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中世纪史的基本内容、体系和分期

二、世界中世纪史的基本内容、体系和分期

中世纪的世界,各地社会经济形态确实很不一致,但从纵向与横向的世界全局考虑,这一时期教学研究的重点应该是研究封建社会经济形态的产生、形成、发展和解体的历史过程,阐述广大农民、手工业者及其他劳动人民进行生产活动和反对封建主剥削、压榨而进行斗争的历史,阐述中世纪时期知识分子、科学家和社会各个阶层进行科学实验,创建精神文明,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制度和封建战争等内容。

中世纪同古代相比,生产力有了提高,封建社会比奴隶制社会前进了一个社会阶段。阶级结构、社会关系和政治制度等有了进一步变化。世界各国、各地区的发展很不平衡,亚、欧多数国家封建制经济、政治和文化都有进一步发展,非洲北部的封建制逐渐形成,但非洲多数地区尚处于奴隶制社会或原始公社制社会末期。美洲的印第安人,除少数地区进入奴隶制阶段外,绝大部分居民仍过着原始公社制生活。而澳洲、太平洋和印度洋上许多岛屿的居民绝大多数仍处于原始公社制社会阶段。

中世纪总体上讲是由奴隶制过渡到封建制的时代。但由于各个民族、国家向封建制社会过渡的背景、条件和途径、时间并不相同,因此有一些国家并未经过奴隶制社会就直接向封建制过渡了。各国的具体历史进程不同,封建制特点也就各有不同。世界上多数国家的封建制特点是封建的生产方式是社会生活的基础。所以世界中世纪史的主要内容应该是讲封建制是怎样在亚、欧大多数国家和非洲部分国家占主导地位的。

关于世界中世纪史的体系安排,欧美和前苏联的一些学者曾处处以欧洲为典型,视东方为另类,把亚非拉的历史作为陪衬,大肆宣扬“西欧中心论”和单纯地使用“综合年代法”,这显然是错误的。“西欧中心论”以“白种人至上”的“种族优劣论”为凭据,实质上是为西欧殖民侵略政策服务的体系。《世界中世纪史》纵横几大洲,涉及数十国,既不能面面俱到、零散罗列,也不能泛泛而论、一带而过。在体系安排上要注意这样一些问题的界限:1.无论是从东亚的朝鲜、日本开始叙述,还是以西欧的法兰克为开端,都要注意与“西欧中心论”划清界限;2.根据史实进行分期,按年代顺序阐述历史,要同“综合年代法”有所区别;3.可以沿用东西方通用的王朝符号,但与帝王将相体系应有所不同;4.虽另有中国历史课,但阐述中世纪中国在世界史上的地位和重要贡献仍是必要而不可缺少的。

创造世界中世纪史新体系的建议:1.应按地区和重大的典型专题划分若干单元,将西欧、东欧、西亚、非洲与阿拉伯、伊朗、奥斯曼等封建帝国以及东亚的朝、日等分别组合为各个单元;2.应适当增加亚、非、美洲的历史内容以及东西方经济、文化联系的历史比重;3.应注重讲述科技是生产力的内容,如欧洲文艺复兴、中世纪晚期自然科学的新纪元推动世界历史发展的重大作用;4.加强原始积累和对西欧早期殖民主义的剖析,揭露殖民主义者血与火的侵略使亚非拉人民沦入被奴役的悲惨境地;5.增加对中世纪晚期国际关系史的阐述,通过对西班牙、葡萄牙和奥斯曼帝国由盛及衰变化的史实,说明霸权不会持久,通过一系列国际条约、协定,对欧洲疆域的渊源以及基督教、伊斯兰教中诸教派的分歧和争端的由来,能进一步了解;6.增加中世纪时中国与欧洲各国、各地区经济、文化关系的内容,阐明14世纪前中华文明居世界首位及其在历史上的重大影响。

关于世界中世纪史的上限,在《剑桥中世史》第1卷开头,列举过12种有关起始年代的说法。不过在我国史学界则主要有三种主张:1.以中国最先进入封建社会的时间为上限,有的按西周“分封建国”时算起,有的以战国开始(前475)或西晋统一(280)的年代为中世纪时代的开端;2.以公元3—7世纪欧亚多数国家奴隶制社会解体,陆续向封建社会过渡的时期为上限,前苏联科学院20世纪50—60年代出版的10卷本《世界通史》即提倡此种说法;3.以公元476年西罗马帝国灭亡、欧洲一些新兴封建国家产生为标志。

关于世界中世纪史的下限,国内外史学界的分歧甚多。外国学者中,有人主张以东罗马帝国灭亡、君士坦丁堡陷落(1453)为中世纪史的下限;有人主张以路德开始的宗教改革(1517)或以尼德兰革命爆发(1566)为中世纪下限和世界近代史开端;也有人提出根据世界多数地区仍存在封建社会,以1789年法国大革命的开始作为中世纪时代结束的下限为宜;《剑桥近代史》第1卷,将欧洲文艺复兴开始的14世纪初作为中世纪史的结束和世界近代史的开端。

关于世界中世纪史的下限和世界近代史开端的问题,近年来我国国内史学界主要有两种不同的意见。一种是20世纪80年代由国家教委组织16所高校合作统编通用的《世界史·中世纪史》(人民出版社,1986年)主张将英国资产阶级革命(1640)作为世界中世纪史的下限和世界近代史的开端,其主要观点是以社会经济形态和政治制度为主要标志,认为欧洲文艺复兴、新航路的开辟、欧洲宗教改革、三十年战争等事件都属于封建制解体时期的反映;另一种意见的代表的是国家教委组织编写,由吴于廑、齐世荣主编的6卷本《世界史》,其中《古代史·下卷》(高等教育出版社,1994年)主张“地理大发现和文艺复兴”的15—16世纪为中世纪史结束和世界近代史的开端。如果从教学实际出发讲通史,后者的断限有其优点;如果专讲中世纪史,前者更有助于说清问题。

关于世界中世纪史的历史分期,我国在20世纪70年代以前,基本上是沿用前苏联的分期法,即按西欧的情况将封建时代的中世纪分为早(5—11世纪)、中(11—15世纪)、晚(16—17世纪)三期,然后又用削足适履的方式,强行把亚洲的历史内容肢解,压缩成为零散的三期(三段),并入到西欧史的轨道之中。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史学界按照中世纪史的史实,以15世纪末为断限,将欧洲和亚洲封建社会的发展变化分为上行和下行的前、后两大时期(非洲、美洲不宜分期)。前期是封建社会的形成和发展、繁荣时期,后期是随着资本主义的萌芽和产生,封建社会进入逐渐衰落和解体时期。再者,15世纪末到16世纪初,西欧诸国对亚非拉广大地区开始殖民侵略后,亚非拉许多国家和地区面临的主要任务是反殖民侵略和反殖民统治者的压榨,这同15世纪以前各国的社会矛盾已有所不同。许多学者认为以15世纪末(1492)新航路的开辟为标志,将中世纪的前、后两个时期加以大体的划分是符合史实的,此后仅是属于中世纪的晚(或称为后)期,并不属于资本主义时代的世界近代史范围。因为从世界范围来说,中世纪晚期封建制的社会经济形态和政治制度在各地仍然处于主导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