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中正为心
阴阳是相辅相成的相反两面,支配着万事万物的生成演化,二者关系可释为分合,而分合则受“中正”原则的支配。“中正”与“中和”意近而又略异,在《答李大卿孝基书》中,司马光较为全面地论述了他的“中和”思想,指出支配阴阳变化分合背后的原则。
光闻一阴一阳之谓道,然变而通之,未始不由乎中和也。阴阳之道在天为寒燠雨旸,在国为礼乐赏刑,在心为刚柔缓急,在身为饥饱寒热,此皆天人之所以存,日用而不可免者也。然稍过其分,未尝不为灾。是故过寒则为春霜夏雹,过燠则为秋华冬雷,过雨则为霪潦,过旸则为旱暵。礼胜则离,乐胜则流,赏僭则人骄溢,刑滥则人乖叛。太刚则暴,太柔则懦,太缓则泥,太急则轻,饥甚则气虚竭,饱甚则气留滞,寒甚则气沉濡,热甚则气浮躁,此皆执一而不变者也。善为之者,损其有余,益其不足;抑其太过,举其不及,大要归诸中和而已矣。故阴阳者,弓矢也;中和者,质的也。弓矢不可偏废,而质的不可远离。《中庸》曰:中者,天下之大本也;和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37]
“阴阳者,弓矢也;中和者,质的也”是这段论述的核心思想。阴阳统贯天人,范围万物,“中和”作为其原则自然也统贯天人,阴阳如果不以中和作为归依,就会出现偏离之灾变。天地之间万事万物都要以“中和”为最后依归与发展变化的根据,大至宇宙之阴阳本体,小到个体之身心寒热,都离不开“中和”原则的指导,离则伤,去则病。阴阳之间的分殊离合,不能超离“中和”范围之外。中之意为不偏不倚、无过无不及,阴不过其分、阳不过其度便是中。“中和”同时也是变通的根本动力,“和”有“合”之意,只有阴阳相交才能化生万物。能保持内在之中,则能达到外在之和。他把阴阳比作弓矢,中和比作质的,说明阴阳的分合只是方法,“中和”才是分合的目的,这就把自然界的实然状态与社会中的应然状态、价值追求有机地结合起来了。自然现象如寒燠雨旸,社会人文诸如礼乐刑赏,个体身心如饥饱寒热、刚柔缓急等,都因阴阳变化的分合要受“中和”原则的指导,同样要以“中和”为质的。
“中和”与“中正”相近而略异。“中和”语出《中庸》,而“中正”则出自《周易》。“中和”描述宇宙间万事万物的实然状态,及作为主体人的价值追求与价值理想。“中正”在《周易》中是对“时位”的描述,表示某一爻所处的“时位”吉,如九五、六二等。在司马光的《易》学思想中,“中正”已超出以往单纯释卦的范围,而具有更为广阔的价值意义。他在释《需》卦九五时说:
九五以中正而受尊位,天之所佑,人之所助也。然则福禄既充矣,而又何需焉?曰:中正者,所以待天下之治也。《书》曰:允执其中。又曰:以万民惟正之供。夫中正者,足以尽天下之治也,舍乎中正而能享天之福禄者,寡矣!
释《离》卦彖辞时说道:
离,丽也,丽者不可以不正也。夫明者常失于察,察之甚者,或入于邪。是以圣人重明以丽乎正,乃能化成天下。柔者失于弱而不立,故柔丽乎中正,然后乃亨。夫太明则察,太昧则蔽,二以明德而用中正,是以获元吉也。释《遁》卦九五时说:(https://www.daowen.com)
中正,德之嘉也。君子邦有道则见,邦无道则隐,可以进而进,可以退而退,不失其时,以中正为心者也。故曰嘉遁,贞吉。
释《艮》卦六五时说道:
凡刚柔当位,正之象也。孔子赞乾之九二龙德而正中,艮之六五曰以中正,何也?曰艮六五,文之误也,当云以正中也。正中者,正得其中,非既正又中也。然则二爻其为不正乎?曰:非谓其然也。中正者,道之贯也,相须而成,相辅而行者也。
释“易有太极”时说道:
阴阳相违,非太极则不成;刚柔相戾,非中正则不行。故天下之德诚众矣,而萃于刚柔;天下之道诚多矣,而会于中正。刚柔者德之府,中正者道之津。是故有刚而无中正,则暴以亡。有柔而无中正,则邪以消。呜呼!中正之于人也,其厚矣哉!刚者抑之,柔者掖之,不虑而成,不思而得,不卜而中,不筮而吉,天下同归而殊途,一致而百虑,非中正而何!《书》曰:沈潜刚克,高明柔克。以中正也。孔子曰: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又曰:《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易之卦六十有四,其爻三百八十有四,得之则吉,先之则凶者,其惟中正乎!
司马光用“中正”原则发卦爻之意蕴,笔者也不厌其烦地引用其资料,旨在说明司马光对“中正”原则的重视与阐发,天下之德萃于刚柔,天下之道则会于中正,“中正”是“道之津”。以上是司马光对《易》理之阐发,遵循的是“观变于阴阳而立卦,发挥于刚柔而生爻”的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