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军人法律地位”现有研究辨析
由于军人在整个武装力量组成人员中具有标准意义和参照价值,如《国防法》第68条明确“本法关于军人的规定,适用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兵役法》第72条也规定:“本法适用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因此,弄清军人的法律地位,武装力量其他组成人员的法律地位就可以参照而得。因此,本部分集中讨论军人的法律地位问题(问题七第一部分分析了学界惯用的“军人”,实际上指称的是全体“武装力量组成人员”,故而本部分摒弃“军人”和“武装力量组成人员”不作明确区分的做法,指出本部分所说的“军人”被严格限定为“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服现役的人”)。关于何谓“军人法律地位”,目前学界对其含义也是众说纷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