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题的提出

一、问题的提出

“依法治军从严治军”这一涉及治军方式的变革虽始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2]但其真正“法治”意义上的深刻变革则肇始于2012年12月中共中央总书记、军委主席习近平在视察广州战区提出“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是强军之基”这一重要论断时。在“强国强军梦”和“全面深化依法治国”背景下的“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其历史地位和现实作用被提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

一个现代化国家必然是法治国家,一支现代化军队必然是法治军队。军队越是现代化,越是信息化,越是要法治化。我军治军方式的深刻变革既给理论研究提供了重大机遇,也提出了严峻挑战。虽然现有关于“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研究成果繁多,但实践中频发的案件[3]军事法治运行诸环节暴露的问题[4]也一再警醒世人,按照已有研究思路获得的理论成果难以有效支撑治军实践,学界必须对已有研究思路和成果作一次彻底而深刻的反思,以重构理解和支撑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实践的理论体系。(https://www.daowen.com)

笔者认为,“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主体”是研究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理论问题中的一个核心问题,是关涉未来军队法治建设的基础性问题。因为从“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主体”着手,回答“谁实际在依法从严治军”以及“应当由谁依法从严治军”这样的问题或许能揭示当前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困境的症结所在,更有利于从理论上寻求破局之解。“谁实际在依法从严治军”以及“应当由谁依法从严治军”被很多人认为不是个问题,因为答案似乎已然不证自明。然而,恰恰是这个似乎不必理论证明、无须实践考察的主体问题一旦进入实证环节,就显得与大多数人的愿望脱节。因此,笔者认为,通过对依法治军从严治军主体的深入研究,不仅可以为当前不断暴露出的此前国防和军队建设领域和日常管理活动中存在的“依法随意和从严不足”问题以及曝光的贪腐案件找到症结之所在;而且还可以小见大,在寻找解决问题的根本办法基础上发挥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理论对实践的指导作用,从而为相关主管部门提供修法和改革的借鉴和参考意见,最终确保对强军兴国背景下的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理论框架的清晰把握和精深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