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十三 八旗学额
卷四十三 八旗学额
八旗满洲、蒙古额进六十名,廪生六十名,增生六十名,一年二贡。汉军额进三十名,廪生三十名,增生三十名,一年一贡。
盛京满洲、蒙古额进十一名,廪生六名,增生六名,三年一贡。汉军额进八名,廪生三名,增生三名,五年一贡。
顺治八年题准:满洲、蒙古、汉军子弟,归顺天府考试。取进童生,满洲百二十名,蒙古六十名,汉军百二十名。
顺治九年题准:汉军廪、增各设二十名,不拘旗分。听学院考取,归并顺天府学。每岁出贡二名。其廪生均有圈拨地亩,不给廪饩。
顺治十三年题准:减定童生入学名数,满洲八十名,蒙古四十名,汉军一百名。
康熙九年题准:八旗满洲、蒙古取进童生四十名,汉军四十名。
康熙十年议准:满洲、蒙古既作汉文,一体考试。照汉军例,设廪、增各二十名。每年出贡二名。
又议准:八旗新旧生员,通行选拔。满洲、蒙古二名,汉军二名,入监肄业。
康熙十二年题准:盛京八旗子弟,通习汉文者,与民童同试汉文。满洲、蒙古编“满”字号,取进三名。汉军编“合”字号,取进二名。
康熙二十六年遵旨议定:满洲、蒙古照旧例,取进童生四十名。汉军减二十名。盛京八旗满洲、蒙古,照旧例取进三名。汉军减去一名,取进一名。
康熙二十八年议准:满洲、蒙古设廪生、增生各二十名。每年出贡二名。汉军设廪、增各十名。每年出贡一名。
康熙三十年议准:奉天满洲、蒙古,考取童生增三名,共六名。汉军增二名,共三名。
康熙三十三年题准:八旗满洲、蒙古,原取进童生四十名。今将上三旗①内府满洲佐领、内管领及五旗王公府属满洲佐领子弟,归并八旗满洲、蒙古考试。应量增二十名。其取进六十名。汉军原取二十名,今将上三旗内府旗鼓佐领及五旗王公府属旗鼓佐领子弟,归并八旗汉军考试。应量增十名,共取进三十名。
康熙三十四年题准:盛京考试,今增八旗内府佐领子弟。满洲、蒙古原取童生六名,再增四名,共十名。汉军原取三名,再增二名,共五名。
康熙三十六年题准:盛京内府佐领子弟,嗣后停其考取生员。其三十四年所增满洲、蒙古生员四名,汉军生员二名额数,悉行裁去。
康熙四十九年议准:奉天文风日盛,各学廪、增俱著加广。除府学廪、增十名,不必加外,满洲原设廪、增一名,各加三名。汉军原设廪、增一名,各加一名。
康熙五十五年议准:奉天“合”字号童生,额进三名。今汉军人数渐多,又福陵、昭陵②千丁子弟,准与汉军一体考试,应将汉军取进之额量增一名。
雍正元年题准:盛京内府佐领下子弟,仍准同满洲、蒙古、汉军考试。应照康熙三十四年加额例,满洲、蒙古共取十名,汉军共取五名。合康熙五十五年所增千丁子弟一名,共取六名。
雍正二年议准:盛京八旗考试,旧例,“满”号入学六名。其廪、增额各四名。“合”号入学四名。其廪、增额各二名。今添入内府佐领下子弟考试“满”、“合”二号童生,既经加额取进,其廪、增额亦著照二名取一之例,将“满”号各加二名,共六名。“合”号各加一名,共三名。
又议准:奉天府学,“满”字号额设廪生六名,五年一贡。计三十年方能出贡,实为淹滞。改令三年一贡。
又议准:八旗童生,入学额数,倍于外府州县。而廪、增额数独少,宜为酌加。满洲、蒙古廪增,原额各二十名,今加四十名,定为六十名。汉军廪增,原额各十名,今加二十名,定为三十名。
又议准:奉天人文日盛,“满”字号于额取十名外,再加一名,共取十一名。“合”字号于额取六名外,再加二名,共取八名。
注释:
①上三旗,清顺治后,满洲八旗分为上三旗和下五旗。镶黄、正黄、正白称上三旗,为皇帝亲兵。正红、正蓝、镶白、镶红、镶蓝称下五旗,由诸王、贝勒、贝子等分统,驻守京师及各地。
②福陵,一称“东陵”,清太祖努尔哈赤陵墓,位于今辽宁省沈阳市东郊天柱山上。昭陵,一称“北陵”,清太宗皇太极陵墓,位于今辽宁省沈阳市北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