、一分、五厘、一厘。
三、一圆为主币,其余为辅币,均为十进制,其成色为:
一元银币,重库平七钱二分,含纯银九成;
五角和二角五分银币,含纯银八成;
一角银币,含纯银六成五。
与中国存在的形形色色的平砝不同的是,这次《则例》中特别注明,“本则例所称库平一两,合法国衡权三十七格兰姆又千分之三百零一。又本条所称纯银,系指炼净之纯银”。因为就在20年前,国际计量大会批准制作了国际标准千克原器,保存在巴黎的国际计量局。大清算是首次明确了国定平砝标准(库平一两=37.301克)并明确了纯银的含义。
四、主币无限法偿,银辅币每次使用不过五圆,过此限制,受者可以不收。但在大清银行兑换不受此限。
五、即日起所有官项出入、民间债款等,过去以银两计者,都按原平、色折成库平足银(按足银为纯银之958‰),再折合为国币。
六、各省自铸之所有大小银铜元,一律停铸。
《则例》颁发,各省不能反对,却纷纷表示停铸本省银元有困难,既影响市面,又会影响地方银票兑现。朝廷则将造币总厂设于天津,命尽快投产。第二年,天津总厂生产出了第一批国币,呈样获批。然而就在这一年,武昌的枪声响了,新铸大清银币就此湮于历史尘埃。
◆1911年铸大清银币壹圆(未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