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十一 河南学额

卷五十一 河南学额

开封府学,额进二十名,廪生四十名,增生四十名,一年一贡。祥符县学、杞县学,各额进二十名,廪生二十名,增生二十名,二年一贡。陈留县学、通许县学、鄢陵县学、中牟县学、阳武县学,各额进十五名,廪生二十名,增生二十名,二年一贡。尉氏县学、洧川县学、封邱县学、兰阳县学、仪封县学、荥泽县学、荥阳县学、密县学、新郑县学,各额进十二名,廪生二十名,增生二十名,二年一贡。郑州学、禹州学,各额进十五名,廪生三十名,增生三十名,三年两贡。河阴乡学、汜水县学,各额进八名,廪生二十名,增生二十名,二年一贡。

归德府学,额进二十名,廪生四十名,增生四十名,一年一贡。商邱县学、永城县学、鹿邑县学,各额进二十名,廪生二十名,增生二十名,二年一贡。宁陵县学、虞城县学、考城县学、柘城县学,各额进十二名,廪生二十名,增生二十名,二年一贡。夏邑县学,额进十五名,廪生二十名,增生二十名,二年一贡。睢州学,额进二十名,廪生三十名,增生三十名,三年两贡。

彰德府学,额进二十名,廪生四十名,增生四十名,一年一贡。安阳县学,额进二十名,廪生二十名,增生二十名,二年一贡。林县学、武安县学,各额进十二名,廪生二十名,增生二十名,二年一贡。临漳县学,额进十五名,廪生二十名,增生二十名,二年一贡。涉县学,额进八名,廪生二十名,增生二十名,二年一贡。汤阴县学、内黄县学,各额进十五名,廪生二十名,增生二十名,二年一贡。

卫辉府学,额进二十名,廪生四十名,增生四十名,一年一贡。汲县学、新乡县学、延津县学,各额进十五名,廪生二十名,增生二十名,二年一贡。辉县学、获嘉县学,各额进十二名,廪生二十名,增生二十名,二年一贡。淇县学,额进八名,廪生二十名,增生二十名,二年一贡。滑县学,额进二十三名,廪生二十名,增生二十名,二年一贡。浚县学,额进十八名,廪生二十名,增生二十名,二年一贡。

怀庆府学,额进二十名,廪生四十名,增生四十名,一年一贡。河内县学,额进二十名,廪生二十名,增生二十名,二年一贡。济源县学、武陟县学、孟县学、温县学,各额进十五名,廪生二十名,增生二十名,二年一贡。修武县学、原武县学,各额进十二名,廪生二十名,增生二十名,二年一贡。

河南府学,额进十七名,廪生四十名,增生四十名,一年一贡。洛阳县学,额进二十名,廪生二十名,增生二十名,二年一贡。偃师县学,额进十五名,廪生二十名,增生二十名,二年一贡。孟津县学、宜阳县学、登封县学、永宁县学、新安县学、嵩县学,各额进十二名,廪生二十名,增生二十名,二年一贡。巩县学、渑池县学,各额进八名,廪生二十名,增生二十名,二年一贡。

南阳府学,额进二十名,廪生四十名,增生四十名,一年一贡。南阳县学、唐县学、内乡县学、新野县学、舞阳县学、叶县学,各额进十五名,廪生二十名,增生二十名,二年一贡。南召县学、泌阳县学、镇平县学,各额进十二名,廪生二十名,增生二十名,二年一贡。邓州学、裕州学,各额进十五名,廪生三十名,增生三十名,三年两贡。桐柏县学、淅川县学,各额进八名,廪生二十名,增生二十名,二年一贡。

汝宁府学,额进十六名,廪生四十名,增生四十名,一年一贡。汝阳县学、上蔡县学,各额进十五名,廪生二十名,增生二十名,二年一贡。新蔡县学、西平县学、遂平县学、罗山县学,各额进十二名,廪生二十名,增生二十名,二年一贡。信阳州学,额进十五名,廪生三十名,增生三十名,三年两贡。确山县学、正阳县学,各额进八名,廪生二十名,增生二十名,二年一贡。

陈州府学,额进二十名,廪生四十名,增生四十名,一年一贡。淮宁县学、西华县学,各额进十五名,廪生二十名,增生二十名,二年一贡。商水县学、项城县学、沈邱县学、扶沟县学,各额进十二名,廪生二十名,增生二十名,二年一贡。太康县学,额进二十名,廪生二十名,增生二十名,二年一贡。

许州学,额进二十名,廪生三十名,增生三十名,三年两贡。临颍县学、长葛县学,各额进十二名,廪生二十名,增生二十名,二年一贡。襄城县学、郾城县学,各额进十五名,廪生二十名,增生二十名,二年一贡。

汝州学,额进十五名,廪生三十名,增生三十名,三年两贡。鲁山县学、郏县学,各额进十二名,廪生二十名,增生二十名,二年一贡。宝丰县学、伊阳县学,各额进八名,廪生二十名,增生二十名,二年一贡。

陕州学,额进十五名,廪生三十名,增生三十名,三年两贡。灵宝县学,额进十五名,廪生二十名,增生二十名,二年一贡。阌乡县学,额进十二名。廪生二十名,增生二十名,二年一贡。卢氏县学,额进八名,廪生二十名,增生二十名,二年一贡。又拨河南府旧额内入学三名归陕州及所属取进。

光州学,额进十五名,廪生三十名,增生三十名,三年两贡。固始县学、光山县学、息县学、商城县学,各额进十五名,廪生二十名,增生二十名,二年一贡。又拨汝宁府旧额内入学四名归光州及所属县取进。

康熙四十二年议准:河南考城、柘城、温、登封四县,本系小学,改为中学,各取进童生十二名。

康熙四十八年议准:陕州叶县改为大学,照例取进童生十五名。

康熙五十九年议准:河南襄城县改为大学,取进童生十五名。

雍正二年遵旨题准:河南之陈、睢二州,祥符、杞、太康、商邱、永城、鹿邑、安阳、河内、洛阳九县,照府学额,各取进童生二十名。陈留、通许、中牟、西华、临漳、济源、武陟、孟、温、偃师、灵宝十一县,改为大学,各十五名。荥阳、原武、长葛、临颍四县,改为中学,各十二名。

雍正五年议准:河南胙城、延津二县,向均系小学,各取进童生八名。今胙城裁归延津,应将延津县改为大学,照例取十五名。至县学廪额二十名,两年一贡,今两县归并,现廪四十名,若仍照常两年一贡,未免壅滞。应于出贡之年,准其出贡二名。其廪缺停其顶补,俟扣去二十名后,仍照县学例,两年一贡。廪生缺出,准其顶补。

雍正十三年议准:河南河南府分设直隶陕州,汝宁府分设直隶光州。河南府学量减三名,拨归陕州。汝宁府学量减四名,拨归光州。

又议准:河南陈、许二州升府,各取进童生二十名,于所属县内取拨。均设廪、增各四十名。自乾隆元年岁考为始,将优等生员挨次帮补。俟十二年后廪额补足时,照府学例,一年一贡。新设附府之淮宁、石梁二县,各取进童生十五名。将原设州学廪、增各三十名,酌留县学各二十名,以符县学额设之数。照县学例,二年一贡。其余廪、增各十名,拨入各府学额设四十名内。

乾隆元年议准:河南复设南召县,应照中学例,取进童生十二名。设廪、增各二十名,候廪额补足之日,照例两年一贡。

乾隆二年议准:河南南阳县分设南召县。既另立学,取进童生十二名,设廪、增各二十名。其南阳县原取进童生二十一名,减去六名,仍存十五名。原设廪、增各三十名,应减去十名,以符县学之数。如减去十名内有应拨南召者,即补入新设二十名额内。若籍隶南阳,将年分浅者作南阳县学候廪、候增,再经考试,照例新旧间补。

乾隆七年议准:河南许州府仍改为直隶州。但应试童生三倍于前,仍照府学例,取进二十名。

乾隆三十年议准:河南河阴县归并荥泽县管理,应照江南临淮直隶魏县之例,将河阴县教谕改为河阴乡学教谕。其岁、科两试取进名数,及帮补廪、增,出贡选拔,均循其旧。生童试卷,另编为乡学字样。

乾隆三十七年议准:河南内黄县应试童生,仅三百余人。汤阴县应试童生六百余人,文风较胜。应将内黄进额裁减三名,增入汤阴县两学额数。均各取进十五名。

注释:

①临颍,原文误为“临颖”,径改。此误以下尚有一处,不再注出,径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