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十九 江西学额

卷四十九 江西学额

南昌府学,额进二十名,廪生四十名,增生四十名,一年一贡。南昌县学、新建县学、丰城县学,各额进二十名,廪生二十名,增生二十名,二年一贡。进贤县学、奉新县学,各额进十五名,廪生二十名,增生二十名,二年一贡。宁州学,额进十二名,廪生三十名,增生三十名,三年两贡。武宁县学、靖安县学,各额进八名,廪生二十名,增生二十名,二年一贡。

瑞州府学,额进二十名,廪生四十名,增生四十名,一年一贡。高安县学,额进二十名,廪生二十名,增生二十名,二年一贡。上高县学,额进十二名,廪生二十名,增生二十名,二年一贡。新昌县学,额进十五名,廪生二十名,增生二十名,二年一贡。

袁州府学,额进二十名,廪生四十名,增生四十名,一年一贡。宜春县学,额进二十名,廪生二十名,增生二十名,二年一贡。分宜县学,额进十五名,廪生二十名,增生二十名,二年一贡。萍乡县学、万载县学,各额进十二名,廪生二十名,增生二十名,二年一贡。

临江府学,额进二十名,廪生四十名,增生四十名,一年一贡。清江县学,额进二十名,廪生二十名,增生二十名,二年一贡。新淦县学、新喻县学、峡江县学,各额进十二名,廪生二十名,增生二十名,二年一贡。

吉安府学,额进二十名,廪生四十名,增生四十名,一年一贡。庐陵县学、吉水县学,各额进二十名,廪生二十名,增生二十名,二年一贡。永丰县学、万安县学,各额进十二名,廪生二十名,增生二十名,二年一贡。泰和县学,额进十五名,廪生二十名,增生二十名,二年一贡。安福县学,额进十五名,廪生十七名,增生十七名,二年一贡。永新县学,额进十二名,廪生十七名,增生十七名,二年一贡。龙泉县学、永宁县学,各额进八名,廪生二十名,增生二十名,二年一贡。莲花厅学,额进八名,廪生六名,增生六名,二年一贡。

抚州府学,额进二十名,廪生四十名,增生四十名,一年一贡。临川县学、金img448县学,各额进二十名,廪生二十名,增生二十名,二年一贡。崇仁县学、乐安县学,各额进十二名,廪生二十名,增生二十名,二年一贡。宜黄县学、东乡县学,各额进十五名,廪生二十名,增生二十名,二年一贡。

建昌府学,额进二十名,廪生四十名,增生四十名,一年一贡。南城县学、新城县学,各额进二十名,廪生二十名,增生二十名,二年一贡。南丰县学、广昌县学,各额进十五名,廪生二十名,增生二十名,二年一贡。泸溪县学,额进八名,廪生二十名,增生二十名,二年一贡。

广信府学,额进二十名,廪生四十名,增生四十名,一年一贡。上饶县学,额进二十名,廪生二十名,增生二十名,二年一贡。玉山县学、广丰县学、铅山县学、弋阳县学,各额进十二名,廪生二十名,增生二十名,二年一贡。贵溪县学,额进十五名,廪生二十名,增生二十名,二年一贡。兴安县学,额进八名,廪生二十名,二年一贡。

饶州府学,额进二十名,廪生四十名,增生四十名,一年一贡。鄱阳县学,额进二十名,廪生二十名,增生二十名,二年一贡。余干县学,额进十五名,廪生二十名,增生二十名,二年一贡。乐平县学、浮梁县学、安仁县学、德兴县学、万年县学,各额进十二名,廪生二十名,增生二十名,二年一贡。

南康府学,额进二十名,廪生四十名,增生四十名,一年一贡。星子县学、都昌县学、建昌县学,各额进十五名,廪生二十名,增生二十名,二年一贡。安义县学,额进十二名,廪生二十名,增生二十名,二年一贡。

九江府学,额进二十名,廪生四十名,增生四十名,一年一贡。德化县学、湖口县学,各额进十五名,廪生二十名,增生二十名,二年一贡。德安县学、瑞昌县学、彭泽县学,各额进十二名,廪生二十名,增生二十名,二年一贡。

南安府学,额进二十名,廪生四十名,增生四十名,一年一贡。大庾县学,额进十五名,廪生二十名,增生二十名,二年一贡。南康县学,额进十二名,廪生二十名,增生二十名,二年一贡。上犹县学、崇义县学,各额进八名,廪生二十名,增生二十名,二年一贡。

赣州府学,额进二十名,廪生四十名,增生四十名,一年一贡。赣县学,额进二十名,廪生二十名,增生二十名,二年一贡。雩都县学、信丰县学、兴国县学、会昌县学、安远县学、龙南县学、长宁县学,各额进十二名,廪生二十名,增生二十名,二年一贡。南厅学,额进八名,廪生二十名,增生二十名,二年一贡。

宁都州学,额进二十二名,廪生三十名,增生三十名,三年两贡。瑞金县学、石城县学,各额进十四名,廪生二十名,增生二十名,二年一贡。

康熙五十八年议准:江西赣州府兴国县改为中学,取进童生十二名。

雍正二年遵旨题准:江西之南昌、新建、丰城、高安、宜春、清江、庐陵、吉水、安福、临川、金溪、南城、新城、上饶、鄱阳、赣、宁都十七县,照府学额各取进童生二十名。奉新、永新、宜黄、东乡、南丰、广昌、贵溪、余干、星子、都昌、建昌、德化、湖口、大庾十四县,改为大学,各十五名。萍乡、峡江、玉山、安仁、安义、瑞昌、南康、石城八县,改为中学,各十二名。

雍正九年议准:江西棚民,近年读书愈众。令地方官,按入籍二十年以上,有田粮庐墓者,准其在各居住之州县考试。童生满五十人以上额外取进一名,百人以上二名,二百人以上三名,最多以四名为率。如不足五十人,令与本籍童生凭文考取。其年例不符者,不许滥行收试。至棚民之兄弟叔侄及外姻亲属仍居原籍,未曾同为棚民者,不许假冒。本籍童生亦不得混入棚民内冒考。违者均照冒籍例治罪。各于本童应考之时,取具里邻甘结,及五童互结,方准报名应试。至棚民取进入学以后,岁、科两考,帮补廪、增,及选拔挨贡科举,均照本籍生员之例。

乾隆八年议准:吉安府属之莲花厅,将永新、安福之砻西、上西二乡统归管辖。其入学额数,准于永新县拨出,文童进额三名,武童二名。安福县拨出文童进额五名,武童三名。文童共取进八名,武童共取进五名。廪、增生各拨出六名,共廪、增生十二名,归入厅学。所有生童,应由厅学考试。其二乡现在文、武生员,即归厅学管理。廪生俟十年后,照县例两年一贡。

乾隆二十年议准:江西信丰、龙南二县,各减进额三名,归入瑞金、石城二县。各进十五名。岁、科试时,令该学政将信丰、龙南多拨府学三四名,补偿原额。至宁都县升州,学额不必增减,廪、增额数应照州学例各设三十名,三年两贡。所有从前宁、瑞、石二州县原隶赣州府学文、武生员,查明各生籍贯,州籍者改为州籍,县籍者改为县籍。其廪、增各生,俱改为候廪、候增,与宁、瑞、石三学生员,照考案先后挨次间补。其三州县生童,应仍赴赣郡考试,考棚毋庸建设。

乾隆二十三年议准:江西宁都县升为直隶州,分辖瑞金、石城二县。原议将赣属信丰、龙南二县进额十五名内,各量减三名,归入瑞金、石城二县。岁、科试时,于府学额数多拨三四名。至宁都原额二十名,不必增减。今该州人文日盛,向为赣郡属邑,岁、科两试,原得酌拨府学二三名,自升州以后,转无府学可拨,而进额仍旧,似未平允。应于瑞金、石城增额各减一名,拨给宁都州学。俾一州两县,均与向来府拨之数相符。其武童悉照文童之例,画一办理。

乾隆二十八年议准:江西通省,除抚州等六府州,并无棚童。其余虽有棚民,并无应考,并有棚童向归土籍者。惟南昌府属之宁州等五州县,及瑞、吉、饶、袁四府所属五县,俱自雍正九年起,另额取进。但向之应试数百名,及百余名者,今或仅五十名,或止二三十名、十余名不等。为数既属无多,又系年久合例,自应归入土籍考试。万载一县,虽有二百四十名,而通省既议归并土籍,不便独存一县,以致两岐。嗣后,江省棚民均归土籍一体考试。毋庸另立棚籍,以杜冒占。

乾隆三十八年议准:江西定南县,改为定南厅。所属训导并文、武学额,仍循其旧。

注释:

①上饶,原文误为“土饶”,径改。

②余干,原文误为“余千”,径改。

③二州县,参照本条上下文,应为“三州县”。

④两岐,“岐”同“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