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回归应然主体是破局之举

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回归应然主体是破局之举

笔者认为,在找到问题症结所在后,我们就应透过繁杂的军事事务表象,抛却已有的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实然主体,创建与应然主体相适应的治军新模式,向更符合依法治国和依法治军从严治军要求的应然状态不断努力。

首先,要把“党”这一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应然主体,真正变成具体的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实践中的实然主体,实现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应然主体与实然主体的统一。我军是中国共产党创建和领导的人民军队,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是立军之本、强军之魂,是宪法、国防法确定的我国基本军事制度,我们必须在今后的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活动中坚持党的领导,服从党的战略筹谋。

其次,要把“全体官兵”这一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应然主体,真正变成具体的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实践中的实然主体,改变其在过去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实然客体状态,以实现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应然主体与实然主体的统一。官兵作为军队的主体,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离不开全体官兵的积极支持和全力维护。(https://www.daowen.com)

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既离不开党的领导,也必须依靠全体官兵,党和全体官兵才是强军兴国语境中的依法治军从严治军主体。在明确了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真正主体后,那么到底“治军”治理什么客体或者对象呢?笔者认为,过去对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客体或对象较为统一的认识是国防和军队的各项事务,这一口径太繁杂,太具体,太容易分散注意力遮蔽人的视线,也太容易给别有用心的人留有可乘之机。实际上,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客体或对象应当包括军事权力和军事权益两方面内容,其中军事权力是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客体的柱础,军事权益是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客体的机括,二者缺一不可。只有在党的领导下,全体官兵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实现对军事权力的边界划定和有效监督,对军事权益的有力维护和切实保障,才能达致强军目的。如图23所示:

图示

图23 实然主体与应然主体相一致的依法治军从严治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