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公垂钓处”石碑的前世今生

“太公垂钓处”石碑的前世今生

近日,咸阳姜太公渭河垂钓处遭破坏一事,不仅激起了当地群众的不满与愤慨,而且引起了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三秦都市报》《西安晚报》、陕西电视台进行现场采访,并做了及时的报道,传达出钓鱼台村村民的忧虑和希望,以及各界有识之士保护历史文化遗存的强烈呼吁。

在新闻媒体的相关报道中,咸阳市秦都区文物旅游局的工作人员对“太公垂钓处”石碑做了这样的介绍:“钓鱼台村的石碑是清代光绪年间所立,现在的石碑是1949年重新修的,属于近代的东西,够不上等级,属于村民自己保护的范围。第三次文物普查时登记备案了。虽然现在不是,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未来就可成为文物。不管等级如何,如此文化遗存谁动都要履行手续,起码要报告给当地政府及村委会。”这个介绍,可以看作是政府主管部门的一个合乎“规范”的表态,既给“太公垂钓处”石碑定了性,又厘清了各自的义务和责任。但是,对这一表态,读者还是心存疑惑。疑惑有三:一是1949年是解放战争取得决定性胜利的一年,是什么人在这战火纷飞的时刻还有闲情雅致来给姜太公钓鱼台立碑纪念的呢?二是“太公垂钓处”石碑因为是“近代的东西”就够不上“等级”吗?三是作为政府主管部门的秦都区文物旅游局的义务和责任是什么?

关于第一个疑惑,“现在的石碑是1949年重新修的”,这是一句“虚”话,而不是“实”话,这里面是有故事的。事实是:现在的石碑立下的时间是1959年。2014年8月16日,现住咸阳市渭城区北杜镇北里村的79岁老人杜崇英对来访者说:“我于1956年9月参加教育工作。1958年在钓鱼台曹家寨小学任教,教美术课。1959年,上级通知有日本友人要来咸阳参观姜太公钓鱼台,而‘太公垂钓处’石碑在人民公社化运动中已经被砸毁。钓台政府领导安排我重新刻写钓鱼台石碑。当时,上级有关部门和钓台政府对重刻石碑提出了四点具体要求:1.石碑上只刻‘太公垂钓处’五个大字;2.取缔原碑上刻写的碑文和碑头上的国民党旗帜图案;3.立碑时间刻为咸阳解放的时间,即1949年4月23日;4.碑头要刻上共和国五星红旗图案。”(见杜崇英先生亲笔所写的证明材料)另据钓鱼台村村民回忆,当时杜老师设计好了石碑图案,却找不到与原碑大小相当的碑石,而且也找不到石匠来做这个活儿。后来是一户赵姓村民捐出了自己家里的一块空白碑石,再由村里派人用马车把碑石拉到西安,才制成了“1949年”“太公垂钓处”石碑。还有村民回忆,当时为了接待日本友人,钓台政府把各学校的美术老师集中起来,在钓鱼台村主要街道的墙壁上画了许多壁画,营造“大跃进”的气氛,表现中国人民的英雄气概。

原来,立碑时间是根据需要而人为“假设”的。

关于第二个疑惑,现存最新的“太公垂钓处”石碑,虽然是“近代”(刻的是1949年,实际上是1959年)所立,甚至连近代都算不上,确切地说应该是当代,但并非突然冒出来的,而是有它的历史渊源。姜太公是中国历史上有重大影响的政治家和军事家,以其不凡的经历和辉煌的业绩深受历代人民尊敬和喜爱。

明弘治六年(1493),咸阳知县赵琏君与邑进士为咸阳景物名胜集锦,提出了“咸阳八景”:渭阳古渡、细柳清风、毕原荒冢、沣水碧波、鱼台晚钓、马跑泉矶、杜邮春草、龙岩翠柏。鱼台晚钓名列第五。

清光绪年间,陕西巡抚曾经在钓鱼台村西的渭河岸边立了一通石碑,上刻“太公垂钓处”五个楷书大字。

汉代的碑、明代的碑、清代的碑已经杳无踪迹,但近代的“太公垂钓处”石碑还是有迹可寻的。据原籍咸阳钓鱼台村的西安工程大学退休教授、93岁高龄的赵自立老先生回忆,抗日战争时期,由地方知名文化教育人士钓鱼台村赵西垣先生、在杨虎城部下任团长的咸阳北原李都村人赵雨晴等发起,在钓鱼台村西立起一通“太公垂钓处”石碑。这通石碑于20世纪50年代被砸成几块,不知去向。近日,从被推倒的太公庙废墟之下发掘出来。这才是真正的近代石碑。从清理出来的断碑残缺的碑文中,依稀可以看到这些记载:石碑正中刻有“太公垂钓处”五个楷书大字;立碑时间为“……国二十九年”(当为“民国二十九年”,即1940年,抗战时期);立碑人有“陕西省第十区行政……”“陕西省咸阳县……”“中国国民党咸阳县……”“第四集团军西安办事……”“陕西省咸阳县义务教育委员……”(省略号为文字残缺处)。残存的碑文告诉人们,“太公垂钓处”石碑为当时党政军民所共立。这与赵自立先生的回忆基本一致。此碑被毁后,才有了1959年出现的“1949年”碑,即秦都区文物旅游局工作人员所说的“近代”“太公垂钓处”碑。就是这通“1949年”立的碑,在“文革”中也难逃厄运,照样被“破四旧”了。

关于第三个疑惑,历史遗存的价值,不仅在于年代是否久远,更在于历史文化内涵。现存的古迹,真正属于“原装”的少之又少,大多历经后世的几番修葺或重建。我们不能因为这些经过修葺或重建的古迹存在的年头太短,就小看了它们,就说它们不够“等级”。西安的一些20世纪50年代的现代建筑不是已经挂上了“文物保护单位”的牌子了吗?现存的1949年(1959年)“太公垂钓处”石碑,是历代“太公垂钓处”石碑的“后裔”,而绝非一个凭空而来的新生事物。应该站在历史的角度来看待这块石碑,更应该看到它所代表的历史记忆和文化符号。即使石碑多次被毁,不也留下了历史的烙印,包含着无尽的沧桑吗?文物旅游局的工作人员说得好,“随着时间的推移,未来就可成为文物”。可是,没有当下,怎会有未来?现在不把它当回事儿,它未来的命运还会好吗?既然能看到未来的价值,为什么现在不善待它而尽到保护的责任呢?

当然,也不能说文管单位没有尽到职责。2008年,秦都区文管部门的工作人员来到钓鱼台村进行第三次文物普查,对“太公垂钓处”石碑及太公庙做了考察和登记,并对村民们妥善保护这处历史遗存给予了鼓励和表扬。曾经接待过文物普查工作人员的钓鱼台村原村长赵天生说:“文物局的人对钓鱼台很重视,查看之后造表登记,让我签了字。还对我说‘你们保护钓鱼台遗址,功不可没。那几块断碑很值钱,是无价之宝,要好好保存。政府不会忘记你们,要给予适当补偿’。”这事做得多么正确!这话说得多么让人欣慰啊!

如今,面对“太公垂钓处”石碑被推倒、太公庙被掀翻的残酷事实,文物旅游局的同志们恐怕不能仅仅表个态就了事吧?不能只说说“如此文化遗存谁动都要履行手续……”之类的官话吧?人家没有“动”之前,文管部门做了些什么?人家“动”了之后,文管部门又该有怎样的作为呢?

其实,早在2013年春钓鱼台村动迁之时,村民们就向政府有关部门提交了一份《关于建议保护钓鱼台遗址的报告》。这份报告有理有据,所提保护办法符合实际,简便易行。遗憾的是,报告递上去后,石沉大海,连个响声都没有听到。更令人痛心的是,毁坏姜子牙钓鱼台遗址的事还是在众目睽睽之下发生了!

(2014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