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政府的法币改革

二、国民政府的法币改革

世界经济危机和英、美等国的自利政策,使中国政治、经济形势日益恶化。1933年后,美元贬值40%以上,英镑跌价40%,日元汇价也下降60%,而英、美、日三国占中国外贸的70%,这对以银为币而无法任意贬值的中国经济无疑是个沉重的打击,外贸入超日甚,工商惨遭损害。而国内货币的复杂落后和分裂局面,也使得国民政府难以支撑自己的财政,统一仅具虚名。币制不改,国民经济将有崩溃之虞,加上国民政府通过八年的金融建设组织起了以中、中、交、农四行为代表的政府银行团,以及历年币改实践也获得了一些经验教训,中国终于下定了币制改革的决心。

早在九一八事变发生后的1931年11月,蔡元培、张继等人就在国民党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上联名要求实行孙中山钱币革命的遗教,设想发行国币代用券。1934年1月在国民党四届四中全会上,以立法院法制委员会委员长焦易堂为首,联署者有张继、吴敬恒、张静江、居正、于右任等30余人,提出了《实践总理钱币革命案》。会上陈立夫也另案介绍了中华钱币革命协进会的请愿书。

1935年春夏之际,国民政府秘密拟定了一个《三年国防计划》,提出对付日本大举进攻时的措施,第二项就是“实行币制改革,为以后的战争巨耗准备”[124]。1935年9月,蒋介石在峨眉军官训练团演讲总理遗教,特别指出:“照社会进化之趋势,纸币一定会取代金银地位而代之,成为惟一的货币。”[125]暗示了政府币改的意图。

看到中国经济面临的困境和中国政府有币制改革的意向,一些在华经济顾问也向政府提供了政策建议。比较重要的有杨格(Arthur N.Young),美国人,1929年随应国民政府之邀来华的甘末尔财政设计委员会来到中国,甘末尔委员会回国后,杨格留为国民政府财政部财政顾问,对中国的债务、税务、货币、金融等方面多有献策;李滋罗斯(Frederiek Leith-Ross),英国政府首席经济顾问,应中国请求被派来中国帮助进行币制改革。他们都对中国的货币制度提出了自己的建议,甚至设计方案。不能说他们不尽责,也不能说他们的意见完全不对。他们既看到了世界的局势,也看到了中国的现实。但其出发点总还是或多或少地站在本国政府利益的立场上。国民政府一方面听取外国专家的意见,另一方面也在加紧进行着自己的方案制订。1935年6月3日,前钱币司司长、时任财政部次长的徐堪,独居南京郊外,废寝忘食,苦干旬日,终于拿出了自己的《实施法币办法六条》。

徐堪日后回忆说:“其初亦考虑实行金本位制与虚金本位制,均难适合现状。最后乃根据国父钱币革命之理论,实施法币,对内不兑现,然必须确立信用,除以现金为准备外,一切完粮纳税均用之,方可示民信。但对外则可无限制买卖外汇,以稳定汇价。于是豁然贯通,乃拟具实施法币办法六条。”[126]

这个草案受到了孔祥熙、宋子文及蒋介石的重视,也得到了李滋罗斯的赞成。

1935年10月,日本加紧在华北的分裂活动,并大量走私中国白银出口,直接导致了中国的金融危机,一时间中国货币将进一步贬值的谣言纷起,并盛传中、中、交三行纸币将停兑,中国经济日益混乱。

1935年11月3日下午4时,孔祥熙在上海财政部办事处召集银行界领袖透风币改。第二天清晨,财政部派人到中央广播电台,向全国广播实施法币改革。

法币改革的主要内容是:

(1)自本年十一月四日起,以中央、中国、交通三银行所发行之钞票定为法币,所有完粮纳税及一切公私款项收付,概以法币为限,不得行使现金,违者全数没收,以防白银之偷漏;如有故意隐匿意图偷漏者,应准照危害民国紧急治罪法处治。

(2)中央、中国、交通三银行以外曾经财政部核准发行之银行钞票,准其照常行使;其发行数额,即以截至十一月三日止流通之数额为限,不得增发。由财政部酌定限期,逐渐以中央钞票换回,并将流通总额之法定准备金连同已印未发之新钞及已收回之旧钞,悉数交由发行准备管理委员会保管。其核准印制中之新钞,并俟印就时一并照交保管。

(3)法币准备金之保管及其发行收换事宜,设发行准备管理委员会办理,以昭确实,而固信用。其委员会章程另案公布。

(4)凡银钱行号商店及其他公私机关或个人持有银本位币,或其他银币、生银等类者,应自十一月四日起,交由发行准备管理委员会或其指定之银行兑换法币。除银本位币按照面额兑换法币外,其余银类各依其实含纯银数量兑换。

(5)旧有以银币单位订立之契约,应各照原定数额,于到期日概以法币结算收付之。

(6)为使法币对外汇价按照目前价格稳定起见,应由中、中、交三银行无限制买卖外汇。

法币改革后,法币汇价钉住英镑14便士半,由中央、中国、交通三行无限制买卖。售出14.625便士,买进14.375便士。标志着中国放弃了银本位,从而实质上实行了汇兑本位。

1936年1月1日,经立法院通过,公布了《新国辅币条例》,规定辅币镍币分三种,为二十分、十分、五分;铜币两种,为一分、半分。辅币采用十进制。

1月20日,财政部又公布了中国农民银行的发钞办法:“一、该行发行之钞票,限一万万元为度,与法币同样行使,各省银行发行部分,除业已交由中、中、交三行接收各行外,其余未交各行,即由该行负责接收。二、该行发行区域,应注重于陕、甘、川、滇等边远省份。三、该行发行准备金,应全数交由中央银行保管。四、该行应以五千万元,经营土地及农村放款。”[127]从此,中国农民银行纸币也成为法币的一员。

图示

◆新辅币

图示

◆中国农民银行壹元

法币政策公布后,国民政府又推出了一系列的币改方案。1936年11月5日公布《发行准备管理委员会章程》,18日又加以修正,其要点为:发行准备管理委员会遵照政府法令,保管法币准备金,并办理法币之发行收换事宜。该会以财政部,中、中、交三行,商业部代表及各发行银行代表组成,以中央银行总裁为主席。该会每月检查准备库一次,并将发行数额及准备种类数额,分别公布并报财政部备案。该文公告后,发行准备管理委员会即在上海成立,以宋子文等22人为委员,后又在天津、汉口、广州、济南、长沙、西安等地设立分会。

为了防止偷漏及高价收换各种银类,根据新货币法令第四条的规定,财政部于11月15日公布了《兑换法币办法》,对兑换法币的地点、种类、兑换比价及处罚办法均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并咨文交通部转饬各地邮局代兑。对边远省份如青海、宁夏等省,因法币尚未普及,仍准当地地方货币流通。

为收回其他银行发行的货币,国民政府又下达了商业银行及省银行发行事宜应由中、中、交、农四行接收的法令,11月19日及29日分别公布了接收办法8条,兑换法币收集现金办法9条,12月9日又公布了收兑杂币杂银简则4条。

为了加强法币信用,财政部还公布了以统一公债充作发行及储蓄保证准备,以票面七折计算。当时法币准备规定现金准备占60%,保证准备占40%。法币政策实施半年后,随着国外汇兑的稳定和国内经济状况的好转,1936年5月,规定增加法币保障施行事项,现金准备部分仍以金银外汇充之,其中白银准备的最低限度应占发行总额的25%,并由政府积极筹集现金准备,以巩固法币地位。

法币改革,在国内和国际上引起了巨大的反响。

在国内,法币政策获得了经济界人士的支持和响应。国内金融重心上海、天津、武汉的钱业、银行业以及国民政府影响力较强的省份纷纷响应、支持。就连四川的刘湘也宣布支持法币改革。国内著名经济学家也纷纷发表文章,支持法币改革。

但在一些由地方实力派控制的省份如广东、广西、陕西、云南等地,或拒不执行,或在白银问题上做文章。这些地区直到全面抗战爆发后才和中央政府合作,推行了法币。

在国际上,英国积极支持中国币改。法币改革宣布的当天,英国驻华大使贾德干就对英侨以“国王敕令”的形式发布了《1935年禁付现银条例》,停止使用银元,一切在华贸易的记账单位均改用法币。英方且下令英商汇丰银行支持法币改革,英商在华银行向中国交出存银。这一举动日后为除日本以外的所有外国银行所仿效。

1936年5月中旬,中美签订了《中美白银协定》,在中国保持币制独立,不与世界任何货币集团连锁的旗号下,美国承诺按市场平均价格收买中国的白银,并使美元和英镑一样,和法币发生了极其密切的联系。在此之前,中国政府答应了法币与美元1∶0.2975的比价。美国终于与英国在法币问题上平分秋色,为其1936年以后在华经济势力跃为列强第一打下了基础。

法币政策宣布后,国际上反应最为激烈的是日本。法币改革宣布前日本就极为关注,并加以干涉,上海的日文报纸《上海每日新闻》《上海日日新闻》及日本《大阪每日新闻》《东京时事新闻》均有大量臆测文章,鼓吹中国要“自力更生”,不要英国援助。

1935年11月6日,法币政策宣布后的第二天,日本外务省秘书须磨会晤中国外交部唐有壬次长,对中国进行币制改革极表不满。日本外务省表示,中国实行币制改革“殊蔑视日本之立场,故亦不能承诺”。“日本将断然排击之。虽诉诸武力,亦必阻止其实现”。11月8日,日本驻上海领事馆武官矶谷少将表示:日本驻华军队坚决反对中国法币改革。11月13日,关东军司令南次郎向广田建议:“如果听其自然(币制改革),便有从根本上破坏帝国的根本方针——以日本为盟主确立东亚和平基础——的危险……如果仅用一纸外交抗议书或私立银行的不合作态度,终究不能达到目的……只有利用这个机会一举而坚决地进行华北工作。”[128]为此,在华北,日本除在政治上大搞华北自治外,在经济上特别是在货币上大搞“独立”,并继续在白银问题上大做文章,以破坏中国的法币。

日本在华银行和侨民,在日本政府的支持和怂恿下,对中国的法币改革进行抵制、破坏,拒不交出所存白银。日本政府指使其在华银行:“如华方强制没收日本银行持有之现银,则将以违反治法权相对抗。”[129]

日本还大量收集法币,向中国兑取白银、外汇;在冀东支持伪政权制定法令,严禁白银出境,严禁使用法币;在华北大规模走私,并侧重于银元、铜元的走私。至全面抗战爆发前,对铜元的走私在华中极为猖獗。

无论如何,法币改革统一了中国的币制,促进了中国币制的现代化,促使中国改善银行制度,为进一步统一国家的财政奠定了基础。结束了国内银行分立,各自发展,混乱无序的局面。中、中、交三行无限制买卖外汇,打破了外商银行独霸中国外汇业务的局面,从而为国内经济复苏奠定了基础。法币政策使物价回升,市场活跃,各行各业呈现出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

此外,由于法币汇率日益稳定,外贸形势转好,改革之后头几个月内,出现了几十年来未曾有过的贸易顺差,出口超过了进口。

由于法币改革促进了中国经济的好转,从而使法币发行递增率逐渐上涨,白银向政府集中的总数达5亿盎司[130],巩固了法币的基础,增强了国力。到抗战前,法币的发行量从4.57亿元增至14亿余元,增加9亿余元,收回白银约值8亿元,收回其他银行纸币1.5亿元,使法币在全国平稳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