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阳变通由于中和
司马光说:“光闻一阴一阳之谓道,然变而通之,未始不由乎中和也。阴阳之道在天为寒燠雨旸,在国为礼乐刑赏,在心为刚柔缓急,在身为饥饱寒热。此皆天人之所以存,日用而不可免者也。然稍过其分,未尝不为灾。……善为之者,损其有余,益其不足;抑其太过,举其不及,大要归诸中和而已矣。”[57]太极是宇宙本源,阴阳是宇宙本体,太极之所以能统辖阴阳,就是因为太极为中,不落一偏,故能双非双照而起支配作用。司马光的太极阴阳观虽是统天人而论,但侧重点却是天道。阴阳是对性质相反事物的最抽象概括,有一种事物必有与之相反且相成者的存在,诚如程颐所说:“天地万物之理,无独必有对”,如有男必有女、有上必有下、有尊便有卑,皆相反相成,前后相随,才说一便有二,二可再复分为一、二,如此下贯,以至无穷。太极是对阴阳的再抽象,是浑然不分,是逻辑向前而上的追溯概括,而中和则是对其现实运行的把握及结果之期望。因此,太极是思维理念的产物,而阴阳则是现实的存在,中和则是对阴阳规律的认识及效用。“一阴一阳之谓道,然变而通之,未始不由乎中和”,说明阴阳地位及作用虽不同,但两者关系必须保持一种动态平衡,阳不可太过,阴亦不可不及,离此二者无所谓中,然二者也不可离中。二者必如人之两足,两脚并立是中,但也只是中的一种形态。只有在一前一后的动态平衡即保持中的状态中才能前行,才能变而通之,若有不及或太过都会因失去平衡而跌倒,便不能“变而通之”。中言阴阳之分,是指各守其位、各安其分、各尽其职,也是各尽其性;而和则言阴阳之合,是指二气相交、互补,是对立双方的融合、贯通,是事物变化发展的根本动力与可靠的实现方式,也指二气交合之后的一种圆融无碍的理想状态。
司马光在《易说》中又说:“分而为阴阳,阴阳之间,必有中和。”“万物莫不以阴阳为体,以冲气为用。”[58]也是说明,事物莫不由相对相成的两方面构成,“阴阳为体”,“阳非阴则不成,阴非阳则不生,阴阳之道,表里相承。阴胜则消,阳胜则亢,是故乾坤以阴居阳,以阳居阴”[59]。两者之间必有一个最为恰当平衡的状态,“必有中和”。只有保持内在的平衡与协调,才能得到外在之和谐有序、生生不息的状态。中和之用在天人之事中都得到了充分说明:“天地相友,万汇以生;日月相友,群伦以明;风雨相友,草木以荣;君子相友,道德以成。”[60]因为阴阳是天地“本体”,阴阳之道范围万物而不可逃,故万事万物无论自然还是人事都具有阴阳两方面的性质,而中和规律亦顺次成为支配万有的总原则。“夫和者,大则天地,中则帝王,下则匹夫,细则昆虫草木,皆不可须臾离者也。”[61]又说:“中和之道,崇深闳远,无所不周,无所不容。人从之者,如鸟兽依林;去之者,如鱼虾出水。得失在此。”[62]说明中和之道大无不至、细无不容,宇宙之大未离其内,昆虫之小未在其外。中和之道具有客观普遍性。
“中和”又称“中正”,二者密切相连,而又稍异。中和有体有用,中为体,和为用,中是方法,和为效果。中与和是一体之两面,是事物发展的通而不同的两个阶段。与“中和”稍异之“中正”更多是从主体修养方面讲,是主体对不偏不倚、无过无不及之自觉、自律。中和更多讲的是不同事物之间的“各正性命”,要各尽其性、各尽其职、各安其分,从而达成一种层次分明、等差有序、协调合适、万物无不自在自得的有序和谐状态。而中正更多的则是反对一种事物过分向某一方面发展,从而引起物极必反的消极效果,过“正”则反,从而入于邪。司马光在释《离》卦彖辞时说道:“离,丽也,丽者不可以不正也。夫明者常失于察,察之甚者,或入于邪。是以圣人重明以丽乎正,乃能化成天下。柔者失与弱而不立,故柔丽乎中正,然后乃享。夫太明则察,太昧则蔽,二以明德而用中正,是以获元吉也。”离的本性是明,但对明应有一个“正度”的把握,太明失于正,不明亦失于正,且两极都会因过与不及而同归“失于察”,从而与明之本性相违。把握明之“正度”的分寸,目的是使明实明、更明、真明。弱的本性为柔弱,它是相对强而言,如果太弱则不能自立,如果太强则失之本性,二者必取其中方合正度,在与其对立的一极之中保持相当的张力,才合乎正、合于度。(https://www.daowen.com)
这个“正度”是什么?[63]这个“度”因时而易,因事而移,与客观环境及主体认识修养皆有极大关系,它是动态、模糊的,很难量化和把握,却又实实在在地存在。对“度”的把握,也许用“负”的哲学方法即不是什么,或能有所明。首先,中正不是机械地对折,不是搞平均主义,不是一分为两半,而是一分为二。二由于得于一,故都包含了对方在自身之内,是对自身肯定同时又是对自身的否定,是不失自性而又包含对方在内的一种状态。过与不及与其说是自身本有的,不如说是以对方为参照物的。对对方肯定太多是不及,对对方否定太多是过分。这是儒家一直强调的“温而厉,威而不猛”的中庸之道,也是佛教所说的双遣双非、双非双照的中道。其次,中正不是在道德上的混淆是非、折中善恶、无是非的和稀泥,这是儒家坚决反对的“乡愿”、无原则的好好先生,而是“隐恶扬善”的处世智慧,它的原则就是正,非是为“中”而牺牲正。司马光在解释《艮》卦六五时说道:“正中者,正得其中,非既正又中也。”正与中不是二物,正就是中,中就是正;正外无中,中外无正。
在论述司马光的《易》学思想时,我们已引述过他释“易有太极”时关于中正的论述,里面提到“天下之德诚众矣,而萃于刚柔,天下之道诚多矣,而会于中正。刚柔者德之府,中正者道之津”。把道德化为刚柔中正,这是对《易》的创造性解释,其中糅合了自己的思想体悟。刚柔与阴阳同为极度抽象的范畴,二者合言之,则阴阳统摄刚柔,天下万事万物无往而不阴阳;若分而言之,则阴阳重于天道,而刚柔偏于人事。天下之德萃于刚柔,而刚柔汇于中正,刚常失于暴,柔常失于立。按我们上面解释所谓汇于中正,不过是二者以中正为鹄的,中正是恰到好处的理想之度,它的落实其实是两极对自身的肯定又否定,从两极而行而相遇于中,是故有柔中、刚中,柔通过对刚之肯定而通向中,刚通过对柔之肯定而通向中。从时间上来讲,三者产生前后难分,有一必有二,有二必有三,相对双方相待而生,两端同起,而有两端必有中,是为三。从逻辑上讲,刚在先,柔在后,再次为中正,因为刚为立具有正面积极的含义,而柔更多是对刚的消解、弱化,依其而生,中正则是对其度的把握。故中和更多强调的是人与物、物与物之间的关系,讲究的是不过其分;而中正讲的则是事物内部之间对待两极的关系,讲究的是不过其度。关于阴阳中和之道的论述,我们可以说司马光偏重天道,是对宇宙本体实然状态的描述,是对自然之道的描述,也是对客观规律性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