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出版概念的界定
2025年09月26日
1.数字出版概念的界定
本报告对数字出版的定义是:用数字化(二进制)的技术手段从事的出版活动。这里有两点需要指出,一是二进制的技术,二是出版活动,而非出版介质。本报告要澄清的观点是:长期以来,人们习惯于以出版介质来划分传统出版和数字出版的区别,比如把纸介质出版物划分为传统出版领域,把光盘、磁盘等塑料介质或磁介质出版物划分为数字出版领域。其实这是一种认识上的误区,因为纸介质出版同样可能是数字出版的一部分。即:不论终端阅读介质是什么,只要是记录在介质上的内容是数字化的,并且记录的方式是数字化的,这种出版活动就是数字出版。相反,当我们把模拟的内容以模拟的方式记录在磁带上,这种出版活动也不能叫数字出版。离开数字化内容和数字化技术,光盘和纸张一样,都是一种物理介质而已。
因此,广义上说,只要是用二进制这种技术手段对出版的任何环节进行的操作,都是数字出版的一部分。它包括:原创作品的数字化、编辑加工的数字化、印刷复制的数字化、发行销售的数字化和阅读消费的数字化。实际上,在今天纯粹意义上的传统出版已不复存在,即使纸介质出版,其出版流程也都离不开数字技术的应用。随着数字技术的进一步发展,未来将不再有传统出版与数字出版的划分了,数字出版就是未来出版业的全部,也是未来出版业的方向。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本报告虽然对数字出版进行了较宽泛的定义,但由于纸张作为出版介质,经历了上千年的历史,而其他新兴媒体仅仅是近几十年才逐渐进入到出版介质行列的,因此人们习惯上仍然以纸张作为传统出版与数字出版的分水岭。为了尊重这种认识上的习惯,也为了限定研究范围,本报告所研究的数字出版产业仅指新兴的数字媒体的出版,在个别部分,适当延伸到纸张出版的数字化应用,如出版软件、数码印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