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版权社会保护逐步发挥作用
2025年09月26日
3.数字版权社会保护逐步发挥作用
目前在司法保护和行政保护之外,有越来越多的社会力量加入到了数字版权保护的行列,给数字版权保护增加了社会保护的成分。数字版权社会保护是指各社会团体、组织及公民对数字版权的保护。一些社会团体、维权组织,例如中国版权协会、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中文“在线反盗版联盟”等,逐步加入到了对数字版权的社会保护的行列中来,这些团体或组织的成员主要是相关知识产权的权利人,其宗旨主要是协调会员之间的关系,提供法律咨询,收集侵权证据,为权利人开展司法保护,协助行政机关执法等。这些社会团体、维权组织的保护工作,在业界受到权利人的普遍欢迎和认可。
另外一个不可忽略的社会保护力量来自于行业的自律。在2005年9月的中国互联网大会上,40余家互联网相关企业共同签署了《中国互联网网络版权自律公约》,倡导网络行业自律,逐渐形成尊重知识产权的氛围。信息产业部相关负责人说,在落实《公约》的同时,应促进信息网络版权立法;搭建网络版权信息发布和交流平台,为公约成员和权利人提供网络版权方面的服务;配合政府相关部门的执法工作,遏制因特网上的侵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