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十五 各省事例
卷六十五 各省事例
雍正六年议准:伏读上谕:福建、广东人,多不谙官话,著地方官训导。仰见皇上睿虑周详,无微弗照。欲令远僻海疆,共臻一道,同风之盛。查五方乡语不同,而字音则四海如一。只因①用乡语读书,以致字音读惯。后虽学习官话,亦觉舌音难转。应令该督、抚、学政,于凡系乡音读书之处,谕令有力②之家,先于邻近延请官话读书之师,教其子弟,转相授受。以八年为限。八年之外,如生员、贡监不能官话者,暂停其乡试,学政不准取送科举。举人不能官话者,暂停其会试,布政使不准起文送部。童生不能官话者,府、州、县不准取送学政考试。俟学习通晓官话之时,再准其应试。通行凡有乡音之省,一体遵行。
雍正七年议准:台湾地在海外,其贡监事关督、抚者,必俟申详督、抚,始行审理。则地方官畏其往返稽迟,从轻归结,以致贡监恃符,无所畏惧。诚属未便。嗣后,台属贡监,令各该县预造清册,申送学政衙门。其有应行褫革者,就近详请兼理学政褫革追照,以便速行审理,详报督、抚结案。仍令该学政将褫革缘由即移咨督、抚,查核报部。
乾隆元年议准:粤东乡音,不可通晓。近令有力之家,延请官音之师,教其子弟。如八年之外,不能官话者,举人、贡监、生童俱暂停其考试。遵照在案。但偏方士子溺于土俗,转瞬限满,而问以官话,多属茫然。请于八年之期,再为展限,以俟优游之化。现在闽省业经奉行,粤东亦应准其展限三年。倘嗣后仍延乡音教书之师,不肯学习官音,则三年之后,师生皆停考试,以示明罚。
乾隆二年议准:查福建语音不正,屡奉世宗宪皇帝谕旨肫③切训诲。雍正六年,奏准定限八年学习改正。雍正十二年,钦奉谕旨,令再展限四年。设额外正音教职,于浙江、江西举、贡内,捡选送补。乃迄今已逾两载,而通晓官话者,寥寥无几。是福建土音,屡经设法教正,而外省人员,处一傅众咻④之地,实难成功。应将两省咨送教职撤回。查州、县为亲民之官,而教官有董率士子之责。应行令该督、抚、学政,转饬各州、县,凡校士、课农,与士民相见之时,常以官音相劝示。而教官于月课生童时,逐一实心教导。务期通晓官音,不使狃⑤于积习。其有能厘正一州、一邑者,该督、抚遇有保荐之时,一并叙入政绩。其漫不经心者,记过示惩。但不必勒定年限,以俟从容之化。至各府、州、县之原立义学,务令慎择师儒,实心训勉,毋得视为具文。
乾隆九年议准:云南东川、昭通二府生童,岁、科两次,远赴曲靖考试。高山密箐,跋涉艰难。准照陕西榆林等棚岁、科连考之例,令学臣按试曲靖,即将东川、昭通二府,镇雄州、永善县等四学生童,岁、科接连考试。
乾隆十年议准:湖南永顺府属,在万山丛簇中。由辰州至永顺,三百里悬崖鸟道,水程百余里,逆挽而上,须行五六日,实属陡险。应准其岁、科连考,以免跋涉之苦。
又议准:四川酉阳州,僻处川省极东,向来未有考棚。俱赴重庆府棚应试,往返二千余里,视夔、宁为尤甚,孤寒苦于资斧。应准照夔州、宁远二府之例,岁、科连考。
又议准:四川邻近番夷,若不立法稽查,诚恐不肖生员,潜入苗疆,以启边衅。嗣后,边庠士子,有游学内地者,必呈明本学教官,牒行州、县,取具地邻甘结,详明学政,候批准遵行。仍令该州、县注册,归日销案。如有不呈报本学,私自他出者,即将本生斥革究治。如已报明,而教官不牒州、县,及州、县不即转详学政者,将该州县、教官,分别查参议处。
又议准:闽省士民,不谙官音。雍正七年间,于省城四门设立正音书馆,教导官音。但通省士民甚多,一馆之内,仅可容十余人。正音固难遍及,况教习多年,乡音仍旧,更觉有名无实。应照乾隆二年裁彻额外教职之例,将四门正音书馆裁汰。仍责成州、县教职实力劝导,通晓官音,毋使狃于积习。
乾隆十一年议准:陕甘地方辽远,岁、科连试之处,业已因地制宜。则文、武先后之间,亦可通融办理。凡该省岁、科连考之棚,发岁试文案后,即接行科试。文场已毕,再出演武场。其武生童内外先后,仍照现行例办理。
乾隆十四年议准:安徽颍州府考棚一所,准其改建。工竣之日,册送工部查核。
又议准:广西思恩府,士子来应府考者,依托草蓬,多受瘴毒,非所以示体恤。嗣后,岁、科府考,令该府先赴宾州,在学政考棚内,编号扃试,录取童生,以待学政按临。
乾隆十六年议准:广东罗定州及所属二县,距肇庆不过三百余里,实为近便。应将罗定一州、二县,岁、科仍旧分考,准归肇庆府棚考试。又南雄一府,究系府治,向无两府并棚考试之事,应仍循旧例,各府各棚,毋庸归并韶州考试。
乾隆十七年奏准:台湾考试拔贡,例由巡视之汉御史考拔,移送福建学臣,会同该督、抚复试验看。今台郡学政,既交道员管理,其拔贡考试,亦应交该道,照议准定例遵行。
乾隆十八年议准:福建除延、建、汀、邵、福宁等五府考棚宽裕,原可一场考试,毋庸另议;其福州、兴化、泉州、漳州等四府,永春、龙岩等二州,或绅士捐修号舍、添建考棚,或院落搭棚凑足,或借用寺、观、衙署,每县考试,俱令统作一场,不必另分两场。则重卷之弊,不禁自除。
乾隆二十一年议准:广东罗定州及所属东安县、西宁县生童,俱仍归州治原棚考试。
乾隆二十三年奏准:凤、颍、泗三府州,现在开挑河道,办理赈济。府、县各官,俱奉差委,势难兼行考试。再生童内家计贫乏者,现蒙赈恤。若令跋涉道途,未免拮据。请将凤、颍、泗岁考暂缓。俟巨工告竣,秋稼庆成,县官差务完后,再行府考。来岁考至凤、颍、泗三处,先将岁考办讫,接连考试,以符岁、科两考之例。
乾隆二十四年议准:四川夔州府属石纉司,文、武童生岁、科两考向由土司录送。今将夔州府同知移驻石纉司,办理土司事务。所有该土司所属文、武童生,即令同知录送府试,汇送学政收考。
乾隆二十六年议准:各省童生,例由州、县录取,申府、州复考,转送学政考试。其直隶州所属,系知州径行录送。惟滇省有专设之知府,即代州、县之任,不另设州、县者;亦有知府与知县各管地方者;又有知府与同知、通判分管地方而无州、县者。所属童生,即以府属之教授录考送府,于考规不能画一。应将昭通府之童生,照开化等府例,于府城之二县⑥考试。其广西、元江、鹤庆、顺宁、镇沅等五府,不与州、县同城。应饬调所属最近之州、县,赴府考试。至永北府,但有同城之同知;丽江府,但有不同城之同知、通判。应将永北府童生,饬归同知考试。丽江府童生,饬该同知、通判,赴府考试。均照州、县例,造册送府。至蒙化、景东二府,均以同知掌知府印,其体制正与直隶州相等。应照直隶州之例,责令掌印同知考试,申送学臣。无庸调取别属,亦不必令教授先行考试。
又议准:松潘厅改为直隶同知。嗣后,松潘所属生童,准其附入成棚考试。
乾隆二十七年复准:查优贡定例,大省无过五六名,中省无过三四名,小省无过一二名。湖南乡试,录取科举,虽照大省例举行,而南北分闱取中额数,系属小省。所有该省举报优生,应照小省之例举行。
又议准:直隶宣化府,从前相沿岁、科连考,原非成例。嗣后,宣化一棚,准其岁、科分考。其府、州、县考试,亦分作两次录送。
乾隆二十八年议准:贵州都匀府,准其设立专棚,以乾隆二十八年岁考为始,令学政按临该府新棚考试。
乾隆三十三年议准:四川雅州府,人文日盛。应与邛州分棚考试,准其另立一棚。邛州照旧自为一棚。学政以次按临考试。所有雅州考棚,该督既称旧有空房、堂宇、号舍,悉皆修葺齐全,毋需动支公项,亦应照议办理。
乾隆三十四年议准:云南永北府,既改为掌印同知,并无府佐、州、县等官,其考试童生,应照蒙化、景东二府之例,即令掌印同知考试,申送学政录取。
又议准:乌鲁木齐⑦设立学额,其文童考试,令陕甘学政按临肃州之前,将题目封固,密送驻大臣,严行扃试。试毕,封送学政,按额取进。但乌鲁木齐距肃州往返六千余里,若专员解送试卷,不特于该员有旷职守,而往返经时,徒滋扰累。应令该驻
大臣于扃试后,将试卷逐包严密印封,用箱盛贮,照例由驿递送。其学政封发试题,及送回进卷之处,亦照例办理。至生童弥封红号簿,由驻
大臣另封,递送肃州提调。发案时,拆封填案,仍于科考册内,将岁进名字签出,以免重复取进。其厅、道连三卷存留驻
大臣处。俟取进卷到日,逐一磨对,并传集该生,默写首艺七八行。如文气、笔迹不符,即移咨该学政除名。学政于取进各童后,将岁、科原卷同题目咨驻
大臣,严加复试。不必将复卷再行解送。所有生童应需韵纸,学臣按册报人数,随题照例封送。武童外场,仍用双好、单好字样,以凭区别取进。现在两场取进童生,应照以岁作科之例,各依名次,一体准予入场乡试。
乾隆三十八年议准:查四川⑧夔州、宁远二府,于雍正八年议准岁、科连考。嗣于乾隆八年复准忠州道路崎岖,人烟星散,程途遥远,应援照夔、宁二府之例,岁、科连考在案。现在雅州府属为军兴总路,应照忠州例,此次暂行通融连考。不日军务告竣,仍照定例,分棚考试。
又议准:巴里坤改为镇西府,专设学额。应令陕甘学政按临肃州之前,将文、武童生试题封固,密行安西道扃试。将试卷封送学政,按额取进。其武童外场,该道会同驻大臣考试,分别等次造册,将试卷一并移送学政录取。其余考试事宜,悉照乌鲁木齐之例办理。
乾隆三十九年议复福建学政汪新条奏该省士子入学年未三十者,责令学习官音,学臣于岁、科两考传集审办,分别等第一折:查五方乡语不同,在有志向上者,学习官音,无待有司之督责。若乡曲⑨愚民,狃于所习,虽从前屡经设法,而一傅众咻,仍属有名无实。且士子岁、科两试,正以等第之高下,定其学业之优劣。如文业优长,断无音韵聱牙之理。若不论文艺,而以官音之能否分别等第,既无以示考校之公;在学臣关防扃试,乃于未考之前传集该生等,逐一⑩审官音,于政体亦未允协。至该省义学、乡学,务延请官音读书之师,原有成例,不必另立科条,所奏毋庸议。
又议准:安西道现已移驻乌鲁木齐,距巴里坤路途遥远。新设之镇西府宜禾县,文、武童生不便仍照原议,令安西道扃试。嗣后,学政按临肃州之前,将题目封发镇西府严密扃试,封卷呈送学政阅取。其武童外场,亦由该府会同巴里坤镇考试,照例办理。
乾隆四十一年议准:热河七厅生童,仍赴通州应试。其乡试之年,一体编入北贝字号取中。
又议准:热河本无土著,凡流寓民人,身家清白,寄籍二十年者,俱准考试。令各厅查明收考、取定名数,申送道考。由道转送学政,考取入学。其有现在口外居住,业于密云等处原籍入学者,准其报明各厅,改归热河学册应试。其中有现系廪生,应即令其各保本厅童生。如该厅现无改归廪生,饬取地邻保结,该厅查明收考。俟该处补有廪生,仍照例令廪生保结,将地邻保结之例停止。
又议准:济宁、临清二州,改设直隶州。其岁、科两试文、武童生,由本州考取,径送学院考试。济宁州属之汶上等三县,临清州属之武城等三县,各文、武童生,由县考定,送州复考,转送学院按试录取。并于各该州城另建考棚。其未建考棚之先,暂附兖州、东昌二府考棚应试。
乾隆四十二年议准:四川雅州一府,生童往返险阻,该学政咨请岁、科连考。应准其永为定例。但事关更改条例,未经具题,仅咨部议办,殊有不合,将该学政交部察议。
注释:
①只因,原文为“祗因”,误,径改。
②有力,此处之“力”字漫漶难辨,据下文“乾隆元年议准”条中“有力之家”补出。
③肫,诚恳。肫肫,同。《礼记·中庸》:“肫肫其仁。”郑玄注:“肫肫,读如‘诲尔
’之‘
’。
,恳诚貌也。”
④一傅众咻,“咻”,音休,喧扰。《孟子·滕文公下》:“一齐人傅之,众楚人咻之。”
⑤狃,音纽,习以为常,不复措意。
⑥二县,据《清史稿·地理二十一·云南》中“昭通府”载,应为恩安、永善二县。
⑦乌鲁木齐,原文为“噜”,径改。下同。
⑧四川,原文为“四用”,误,径改。
⑨乡曲,原文之“乡”字模糊不清,据义断。
⑩,按《康熙字典》释云:“《集韵》:平免切,从辩,上声。《说文》:罪人相讼也。”从上下文意看,当为“辨”字之误。
按,原文从p.1311至p.1312“又议准:济宁、临清二州……将该学政交部察议”处,p.1313至p.1314又重出一次,故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