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出版相关概念的比较分析

2.数字出版相关概念的比较分析

“数字出版”作为一种概念,是近几年才开始流行起来的。2000年前后,几乎没有人使用这个概念,当时流行的概念是“电子出版”、“桌面出版”等。随着互联网和通信技术的发展,“网络出版”、“跨媒体出版”、“手机出版”、“数字出版”等概念才相继出现。这几年,不仅是数字化迅猛发展的时代,也是出版业新概念层出不穷的时代。由于各种概念相互交叉,人们在使用时所指的范围也不尽一致,因此本报告认为有必要对这些概念进行一个简单的梳理。

表1:数字出版相关概念

电子出版:电子出版是随着计算机技术的出现而出现的一种新型的机读出版物,最初应用于科技期刊的出版上。美国《化学题录》磁带版是已知世界最早的电子出版物。它当时每一篇文献的标题及有关材料事先须经一定的人工编辑使适合于键控穿孔机(key punch machine,卡片上二进制数码孔位,有孔表示1,无孔表示0),操作员在卡片上给文件穿孔,把它转换成机读形式,然后把记录在每张穿孔卡片上的信息依次读入主磁带,由一台IBM704型计算机按照预定的程序进行自动化的编辑加工,约12分钟内即可完成。处理的结果依顺序转录到另一卷磁带上,由操作员取下,送入辅助设备打印出来。主磁带可以长期保存,可以复制新磁带,也可以根据需要再加工,对内容增删或修改。电子出版物最初的载体是磁带,后来陆续使用软盘、光盘为载体或通过计算机网络发行。[2]实际上,出版业的这次数字化革命是从20世纪50年代末60年代初电子出版开始的。

桌面出版:桌面出版这一概念由保罗·布赖内德(Paul Brainerd)首先提出,他创办的Aldus公司开发出Pagemaker软件,与苹果公司的Laser Writer激光打印机、Adobe公司的Postscript一起构成了桌面出版的中坚力量:将图文信息输入计算机后,运用Pagemaker软件进行排版,而Postscript对排版后的图文信息进行描述——可以任意放大、缩小图像与文字,并保证Laser Writer激光打印机打出一致的校样。在此基础之上,桌面出版系统开始成型并逐步发展起来。在中国,由于北大方正照排系统的推出和普及,使报社、出版社、印刷厂等在印前工艺方面迅速转型,形成了以方正的“书版”、“维思”、“飞腾”等为代表的新一代数字化印前出版系统,许多人形象地称之为“桌面出版”。

网络出版:在所有这些概念里,最为模糊的莫过于“网络出版”了。因为“网络”的概念极为宽泛,只要能形成一种网状系统的组织,都可以称之为“网络”。所以我们可以把放在单位局域网上的出版物叫网络出版物,也可以把发布在互联网上的出版物叫网络出版物,还可以指通讯网络上的信息发布。从现在普遍使用的概念来看,更多人把“网络出版”等同于了“互联网出版”。

互联网出版:相对于网络出版而言,互联网出版是一个比较明确的概念。新闻出版总署《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明确指出:“本规定所称互联网出版,是指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将自己创作或他人创作的作品经过选择和编辑加工,登载在互联网上或者通过互联网发送到用户端,供公众浏览、阅读、使用或者下载的在线传播行为。其作品主要包括:(一)已正式出版的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出版物内容或者在其他媒体上公开发表的作品;(二)经过编辑加工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方面的作品。”[3]由于“互联网”本身是个非常明确的概念,不会产生歧义,因此以“互联网出版”来定义在互联网上的出版物和出版活动,就会使大家容易理解它的内涵和外延,国家管理机关在行政管理时也易于操作,企业也易于遵守。

在线出版:在线出版与离线出版(Publishing Offline)相对应,指出版商通过互联网向用户提供出版信息或出版物的过程。为什么叫“在线出版”?这可能跟最初“美国在线”(AOL)的称呼有关。1991年,“美国在线”正式以公司的名称出现,一方面强调其所提供的服务是在线的,一方面着眼于整个美国,给人以视觉的震撼力。实际上,它不仅震撼了美国,也震撼了世界!所以,“XXX在线”之类的名称在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成为极为时髦的概念。我们认为,在线出版,基本上可以等同于互联网出版,这两者在本质上应该没有任何区别。只是在线出版更强调是在互联网上的出版,而互联网出版则可能包括下载后离线阅读的部分,因此互联网出版概念更为宽泛一些。

手机出版:随着手机的普及和手机技术的发展,以无线通讯技术为基础的新的网络出版平台出现了,这就是人们常说的第五媒体(互联网被称为第四媒体)。手机出版的特点是:无线、可移动、利用通话工具。对于手机出版这一概念目前尚无统一的界定,有人认为手机正在成为互联网的重要终端,手机出版是网络出版的延伸和组成部分。[4]这一定义把手机出版作为互联网出版的一种延伸,把它看成互联网出版的一部分或一个分支。但实际上,手机出版不一定完全依赖于互联网出版,毕竟手机通讯网络与互联网还不是一个网络,起码在4G到来之前,两个网络体系还无法统一。因此,我们更倾向于把手机出版定义为单独的出版形式。

泛网络出版:由Adobe公司首先提出。在2005年的首届数字出版博览会上,Adobe公司中国区总经理皮卓丁认为,在经历了桌面出版、网页出版之后,跨媒体的泛网络出版(Network Publishing)新时代已经来临,它大大改变内容生成、管理和提交的方式,这种内容更容易被管理,只要用户需要,无论何时何地,都可以通过各种形式(Web网页、打印机、手机、手持设备、PC或Internet专用设备)安全地提交到用户手中,真正实现了创建、管理一次完成,多次发布。泛网络传播解决方案分为两个不同层面,其一是基于网络、电脑、打印机、手持设备等建立信息内容采、编、排、印、发的全数字化的创建、管理、传播流程,即解决不同地域、不同作业方式、不同企业、不同软件采编的数据采集,建立一个虚拟的从设计到产品的新闻出版机构,使之成为引导信息消费与增值的主体。其二是建立一个基于HTML、PDF、XML等适合于跨媒体出版的页面描述与表达的方法和技术,解决信息高效率、低成本、互动的技术,最大限度降低跨媒体出版重复性作业的冗余。实际上,所谓泛网络出版,我们认为就是跨媒体出版。

跨媒体出版:从传统出版传媒业看,其经营的产品一般都是单一媒体,如图书、杂志、报纸、音像、电视等。2000年前的互联网也仅仅是以单一的“第四媒体”的形式出现。但今天,数字技术改变了一切,跨媒体已成为出版传媒业的大势所趋。所谓跨媒体,即横跨平面媒体(书、报、刊)、磁光介质媒体(盒带、CD-ROM、VCD、DVD等)、网络媒体(Website)、甚至移动媒体(Moble)的多媒体、多渠道平台。目前,国际市场上,新闻集团、贝塔斯曼集团、迪斯尼集团等传媒巨鳄均在通过收购、合并等方式向跨媒体进发。国内的TOM集团、中信集团、和讯网等也都在向跨媒体进军。从目前这些跨媒体集团的形成来看,尚处于资本组建阶段,还不能形成统一的将所有业务整合在一起的跨媒体出版平台。为此,国外著名的技术提供商,如Adobe提出了Network Publishing(泛网络出版)的战略,而Quark则提出了Active Publishing Server(分布式出版)的计划。国内的北大方正集团也通过Apabi在向跨媒体服务商的方向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