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版权司法保护突飞猛进

1.数字版权司法保护突飞猛进

司法保护是指当权利人的权利被侵犯以后,可依法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提供民事救济,追究侵权人的民事责任,保护权利人的权利;也包括法院依法根据《刑法》的规定,对于犯罪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相对来讲,目前我国在保护数字版权方面的著作权法立法工作还是比较到位的,从2001年新修订的著作权法到2006年颁布实施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基本完善了著作权的法律保护体系。(见表1)

表1:我国近几年颁布实施的有关著作权保护的法律法规

具体到数字版权司法保护的进展上,近年来,随着网络的迅猛发展以及人们权利意识的增强,人民法院受理的各类网络侵权案件数量持续攀升,同时新类型、疑难复杂案件也不断出现。曾经有媒体用“爆炸的数字·爆炸的官司”作为标题来形容互联网数字产品发展之迅速和因此导致的数字版权问题而引发的诉讼。的确,近几年里,在某些相对发达地区,关于数字作品的著作权纠纷事件风起云涌,甚至于众多文化、法律名人也都以原告的身份出现在了数字版权维权的前线,同时由于网络技术的发展,侵犯数字版权的类型也越来越复杂,越来越多的新类型的诉讼案件不断被提起。

表2:近几年著名的网络侵权诉讼案

续表

关于数字版权问题的研讨也在此起彼伏的案件和纠纷中逐渐在学术界和法律界成为了焦点,同时也成为司法审判领域一项重要的工作内容。2006年3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的工作报告就明确指出,在2005年度的工作中,“加大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力度,促进自主创新能力和国家创新体系建设”,“一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加大了对侵犯发明专利权、技术秘密、植物新品种、驰名商标、网络和音乐电视著作权案件的审判力度,全年共审结各类重大知识产权案件77件”,同时,“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积极配合全国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依法制裁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共审结假冒、盗版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3529件,上升28.28%;审结知识产权一审民事案件13393件,上升38.04%,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完善国家创新体系、促进国际公平贸易和推动文化产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而在“关于2006年工作安排”中也明确要“加大知识产权案件审判力度,保障国家创新体系建设。依法惩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制裁假冒、盗版等侵权行为,营造有利于自主创新的法治环境。依法保护网络环境下的知识产权,积极受理有关网络域名和商标权等纠纷,对不正当竞争、植物新品种侵权、音乐电视著作权等问题制定司法解释,保障国家创新体系建设,促进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

网络知识产权案件是首次在最高审判机关的工作报告中被作为一种专门类型的案件来特别进行阐述的,可以看出网络知识产权案件已经在中国的整个司法保护中占据了相当的份额,同时,这个工作报告对依法保护网络环境下的知识产权工作也进行了明确。由此可见中国的最高司法审判机关对于包括网络环境下的版权(含数字版权)保护的重视程度。

以处于北京教科文化中心地带的海淀区人民法院为例,该院是我国最早受理网络侵权案件的法院,其知识产权庭建庭十年来,审理了大量网络侵权案件。但建庭初期(截至1999年底),海淀区人民法院总共才受理与网络侵权有关的知识产权案件19件,其中网络侵犯著作权案件共计9件,其余为域名纠纷、涉及网络的不正当竞争案件。而仅2004年一年,海淀区人民法院就审理涉及网络侵权的案件100余件,其中网络侵犯著作权的案件80余件(包括10余件涉及数字图书馆、中国期刊网著作权侵权的案件),其他涉及网络不正当竞争、网络虚假广告的案件10余件。2005年1~10月,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知识产权案件500余件,其中网络侵权案件多达150余件,包括多起作家或公司起诉数字图书馆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链接或搜索侵权纠纷、网络虚假广告纠纷、其他网络不正当竞争纠纷等案件。可见,就案件的数量而言,网络侵权案件大量增加,呈明显的上升趋势;从审理难度上看,一审案中涉及的法律问题增多,经常面临一些法律前沿问题和技术问题,审理比较困难;从案件类型上看,网络侵犯著作权、网络虚假宣传、网络不正当竞争等案件均有发生,且出现网络侵权与传统侵权行为相互交叉的情况,但网络侵犯著作权案件仍是其中的重头。

图1: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网络侵权案件统计

而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厅厅长张鲁民透露,2006年北京各级人民法院在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中加大了力度,加重了对侵权人的惩处力度,迄今为止,此类案件的受理数量较2005年大幅上升,增幅接近50%,其中著作权案件占绝大多数,网络侵权的案件有所增加,而涉外的案件也占有一定比例,这同时也是知识产权案的特点之一。

网络侵犯著作权案件的诉讼标的主要是文字作品、音乐作品、图片、电影作品等,该类型案件占到全部网络侵权案件总量的80%左右。这类案件中,目前最为突出、最有所争议的就是将音像作品制成mp3等格式并通过网络进行传播而侵犯的邻接权,数字图书馆及网站侵害作者的网络信息传播权,以及链接、搜索的性质和责任等问题。其他类型的网络侵权案件占到总数的20%左右。

图2:网络著作权侵权诉讼案件的类型分布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