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中国特色
军事法体系理论研究的努力方向
不单是军事法学界需要解决军事法体系的理论问题,地方法学界也同样面临着建构适应我国国情的法律体系的重任。从发展趋势看,随着立法内容的日益增多,社会关系的复杂程度越来越高,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也会发生变化,法律部门的类别也会越来越多,这就需要对法律体系的研究也更加深入。但从现实情况看,军事法体系需要解决的理论问题可能更艰巨,付出的努力可能更艰辛。
《中央军委印发〈关于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期间加强军事法规制度建设的意见〉》明确,适应军队领导指挥体制改革要求,按照军委管总、战区主战、军种主建的总原则,调整规范立法权限……着眼构建科学统一的军事法规制度体系,规范军事法规体系的层级划分和分类规则。必须严格遵循规定的立法权限和统一的法规体系建设要求,维护军事法规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维护军事法规体系的统一性、科学性、规范性。[30]这也使得对军事法体系的若干理论问题研究被再次摆到了学界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