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版权保护状况
2025年09月26日
二、数字版权保护状况
网络传播已经成为盗版电子图书、影音产品、网络游戏产品进入中国文化市场的重要渠道;一些不法分子还私自架设服务器,外挂软件程序,擅自利用互联网从事网络游戏经营活动。网络盗版侵权行为不仅严重阻碍了版权相关产业的生存和发展,还严重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破坏了民族文化创新能力,损害了国家形象,对公共利益造成严重危害;一些内容不健康的网络盗版作品,还给未成年人的成长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
中国政府发布的《2005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状况》中表明,“中国政府把知识产权提升到战略高度”,还在《2006年中国保护知识产权行动计划》中的“立法计划”、“执法计划”中对与网络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进行了明确的阐述,具体包括:在“立法计划”中,“为了保护信息网络传播权,鼓励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优秀作品、表演或者录音录像制品,加快制定《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在“执法计划”中,“文化部门将严厉打击非法经营网络音乐和网络游戏‘私服’、‘外挂’行为。选择规模较大、影响范围较广的单位为主要打击对象,严厉打击未经批准的非法互联网文化经营活动,依法查处侵犯知识产权、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版权部门将以查处重点案件为突破口,加大行政执法工作力度。(1)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等专项治理行动后的检查验收工作,防止已经查处的非法组织‘死灰复燃’。(2)重点查处一批以营利为目的,通过网络提供电影、音乐和软件下载的非法经营行为,并以此为突破口,在年内查办一批大案,关掉一批网站,处罚一批违法分子”。
应当说中国政府对于保护包括数字版权在内的整个社会的知识产权高度重视。从具体保护方式或途径来说,目前数字版权保护的途径主要包括司法保护、行政保护、社会保护以及技术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