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行政院”开发基金持续加码,助力数字出版产业发展

5.台湾“行政院”开发基金持续加码,助力数字出版产业发展

2006年7月,台湾地区“行政院”决议“开发基金”在未来5年内(2005~2010年)将投资200亿新台币用以培植数字内容产业、软件与文化创意产业。其中数字内容产业以8大分项为投资标的,分别是:数字游戏、数字影音应用、数字出版典藏、内容软件、网络服务、数字学习、行动应用服务与计算机动画,规划每家公司投资金额不得超过1亿新台币,投资案件合计公股股权比例以不超过该被投资事业实收资本额49%为限。当局通过加强投资数字内容预算案,致力培植数字内容产业的厂商,预计将可带动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