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银行在中国的纸币发行
1840年中英鸦片战争的爆发,使大清帝国长期奉行的锁国政策和自给自足的经济堤防,最终被帝国主义的炮火彻底摧垮。帝国主义列强从19世纪40年代开始,纷纷来华设立银行。
最早在华设立银行机构的是金宝银行(在上海称丽如银行,后称东藩汇理银行),紧随其后,麦加利(又名渣打)、汇丰、荷兰、德华、有利、花旗、友华、菲律宾、东方汇理、华比、道胜、正金、台湾、朝鲜等20余家外资银行在华开办,而其中汇丰、德华、道胜以及后来成立的美丰等银行,总行均设在中国境内。
根据清政府与列强历次签订的不平等条约的规定,这些帝国主义国家在中国都有各自的势力范围,如英、美以长江流域势力为大,法国以云南、广西势力为大,德国以山东势力为大,俄国则以东三省势力为大。1905年日俄之战,实际上是日本与沙俄争夺势力范围的战争,战后日本取代了沙俄在中国东三省的地位;1914年以后,又取代了德国在山东的地位。
外商银行在华机构的最初业务主要是汇兑。当时中国各地区间的汇兑业务,都是由带着浓厚的地方性、家族性色彩的票庄(又称票号)、银号、钱庄等来承做的。外商银行在华设立后,这方面的业务也逐渐被其吸引过去,造成不少票庄的倒闭,不久就以向政府的借贷、担保方向发展。晚清时政府的财政已濒临崩溃,频频签订的不平等条约又担负了大量赔款,不得不以借贷支撑,而且往往不得不以新债的挹注来偿付旧债。国家的赔款借贷还不得不以关税作为担保,一些外国银行遂取得了中国关税的控制权,如上海、天津、厦门、广州、大连、青岛等城市。汇丰、德华、道胜三行最终取得了上海关税存放权,而汇丰从此长期把持着中国海关关税收支特权。
这些外国银行不但控制着中国的汇兑、借贷和关税,而且在中国境内发行纸币。这些纸币从其来源说,不外三个部分。一是由在华的外商银行直接发行的纸币,这在外币流通总额中所占比率最大;二是民国建元以后创办的中外合资银行发行的纸币;三是外商银行在其他地区发行而通过各种不同途径流入中国的纸币。中外合资银行发行的纸币,将在本篇事纪第六节详述。至于外商银行在境外发行,而通过各种渠道流入中国的纸币,与外商银行在华发行的纸币不同,都是以外国货币单位计值的,如汇丰等行发行的港币,法国东方汇理银行发行的安南票,美国联邦准备银行发行的美钞,沙俄国家银行发行的卢布纸币(又称羌贴),日本银行发行的金票等属之。因为这部分外商银行纸币不是在中国境内发行的,故不述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