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五:“军事法从严原则”的语境分析
2026年04月19日
问题五:“
军事法从严原则”的语境分析
“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是强军之基”已经成为新的共识。新的时代背景下,要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就需要寻求依法治军的法律依据,而法律依据无可置疑地便是包括宪法中的军事条款、军事法律、法规和规章在内的军事法律规范。依法从严治军过程中所涉立法、执法、司法等环节,需要从理论上确立基本衡量依据和标准,这就涉及军事法的基本原则问题。
大多数军事法学教材和著作在论及“军事法原则”这一内容时,常会指出“军事法从严原则”是其一项重要的组成部分。如夏勇、汪保康合著的《军事法学》、许江瑞、赵晓东合著的《军事法教程》、张山新主编的《军事法研究》、张本正主编的《中国军事百科全书·军事法总论》以及陈耿主编的《军事法原理与案例教程》[1]等书都提及“军事法从严原则”,当然也有一些书未提及“军事法从严”是军事法的一项基本原则,主要集中在20世纪八九十年代,如张建田、仲伟钧、钱寿根主编的《中国军事法学》、中国军事百科全书编审委员会主编的《中国军事百科全书》(军事学术Ⅰ);[2]进入21世纪,就笔者所搜集到的资料看,公开出版的各类军事法学教材或著作中除了薛刚凌、周健主编的《军事法学》[3]外,大都仍认为“军事法从严原则是军事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可见,“军事法从严作为军事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已成为学界较为公认的认知。然而,“军事法从严”作为一项基本原则有其特定的语境。离开这些具体的语境,将“军事法从严”概括地界定为军事法的一项原则可能会出现言说者意想不到的尴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