遍查国家所有的权威性资料——无论是最高立法机关制定的宪法法律、最高行政机关制定的行政法规、最高军事机关制定的军事法规,抑或是规章,还是最高立法机关发布的文件——都未能找到有关“军事法乃法律部门”的确切证明,这表明军事法不是国家所认定的法律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