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经济取代自然经济

(一)商品经济取代自然经济

在近代社会到来之前,占统治地位的经济形态是自然经济,在经济学上也称为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所谓自给自足,指的是经济上分工不发达,人们在狭小的范围内,甚至一个家庭中,就能够生产出衣食住行所需的各种产品,而基本上不需要进行商品交换,这是生产力水平低下的表现。因此,自然经济状态下的生产目的是自我消费,这就决定了它是内向的、闭塞的,缺乏活力,发展滞缓。

商品经济则恰恰相反,它的生产目的是出售,是进行交换,因而要面向社会、面向市场,甚至是世界市场,在市场上还要面对竞争对手。这种市场环境和竞争机制促使人们不断改进商品质量,提高产量,奋力开发新产品,否则就要亏本甚至破产。因此,商品经济是外向的、开放的,自身充满了活力,远比自然经济更为先进和优越。

商品经济所遵循的等价交换原则,使它具有了一种本质性的特征,那就是自由。众所周知,商品经济是通过市场运作的,最重要的市场便是商品市场、金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商品市场上的买卖双方、金融市场上的借贷双方、劳动力市场上的雇佣双方,都需要有选择的自由、谈判的自由、成交的自由和签约的自由。择优选购、讨价还价、成交签约,都是双方在斟酌思考之后的自愿行为,是自由的而不是被迫的。当然,要行使这些自由,还需要具有生产资料所有制的自由。在封建社会里,作为基本生产资料的土地,在所有制上是不自由的。国王将土地分封赏赐给贵族,贵族须向国王尽义务,国王可对贵族行使权利。大贵族又将土地分封给下级贵族,他们之间也有权利和义务。各级贵族都将其占有的多数土地分成小块,交给农民耕种,是为份地。在贵族与农民之间也存在权利与义务。这种宝塔形的层层分封,各有权利与义务,就形成了一种附有条件的等级所有制。而资本主义商品经济所要求的,是无条件的绝对私有制,这才是所有制上的自由。正因为如此,在早期的资产阶级反封建斗争中才提出了“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口号。

在商品经济竞争机制之下,显赫的门第和高贵的血统都失去了作用,只有对市场走向的正确观察与判断才是决定性的因素。因此,人的价值和人的地位被提上了历史日程,出现了自由、民主、人权等反封建的口号,以人的理性取代神的意旨成为一种时代的呼唤。

这一切都说明,商品经济自身的活力,它的自由的特征所呼唤出来的对人权自由的强烈要求,决定了近代社会的先进性和优越性,这也是近代社会能够飞速发展的根基。