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违反军事法行为的制裁必须更为严厉
2026年04月19日
(四)对违反
军事法行为的制裁必须更为严厉
有观点认为,军事法从严原则还体现在对那些违反军事法行为的制裁更为严厉。[10]具体表现在:首先,军事法对军人违反职责的制裁规定,比一般法对公民的制裁规定要严格。如《刑法》分则第十章“军人违反职责罪”规定可以判处死刑的比重,远高于其他各章。在刑罚种类上,军人违反职责罪没有规定刑罚主刑中最轻的管制刑,附加刑没有设定罚金与没收财产,而设定了“剥夺军衔”这一特殊的附加刑,即对危害重大的犯罪军人,可以附加剥夺军衔,军衔一经剥夺,则终身不再享有。
其次,即使军人与普通公民有相同性质的犯罪,对军人的处罚也重于对普通公民的处罚。如对偷越国(边)境犯罪行为的制裁规定,普通公民“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为参加恐怖活动组织、接受恐怖活动培训或者实施恐怖活动,偷越国(边)境的,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而军人“偷越国(边)境外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战时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