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易说》宗旨

三、《易说》宗旨

司马光的易学思想非常明晰,在其《易说总论》中便开宗明义地说出其宗旨:

或曰:易者圣人之所作乎?曰:易者先天而生,后天而终,细无不该,大无不容,远无不臻,广无不充,惟圣人能索而知之,逆而推之,使民识其所来,而知其所归。夫易者,自然之道也。子以为伏羲出而后易乃生乎?

或曰:敢问易者天事欤?抑人事欤?曰:易者道也,道者万物所由之途也,孰为天?孰为人?故易者,阴阳之变也,五行之化也,出于天,施于人,被于物,莫不有阴阳五行之道焉。故阳者,君也、父也、乐也、德也;阴者,臣也、子也、礼也、刑也;五行者,五事也、五常也、五官也。推而广之,凡宇宙之间皆易也,乌在其专于天?专于人?

或曰:易道其有亡乎?天地可敝则易可亡。孔子曰:乾坤毁则无以见易,易不可见,则乾坤或几乎息矣。是故人虽甚愚,而易未尝亡也。推而上之,邃古之前而易已生,抑而下之,亿世之后而易无穷。是故易之书或可亡也,若其道则未尝一日而去物之左右也。

圣人之作易也,为数乎?为义乎?曰:皆为之。二者孰急?曰:义急,数亦急。何为乎数急?曰:义出于数也。义何为出于数?曰:礼乐刑德,阴阳也。仁义礼智信,五行也。义不出于数乎!故君子知义而不知数,虽善无所统之。夫水无源则竭,木无本则蹶,是以圣人抉其本源以示人,使人识其所来,则益固矣。[30]

除《易说总论》外,在别的材料中尚可发现他对《易》的原则性看法。在《答韩秉国书》中他说道:“夫万物之有,诚皆出于无,然既有则不可以无治之矣。常病辅嗣好以老庄解易,恐非易之本指,未足以为据也。辅嗣以雷动风行运变万化为非天之心,然则为此者果谁耶?夫雷风日月山泽,此天地所以生成万物者也,若皆寂然至无,则万物何所资仰邪?天地之有云雷风雨,犹人之有喜怒哀乐,必不能无,亦不可无也。”[31]

从司马光这几段总论性质的话来看,我们可以对其《易》学思想有一大致认识。(https://www.daowen.com)

第一,司马光与北宋其他易学家相同,都在探索天人问题,而且主张“天人合一”,合一的基础便是“易道”。“易道”总括天人,在天为阴阳五行,在人则为君臣父子、礼乐刑政,以及人体之五官、伦理之五常。向上而溯,人道本于天道,向下而推,天道落实于人道。道统为一,天人不二,自然之道与人文价值统合为一。

第二,司马光反对王弼以无释《易》,认为不应该把儒家的价值理想屈就在道家的客观天道之下,而认为两者应是圆融统一的,毋宁说儒家的价值理想更为根本。这与张载的看法一致,张载也反对以有无说《易》,认为以有无说《易》,是诸子之缺陷。

第三,易道是客观自然之道,是超越时空的永恒存在,不会因具体事物的毁灭而毁灭。在这一点上,司马光对“易道”的理解与邵雍相同。邵雍的先天之易,根本上也是指本有的天道规律。后天之易则是先天之易的摹写,是把先天之易通过能被人类认知的图文符号表征出来。圣人之“作易”的“作”,是经过主观能动性对易道的“发现”和“认识”,而非“发明”和“创造”。“伏羲作易”、“文王演易”、孔子“作易传”,不过是把本有的“易道”发掘出来,使其得以澄明,并通过“索而知之”“逆而推之”的方法,使普通人知道易道是从哪里来,又回到哪里去。

第四,易道是一,但它大无不容、细无不该,不专在于天,亦不专在于人,不可强分为二。易道从空间上讲无所不包,从时间上讲则是无始无终。所以说其书或可亡,但其道则未尝一日而离物左右。

第五,从治学方法上讲,义理与象数并重。[32]在《易》学发展历史上,义理派与象数派如易学之双翼,相互发明,交互推衍,但也有分歧与侧重点之不同,如两峰对峙、双水分流。象数派以刘牧的河图洛书之学及邵雍的先天之学为代表,其学受本于范谔昌,谔昌本于许坚,许坚本于种放,偏于编织天象图式而不大涉及人事。义理派以李觏、欧阳修、张载、程颐为代表,明确申言继承王弼的易学,反对以术数去比拟人事。司马光则天道与人事并重、义理与象数兼治,开创了一条象数与义理两派合流的趋势,也给“天人合一”找到了切实的通道,从而发挥《易》所谓“推天道以明人事”的作用。

值得注意的是,司马光“天人合一”的思维取向,并非认为天人是机械的同一。他所谓的“天人合一”不过是在说明天道给人道以价值根据。从生成论来讲,人是天的有机组成部分,人的行止语默应该服从天的整个运行机理;从本体论上讲,天道是体,起根本作用,支配着人道;从能动性上讲,天只能生物而不能辨物,或者说天地以不言为言,天道澄明必须通过人的主观努力。因此,二者又有相异、相分的一面,但其相异不妨其同,甚至知其异方知其同,知其同方知其异。司马光对于天人关系的看法,在一定程度上继承了荀子“天生人成”的思想。对于先秦儒家诸子,司马光疑孟崇扬而尊荀,几次上奏折要求刻印扬雄与荀子之书,可知必受其影响。《荀子·礼论篇》有云:“天地合而万物生,阴阳接而变化起,性伪合而天下治。天能生物,不能辨物也;地能载人,不能治人也。宇中万物生人之属,待圣人然后分也。”这种思想旨在强调“天人相分”,认为天人各有其不同职能与任务,天地通过阴阳二气摩荡交合而化生万物,是自在自为之过程,无有主宰,自然而然。人的功能与作用则与此不同,他能辨别、治理天地所生之物。天以无心而顺生,人则以有意而逆成,逆推其生化过程,则有知有识,顺着天地生物的方向去进一步完善,所谓“赞天地之化育”。司马光继承了荀子这部分思想,从思想倾向到语言风格都相当接近。他在释《泰》卦时指出:“象曰:后以财成天地之道,辅相天地之宜。何也?夫万物,生之者天也,成之者地也,天地能生成之而不能治也。君者所以治人而成天地之功也,非后则天地何以得通乎!《太》曰:天之所贵曰生,物之所尊曰人,人之大伦曰治,治之所因曰辟。崇天普地,分群偶物,使不失其统者,莫若乎辟。天辟乎上,地辟乎下,君辟乎中。此之谓也。”[33]释《蒙》卦时指出:“夫锻砺者,工也;犀利者,金也;植艺者,圃也;坚实者,木也,则工虽巧不能持土以为兵,圃虽良不能植谷而生梓也。故才者天也,不教则弃。教者人也,不才则悖。故人者受才于天,而受教于师。师者决其滞,发其蔽,抑其过,引其不及,以养其天才而已。”[34]在《迂书》中,司马光也表达了同样的思想:“天之所不能为而人能之者,人也。人之所不能为而天能之者,天也。稼穑,人也。丰歉,天也。天力之所不及者,人也,故有耕耘敛藏。人力之所不及者,天也,故有水旱螟蝗。”[35]所谓“天人相分”,只是指人有主观能动性而言,主观能动性是以识天道为根本,两者在深层是相通但并非相同的。

天人关系本就是贯穿中国古代哲学的核心话题,贯穿中国哲学始终,常往常新,连绵不断,虽其说纷纭,但大体不出“天人相分”与“天人合一”这两条路线。荀子就是主张“天人相分”的典型代表,这有助于破除机械简单的天人感应、谶纬迷信等肤浅的天人合一论,但他却把天与人、自然与社会分割为两个互不相干的领域。而“易道”则与此不同,它能从分中见合,从合中见分,二者互补互济,相辅相成,贯彻了一条“推天道以明人事”的思路,把天人关系视为受“一阴一阳之谓道”所支配的统一整体。照《易传》看来,天、地、人三才之道皆本于“一阴一阳之谓道”的“易道”,它们是统一结构与整体,不可强分,它是合自然主义与人文主义为一的一元论体系。因此,虽然司马光在一些具体论述及部分思想观念上承接了荀子,但它的思想体系与价值观念仍袭《易传》,与其一脉相承,并竭力从本源、本体的高度把天道与人事、人文与自然、义理与象数浑然熔为一炉,使其融会贯通,浑然一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