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七十八 充补赞礼
卷七十八 充补赞礼
康熙二十五年议准:府、州、县、卫学赞礼生,不许滥用。应照国子监例,选择在学肄业、文行兼优、仪表端庄、声音洪亮者补充。大学六名,小学四名。考试时准为优等,仍行报部。
康熙三十三年议准:凡地方大小各官,惟万寿圣节、元旦、冬至、春秋二丁祭①,用生员赞礼。大、中、小学,均不得过四名。其准为优等之处,著停止。
乾隆九年议复山东学政李治运条奏曲阜执事礼生,请照乐舞生例,一体考试,另取四名充附一折:查圣庙额设乐舞生,准其另行考取。而执事礼生,向无考取之例。原以乐舞生之娴习声容,非礼生仅供执事者可比。而从前考取乐舞生之处,尚裁汰三十六名,仅准四名充附。今以礼生照例考取,未免冒滥。况此项礼生中,果有文理优长者,原得与本籍儒童一体应考入学,不因其充执事而禁其考试也。所奏应无庸议。
乾隆十六年议准:直省文庙春秋丁祭,准设礼生四名,皆以生员充设。其余先贤、先儒,有世袭五经博士,承奉家庙祭祀者。各家子弟,原可赞襄奔走,从无额设礼生给照之例,应通行禁止。嗣后五经博士,如擅给礼生执照,该督、抚据实参处。
乾隆三十一年议准:先贤、先儒家庙礼生,不准给照,原有定例。今尚有借礼生名色,滥行招摇者,应再行严禁。饬令衍圣公将从前私给礼生执照,一概销毁。
乾隆三十五年复准:阙里文庙,额设礼生六十名。雍正年间建立崇圣祠,添设二十名。俱以曲阜俊秀选充。嗣于乾隆三十年议准,从前衍圣公所给礼生执照,悉行销毁。令将曲阜四氏两学②生员内补用。又于三十四年复准,四氏两学生员,散处各州、县,未便常用③供役。应令在庙佃户子弟内挑补,不必复以俊秀选充。兹据衍圣公咨称,阙里文庙礼生,须稍知文义、熟悉礼仪者,方克胜任。庙佃各户子弟,率皆椎鲁④不文,仅可充盥洗、陈设各役。至读祝、鸣赞⑤、引礼、襄事等项,实不敷用,请将曲阜县俊秀充补等语。嗣后挑选礼生,除庙佃户子弟四十名外,其余四十名,准将曲阜县俊秀挑选补足,仍造册送部,以备查核。
乾隆三十六年复准:浙江西安圣庙,岁时祭荐与曲阜同。所有大成殿及四配⑥两庑、崇圣祠等处,需用礼生四十名,准于本氏族人中尽数选充。如有不敷,将西安附近俊秀挑补足数,仍造册送部查核。
注释:
①丁祭,旧时每岁于仲春(阴历二月)及仲秋(阴历八月)上旬丁日祭祀孔子,称“丁祭”。
②曲阜四氏两学,据《清史稿·志九十·职官二》“衍圣公”条下载:“尼山书院学录,洙泗书院学录,世袭六品官,各一人;孔、颜、曾、孟四氏教授,学录,各一人。”“学录分掌尼山、洙泗两书院祀”,“四氏教授、学录掌训课四氏生徒。”
③常用,原文为“常川”,误,径改。
④椎鲁,愚钝,鲁钝。宋苏轼《六国论》:“其力耕以奉上,皆椎鲁无能为者。”
⑤鸣赞,高声唱喊行礼秩序。明刘若愚《酌中志·内臣佩服纪略》:“赞礼官大声鸣赞,如鸿胪寺焉。”
⑥四配,指颜渊、子思、曾参、孟轲。旧时以此四人配祀孔子庙。颜渊、子思居东,曾参、孟轲居西,通称四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