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十五 直隶学额
卷四十五 直隶学额
顺天府学,额进二十五名,合大兴县额进二十五名,宛平县额进二十五名(二县额进归府学。),共额进七十五名,廪生八十名,增生八十名,一年二贡。良乡县学、永清县学、东安县学、香河县学、顺义县学、密云县学、三河县学,各额进十五名,廪生二十名,增生二十名,二年一贡。固安县学、大城县学、武清县学,各额进十八名,廪生二十名,增生二十名,二年一贡。涿州学、霸州学、蓟州学,各额进十八名,廪生三十名,增生三十名,三年两贡。文安县学,额进二十三名,廪生二十名,增生二十名,二年一贡。房山县学、保定县学、密云县学、怀柔县学、平谷县学,各额进十名,廪生二十名,增生二十名,二年一贡。昌平州学,额进十五名,廪生三十名,增生三十名,三年两贡。通州学,额进二十三名,廪生三十名,增生三十名,三年两贡。宝坻县学,额进十二名,廪生二十名,增生二十名,二年一贡。宁河县学,额进十一名,廪生二十名,增生二十名,二年一贡。
永平府学,额进二十三名,廪生四十名,增生四十名,一年一贡。卢龙县学、迁安县学、昌黎县学、乐亭县学、抚宁县学,各额进十八名,廪生二十名,增生二十名,二年一贡。滦州学,额进十八名,廪生三十名,增生三十名,三年两贡。临榆县学,额进十五名,廪生二十名,增生二十名,二年一贡。
保定府学,额进二十三名,廪生四十名,增生四十名,一年一贡。清苑县学、高阳县学,各额进二十三名,廪生二十名,增生二十名,二年一贡。满城县学、定兴县学、唐县学、完县学、容城县学,各额进十五名,廪生二十名,增生二十名,二年一贡。安肃县学,额进十九名,廪生二十名,增生二十名,二年一贡。新城县学、博野县学、雄县学、新安县学,各额进十八名,廪生二十名,增生二十名,二年一贡。蠡县学,额进二十六名,廪生二十名,增生二十名,二年一贡。祁州学,额进二十一名,廪生三十名,增生三十名,三年两贡。束鹿县学,额进二十一名,廪生二十名,增生二十名,二年一贡。安州学,额进十八名,廪生三十名,增生三十名,三年两贡。望都县学,额进十名,廪生二十名,增生二十名,二年一贡。
河间府学,额进二十名,廪生四十名,增生四十名,一年一贡。河间县学,额进二十三名,廪生二十名,增生二十名,二年一贡。献县学、阜城县学、交河县学、宁津县学、吴桥县学、东光县学、故城县学,各额进十八名,廪生二十名,增生二十名,二年一贡。任邱县学,额进二十五名,廪生二十名,增生二十名,二年一贡。肃宁县学,额进十五名,廪生二十名,增生二十名,二年一贡。景州学,额进二十三名,廪生三十名,增生三十名,三年两贡。
天津府学,额进二十名,廪生四十名,增生四十名,一年一贡。天津县学、静海县学、盐山县学,各额进十八名,廪生二十名,增生二十名,二年一贡。青县学,额进十五名,廪生三十名,增生三十名(内裁并兴济县廪、增各十名。),二年一贡。沧州学,额进十八名,廪生三十名,增生三十名,三年两贡。南皮县学、庆云县学,各额进十五名,廪生二十名,增生二十名,二年一贡。
正定府学,额进二十一名,廪生四十名,增生四十名,一年一贡。正定县学、获鹿县学,各额进十八名,廪生二十名,增生二十名,二年一贡。井陉县学、栾城县学、行唐县学、灵寿县学、平山县学、元氏县学、赞皇县学、无极县学、藁城县学、新乐县学,各额进十五名,廪生二十名,增生二十名,二年一贡。晋州学,额进十八名,廪生三十名,增生三十名,三年两贡。阜平县学,额进十名,廪生二十名,增生二十名,二年一贡。
顺德府学,额进二十五名,廪生四十名,增生四十名,一年一贡。邢台县学、南和县学,各额进十八名,廪生二十名,增生二十名,二年一贡。沙河县学、平乡县学、钜鹿县学、广宗县学、唐山县学、内邱县学、任县学,各额进十五名,廪生二十名,增生二十名,二年一贡。
广平府学,额进二十三名,廪生四十名,增生四十名,一年一贡。永年县学、曲周县学、肥乡县学、鸡泽县学、成安县学、清河县学,各额进十八名,廪生二十名,增生二十名,二年一贡。广平县学、邯郸县学、威县学,各额进十五名,廪生二十名,增生二十名,二年一贡。磁州学,额进十八名,廪生三十名,增生三十名,三年两贡。
大名府学,额进二十三名,廪生四十名,增生四十名,一年一贡。大名县学,额进十七名,廪生二十名,增生二十名,二年一贡。元城县学,额进二十一名,廪生二十名,增生二十名,二年一贡。大名县乡学,额进十六名,廪生二十名,二年一贡。大名县乡学,额进十六名,廪生二十名,增生二十名,二年一贡。南乐县学,额进十八名,廪生二十名,增生二十名,二年一贡。清丰县学、东明县学、长垣县学,各额进二十三名,廪生二十名,增生二十名,二年一贡。开州学,额进二十三名,廪生三十名,增生三十名,三年两贡。
宣化府学,额进二十三名,廪生四十名,增生四十名,一年一贡。宣化县学、万全县学、怀安县学,各额进十八名,廪生二十名,增生二十名,二年一贡。赤城县学、龙门县学,各额进十名,廪生二十名,增生二十名,二年一贡。怀来县学、西宁县学,各额进十五名,廪生二十名,增生二十名,二年一贡。蔚州学、延庆州学、保安州学,各额进十八名,廪生三十名,增生三十名,三年两贡。蔚州乡学,额进十八名,廪生二十名,增生二十名,二年一贡。延庆州乡学,额进十名,廪生二十名,增生二十名,二年一贡。
冀州学,额进二十六名,廪生三十名,增生三十名,三年两贡。南宫县学、枣强县学,各额进二十三名,廪生二十名,增生二十名,二年一贡。新河县学,额进十五名,廪生二十名,增生二十名,二年一贡。武邑县学、衡水县学,各额进十八名,廪生二十名,增生二十名,二年一贡。
赵州学,额进二十一名,廪、增各三十名,三年两贡。鯢乡县学、高邑县学,各额进十五名,廪、增各二十名,二年一贡。隆平县学、宁晋县学,各额进十八名,廪、增各二十名,二年一贡。临城县学,额进十名,廪、增各二十名,二年一贡。
深州学,额进二十名,廪、增各三十名,三年两贡。武强县学,额进十五名,廪、增各二十名,二年一贡。饶阳县学、安平县学,各额进十八名,廪、增各二十名,二年一贡。
定州学,额进二十五名,廪、增各三十名,三年两贡。曲阳县学、深泽县学,各额进十五名,廪、增各二十名,二年一贡。
易州学,额进十八名,廪、增各三十名,三年两贡。涞水县学、广昌县学,各额进十名,廪、增各二十名,二年一贡。
遵化州学,额进十八名,廪、增各三十名,三年两贡。玉田县学,额进十八名,廪、增各二十名,二年一贡。丰润县学,额进二十三名,廪、增各二十名,二年一贡。
热河道学,额进十六名(内热河一厅取进四名。其余六厅,各取进二名。),廪、增各十六名,三年一贡。
顺治十六年题准:顺天府取进童生二十五名。宛平、大兴二县各二十名。
又题准:直隶山海、宣府各卫学,边远无可归并,仍准照旧。其怀来、永宁二卫学,归延庆州。保安卫学,归保安州。龙门所学,归开平州。昌平卫学,归昌平州。嗣后童生应试,取州、县官印结。廪生保结,不必另立卫册。凡各卫学归并府、州、县者,俱照此例。
康熙二十六年议准:直隶怀来、永宁、保安三卫,仍各取进童生八名,其廪、增及出贡,亦照各县例。至三卫学务,仍令保安州学、延庆州学兼摄。
康熙三十三年议准:宣化府学取进童生,酌增二名。宣化、怀安二县,照大学取十五名。怀来、万全、蔚三学,照中学取十二名。西宁、龙门、赤城三县,照小学取八名,其补廪出贡俱照例行。
康熙五十四年议准:直隶入学额数,除顺天府学,大兴、宛平县学名数与江浙同,无庸加增外,其余府学,原额二十名,今增三名,共二十三名。州、县、卫大学,原十五名,今增三名,共十八名。中学原十二名,今增三名,共十五名。小学原八名,今增二名,共十名。
雍正二年遵旨题准:直隶顺天府,大兴、宛平二县,照三大学例,各取进二十五名。通、景、冀、定、开五州,文安、宝坻、丰润、蠡、高阳、河间、任邱、南宫、枣强、清丰、滑、东明、长垣十三县,向系大学,今照府学额,各取进二十三名。蓟、祁、安三州,卢龙、迁安、昌黎、乐亭、博野、新安、献、阜城、静海、宁津、万全、蔚、衡水、安平、鸡泽、成安、清河、魏、南乐、内黄二十县,及天津卫,改为大学,各取进十八名。香河、顺义、深泽、青、西宁、灵寿、行唐、赞皇、新河、高邑、无极、新乐、曲阳、广宗、唐山、内邱十六县,改为中学,各取进十五名。
雍正十年议准:直隶新升之天津府,应照府学例取进童生二十名,于所属州、县内考取拨入。设廪、增各四十名,俟十二年后,照例一年一贡。
又议准:河间府学,既将商、灶①二籍改归天津,其取进文童,未便仍照二十三名之例。但裁去商、灶之数,止存八名,未免太少。应照各府学例,取进二十名。其武童,除商、灶二籍改归天津十三名外,应取进二十二名。又宝坻县,原取进文生二十三名,武生二十名。今分设宁河县,宝坻取文童十二名,宁河十一名。宝坻取武童十二名,宁河八名。宝坻廪、增,仍照旧额。增设宁河学廪、增各二十名。俟十二年后,照例两年一贡。其现在二县文、武生员,应查明居址,按籍分拨。又天津县取进童生,仍照设州时旧额,文十八名,武十五名。廪、增额数,应照县学例各二十名,两年一贡。将原设州学廪、增各三十名,酌留二十名于县学,余拨入天津府学。
雍正十二年奉上谕:畿辅为天下首善之地。是以各府、州、县童生入学之数曾加恩增广。惟宣化府属之蔚州,从前原隶山西。广平府属之磁州,从前原隶河南。及改归直隶,其入学仍照晋、豫原额。又新从山西改归易州之广昌县,虽系山邑,而入学之数,尚不及直隶之小县。此两州一县,均当酌议加增。著礼部定议具奏。
遵旨议准:蔚州、磁州照直隶大州、县学,取进童生十八名。广昌县照直隶小县学额,取进童生十名。
又议复:直隶保定、正定二府,分设易、定、冀、赵、深五州。其童生入学额数,保定府学量减三名,以二归易,一归定。正定府学量减九名,以三归冀,三归赵,二归深,一归定。均于各州及所属县内取拨。奉旨:升改直隶各州入学额数,照例增设。其保定、正定府学,仍照原额取进,不必裁减。
乾隆三年议准:热河地处口外,于雍正十一年内议准设立承德州。彼时因居民诵读无多,是以未经建立学校。今该州遵立义学,延师训课,子弟奋志读书。现在求试童生二百五六十名,自应量设学额。应照奉天新设州学例,岁、科考各取进文童六名,岁、科取进武童四名,廪、增额设各十名。俟考试后,遇岁考之年为始,将优等生员,挨次帮补廪、增生各三名。俟十二年后,廪额补足时,三年一贡。至八沟同知、四旗通判所辖之汉人,居址相邻,亦应准其一体与考。其寄居流寓之人,应令该州严行查禁,不得混冒。
乾隆四年议准:直隶山海卫,改为临榆县,以深河为界。河西地土村庄,归抚宁县管辖。河东地土村庄,即隶新设之临榆县管辖。其生童考试,应照改隶村庄,定为籍贯。现系割归新县者,令赴临榆考试。其分隶各县者,应赴所辖之县考试。生监亦照所居之地,拨归各县管辖。至取进童生,亦照改隶之籍,于各该学原额数内酌量分拨,以归均平。从前深河以西童生,在山海卫学额内取进。今改隶抚宁,应将山海卫入学童生文十八名、武十五名额内,拨三名归于抚宁县学。共取进童生文十八名、武十五名。新设临榆县照中学例,取进童生文十五名、武十二名。再昌黎、乐亭、卢龙、迁安、滦州等五州县,各有地亩村庄改隶临榆。其应试童生,仍未减少。该学政于考试时,将永平府属试卷比较。如临榆佳卷果多,酌量宽取二、三名,拨入永平府学,无庸另议加额。武童亦照文童之例。临榆县学,设廪、增各二十名,照县学例,二年一贡。
乾隆七年题准:裁汰承德州,该学生员,归入密云县学考试。
乾隆九年议准:直隶遵化州升为直隶州,照大学例,取进文童十八名、武童十五名。内定文、武各三名,于所属之玉田、丰润二县,酌拨州学。再玉田、丰润向隶永平府,今二县既改隶遵化,应将永平府学额数,裁减文、武童生各三名。
乾隆十年奉上谕:宛、大两县考取生员,额多人少,实有冒滥情弊。或照励宗万所奏,变通办理;或裁减额数,以收真才。著大学士等妥议具奏。
遵旨议准:查向例,顺天府学取进二十五名,大兴、宛平各取进二十名。雍正二年,将大兴、宛平两县准照府学例,俱加五名,各取进二十五名。原以学校首崇京邑,从优录取。嗣因外籍之人,假托进身,旧例奉行不力,遂致冒滥。积习相沿,自应严行禁止。至考取生员,必因人定额。若人数过少,滥收足额,殊非遴选真才之意。其顺天府学,拨取二十五名,应变通办理。嗣后府属各州县,俱准照外府之例,一体酌拨。其地方远近不一,考期先后不同,应交该学政通盘筹酌办理。再查定例,本有宁缺无滥之条。其实学臣率多从宽收取,仍属具文。今顺天府学既准各属通拨,其大、宛两县各取二十五名,人数尚不致过多,未便遽行议减。且现在彻底澄清,严杜冒考之弊,将来应试之人,必皆实系土著。应令该学政于考试时,凭文拔取,不得滥行收录,核其实数。如果应酌减,具折奏请,候旨遵行。
乾隆十一年议准:顺天府学二十五名,向来止在大、宛两县拨取。嗣于乾隆十年,经大学士等遵旨议准,照外府之例,将顺天所属各州县一体拨入。原议本指阖属州县而言,并非仅就外州县均拨。而大、宛两县不得并列,以致偏枯。应令该学政遵照原议,将顺天阖属州、县一体凭文拨入府学。其大、宛两县生童,仍赴通州并考,以便通同校阅酌拨。
乾隆十八年议准:直隶永平府学,额进文童二十三名,武童二十名,系康熙五十四年所定,原非雍正四年丰、玉二县改隶该府时所增。乾隆九年,遵化州改为直隶州,丰、玉二县归隶该州管辖。遂将永平文、武进额各减三名,归于遵化。但丰、玉改隶永平时,永平学额未有所增。及丰、玉改隶遵化,不应将永平学额转有所减,应准其加还原额。嗣后,永平府学仍取进文童二十三名,武童二十名,以符定例。
乾隆二十二年议准:直隶蔚县,额进文童十八名,武童十五名,廪生三十名,三年二贡。今蔚县虽裁归蔚州管辖,而读书士子,依然如旧。应照江南临淮县归并凤阳之例,将原隶蔚县住址生童,另编乡学字样。其取进额数,及考补廪、增出贡之处,悉照旧例办理,注明学册,报部察核。至蔚县学旧存书籍等项,应令专管乡学训导收管,并令督率乡学士子,以专责成。
乾隆二十三年议准:直隶大名府属之魏县裁汰,将村庄三十一处拨入元城县。又于大名县界内,划出十三村庄,亦归入元城管辖。其童生学额,准其于魏县原额文童十八名、武童十五名内,拨入文、武童各二名。大名县学额文童十八名、武童十五名内,拨出文、武童各一名,均归入元城县取进。将元城县学额定为文童二十一名、武童十八名。大名县学额文童定为十七名,武童十四名。其拨剩之魏县原额文童十六名、武童十三名,应照蔚县裁并蔚州之例,查明原隶魏县居址之生童,另编乡学字样,考试取进。至考补廪、增出贡之处,悉照旧例办理,注明学册,报部查核。并将大名县训导一员,令其专管乡学事务。
乾隆二十六年议准:延庆卫归并延庆州管辖。其延庆卫训导一员,照蔚县归并蔚州之例,改为延庆州乡学训导。取进入学额数及考补廪贡,悉照旧制办理。文、武童生,另编乡学字样,归并宣化府考试。
乾隆四十一年奉上谕:朕每岁木兰秋②,先期驻跸热河。数十年来,见该处户口日增,民生富庶,且农耕蕃殖,市肆殷阗,俨然成一都会。惟弦诵之风未盛。由于口外人多朴鲁,无所师承,且未立学额,更无以示鼓舞。因思热河各厅所属编氓及侨居年久者,其子弟应不乏秀良,诚能教育而振兴之,未尝不足以示造就。自宜创设义学,延师训课,以励文风。并当建立学宫,酌定庠额,俾得藉以上进。其如何兴建筹办各事宜,着该督周元理悉心勘议具奏。至学校章程,并着会同学政罗源汉酌议奏闻。副朕嘉惠塞民、广学毓材至意。
遵旨议准:嗣后岁、科二考,热河一厅,每试取进文童四名。其余六厅,各取进文童二名。如佳卷不敷,照例宁缺无滥。岁考武童减半取进。其应试童生,分额取进,统归道学。额定廪、增各十六名,每逢岁、科二考,将优等生员挨次帮补廪、增一二名。俟廪额补足,仍以开考之年计算,俟十二年后,始行出贡。照例三年挨贡一名,遇拔贡之年拔取一名。(余款别见)
注释:
①灶,即灶户,指以煮盐为业人户。《清会典·户部三·尚书侍郎职掌五》:“凡民之著于籍,其别有四:一曰民籍,二曰军籍,三曰商籍,四曰灶籍。”
②,音显,古代秋猎之名称。《尔雅·释天》:“秋猎为。”《国语·齐语》:“秋以治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